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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慎行论第二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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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行

《吕氏春秋》慎行论第二

一曰──

行不可不孰。不孰,如赴深谿,雖悔無及。君子計行慮義,小人計行其利、乃不利。有知不利之利者,則可與言理矣。

荊平王有臣曰費無忌,害太子建,欲去之。王為建取妻於秦而美,無忌勸王奪。王已奪之,而疏太子。無忌說王曰:『晉之霸也,近於諸夏,而荊僻也,故不能與爭。不若大城城父而置太子焉,以求北方,王收南方,是得天下也。』王說,使太子居於城父。居一年,乃惡之曰:『建與連尹將以方城外反。』王曰:『已為我子矣,又尚奚求?』對曰:『以妻事怨。且自以為猶宋也,齊、晉又輔之,將以害荊,其事已集矣。』王信之,使執連尹。太子建出奔。左尹郤宛,國人說之。無忌又欲殺之,謂令尹子常曰:『郤宛欲飲令尹酒。』又謂郤宛曰:『令尹欲飲酒於子之家。』郤宛曰:『我賤人也,不足以辱令尹。令尹必來辱,我且何以給待之?』無忌曰:『令尹好甲兵,子出而寘之門,令尹至,必觀之,已,因以為酬。』及饗日,惟門左右而寘甲兵焉。無忌因謂令尹曰:『吾幾禍令尹。郤宛將殺令尹,甲在門矣。』令尹使人視之,信,遂攻郤宛,殺之。國人大怨,動作者莫不非令尹。沈尹戍謂令尹曰:『夫無忌,荊之讒人也,亡夫太子建,殺連尹奢,屏王之耳目,今令尹又用之,殺眾不辜,以興大謗,患幾及令尹。』令尹子常曰:『是吾罪也,敢不良圖。』乃殺費無忌,盡滅其族,以說其國。動而不論其義,知害人而不知人害己也,以滅其族,費無忌之謂乎!

崔杼與慶封謀殺齊莊公,莊公死,更立景公,崔杼相之。慶封又欲殺崔杼而代之相,於是椓崔杼之子,令之爭後。崔杼之子相與私闀,崔杼往見慶封而告之。慶封謂崔杼曰:『且留,吾將興甲以殺之。』因令盧滿嫳興甲以誅之,盡殺崔杼之妻子及枝屬,燒其室屋,報崔杼曰:『吾已誅之矣。』崔杼歸無歸,因而自絞也。慶封相景公,景公苦之。慶封出獵,景公與陳無宇、公孫灶、公孫蠆誅封。慶封以其屬鬥,不勝,走如魯。齊人以為讓,又去魯而如吳,王予之朱方。荊靈王聞之,率諸侯以攻吳,圍朱方,拔之,得慶封,負之斧質,以徇於諸侯軍,因令其呼之曰:『毋或如齊慶封,弒其君而弱其孤,以亡其大夫。』乃殺之。黃帝之貴而死,堯、舜之賢而死,孟賁之勇而死,人固皆死。若慶封者,可謂重死矣。身為僇,支屬不可以見,行忮之故也。凡亂人之動也,其始相助,後必相惡。為義者則不然,始而相與,久而相信,卒而相親,後世以為法程。

無義

二曰──

先王之於論也極之矣,故義者百事之始也,萬利之本也,中智之所不及也。不及則不知,不知趨利。趨利固不可必也,公孫鞅、鄭平、續經、公孫竭是已。以義動則無曠事矣。人臣與人臣謀為姦,猶或與之。又況乎人主與其臣謀為義,其孰不與者?非獨其臣也,天下皆且與之。

公孫鞅之於秦,非父兄也,非有故也,以能用也,欲堙之責,非攻無以,於是為秦將而攻魏。魏使公子卬將而當之。公孫鞅之居魏也,固善公子卬,使人謂公子卬曰:『凡所為游而欲貴者,以公子之故也。今秦令鞅將,魏令公子當之,豈且忍相與戰哉?公子言之公子之主,鞅請亦言之主,而皆罷軍。』於是將歸矣,使人謂公子曰:『歸未有時相見,願與公子坐而相去別也。』公子曰:『諾。』魏吏爭之曰:『不可。』公子不聽,遂相與坐。公孫鞅因伏卒與車騎以取公子卬。秦孝公薨,惠王立,以此疑公孫鞅之行,欲加罪焉。公孫鞅以其私屬與母歸魏。襄疵不受,曰:『以君之反公子卬也,吾無道知君。』故士自行不可不審也。

鄭平於秦王臣也,其於應侯交也,欺交反主,為利故也。方其為秦將也,天下所貴之無不以者,重也。重以得之,輕必失之。去秦將,入趙、魏,天下所賤之無不以也,所可羞無不以也。行方可賤可羞,而無秦將之重,不窮奚待?

趙急求李欬,李言續經與之俱如衛,抵公孫與,公孫與見而與入,續經因告衛吏使捕之,續經以仕趙五大夫。人莫與同朝,子孫不可以交友。

公孫竭與陰君之事,而反告之樗里相國,以仕秦五大夫,功非不大也,然而不得入三都,又況乎無此其功而有行乎?

疑似

三曰──

使人大迷惑者,必物之相似也。玉人之所患,患石之似玉者;相劍者之所患,患劍之似吳干者;賢主之所患,患人之博聞辯言而似通者。亡國之主似智,亡國之臣似忠。相似之物,此愚者之所大惑,而聖人之所加慮也。故墨子見歧道而哭之。

周宅酆鎬近戎人,與諸侯約,為高葆禱於王路,置鼓其上,遠近相聞。即戎寇至,傳鼓相告,諸侯之兵皆至救天子。戎寇當至,幽王擊鼓,諸侯之兵皆至,褒姒大說,喜之。幽王欲褒姒之笑也,因數擊鼓,諸侯之兵數至而無寇。至於後戎寇真至,幽王擊鼓,諸侯兵不至。幽王之身,乃死於麗山之下,為天下笑。此夫以無寇失真寇者也。賢者有小惡以致大惡。褒姒之敗,乃令幽王好小說以致大滅。故形骸相離,三公九卿出走,此褒姒之所用死,而平王所以東徙也,秦襄、晉文之所以勞王勞而賜地也。

梁北有黎丘部,有奇鬼焉,喜效人之子姪昆弟之狀。邑丈人有之市而醉歸者,黎丘之鬼效其子之狀,扶而道苦之。丈人歸,酒醒而誚其子,曰:『吾為汝父也,豈謂不慈哉?我醉,汝道苦我,何故?』其子泣而觸地曰:『孽矣!無此事也。昔也往責於東邑人可問也。』其父信之,曰:『譆!是必夫奇鬼也,我固嘗聞之矣。』明日端復飲於市,欲遇而刺殺之。明旦之市而醉,其真子恐其父之不能反也,遂逝迎之。丈人望其真子,拔劍而刺之。丈人智惑於似其子者,而殺於真子。夫惑於似士者而失於真士,此黎丘丈人之智也。疑似之跡,不可不察。察之必於其人也。舜為御,堯為左,禹為右,入於澤而問牧童,入於水而問漁師,奚故也?其知之審也。夫人子之相似者,其母常識之,知之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