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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七一表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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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七一表彰的通知

2015七一表彰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两年来,我校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结合创先争优的有关部署,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了政治核心、战斗堡垒及先锋模范作用。为了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学校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之际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做好本次表彰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1.领导班子好。支部委员会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支部委员会成员带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论水平较高。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党支部成员总体素质较高,主动服务群众,无违法违纪行为。教工党员爱岗敬业、潜心钻研,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起带头作用,勇于攀登科学高峰,积极投身服务社会、服务“三农”的实践当中;学生党员在专业学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影响带动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奉献、努力成才。

3.工作机制好。党支部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教工党支部主动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和教学科研骨干中发展党员工作,形成良好工作机制。学生党支部坚持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核内容,强化党员发展质量;认真抓好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党性教育,形成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

4.工作业绩好。创新支部组织生活形式,服务型、学习型党支部建设成效显著。教工党支部认真参与、组织、开展完成各单位的“书记项目”,学生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预备党员党性锻炼“六个一”工程。党支部特色工作形成可供借鉴和推广的经验。在党支部考核评估工作中,考核结果等级为“好”。

5.群众反映好。党支部工作重点突出,成效显著,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员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影响力,得到广大党员和师生的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学习好。能坚持经常性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技能,作自觉学习的表率。

2.思想好。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政治立场坚定,具有高尚的道德修养,作弘扬正气的表率。

3.工作好。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工党员强化服务意识,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学生党员带头锤炼党性,带动同学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共同进步,作乐于奉献的表率。

4.纪律好。讲党性,顾大局,重团结,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作遵纪守法的表率。

5.作风好。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良好作风。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群众路线,积极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排忧解难,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作服务群众的表率。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带头学习理论知识。认真学习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认真钻研新时期的党建业务,热爱并熟悉党务工作,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善于用改革的精神研究和解决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2.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强,自觉做到爱基层、爱党员;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实为基层和广大师生办实事;坚持原则、求真务实、公道正派、廉洁奉公,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带头抓好党务工作。积极投身于创先争优长效化机制建设工作,认真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认真开展“书记项目”并取得实际工作成效。

4.带头服务发展大局。引导广大党员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在服务本单位及学校中心工作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在加强党的建设和完成上级党组织的各项任务中成绩突出。

二、推荐表彰范围、名额

(一)先进党支部。我校各教工党支部(含离退休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参加评选,名额共约35个。其中,各学院党委、教学部党总支评选表彰先进教工党支部共约10个,其它单位党组织评选表彰先进教工党支部共约5个;本科生党支部共约15个,研究生党支部共约5个。

(二)优秀共产党员。我校中共正式党员参加评选(党员校级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名额共约130名。按照教职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员工)正式党员数的3%及学生正式党员数的1%进行推荐评选。临时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党员和受党纪处分的党员按规定不参加评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各二级党组织正副书记、党委委员,各教工党支部正副书记、支部委员,学校党群部门(包括党办、统战部、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纪委办、党委保卫部、校工会和校团委)党员干部,辅导员参加评选。党员校级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共约20名。其中,各学院党委、教学部党总支评选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共约12名,其它单位党组织评选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共约8名。

三、推荐办法及要求

(一)各二级党组织根据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由各党支部进行自评(或自荐),在此基础上各二级党组织召开扩大会议根据党支部考核评估结果进行推荐。推荐的数量为:各二级党组织原则上可推荐一个教工先进党支部(其中,机关党委所设教工党支部数量较多,可推荐2-3个教工党支部;直属党支部在自评的基础上按条件自荐);各学院(部)党委(党总支)可推荐1-2个学生(本科生或研究生)党支部。

(二)各二级党组织可按教职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员工)正式党员3%、学生正式党员1%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名额;优秀党务工作者原则上只可推荐一名人选(机关党委下属党务干部数量较多,可推荐4-5名人选)。

(三)各二级党组织要充分考虑离退休教职员工党员的实际情况,对于那些“老有所为”、发挥余热、乐于奉献,在协助单位做好离退休工作、关心下一代成长、大学生党员教育和管理等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的离退休教工党支部或党员,在推荐时要加以考虑。

(四)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二级党组织推荐(或自荐)的先进党支部及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评议和民主推荐,确定表彰候选名单,经党委全委会审定最终表彰名单。

(五)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把评优过程与创先争优长效化机制建设工作结合起来,通过评优促进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和其它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六)要求报送的材料。

1.关于报送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报告,一式一份(报告要重点说明评选或推荐的做法、过程并加盖单位公章);

2.每个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一式两份);

3.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一式两份(推荐表中“主要事迹”栏不能留空,推荐表的格式请勿更改,打印时请用A4纸双面打印)。

(七)20xx年“七一”表彰各单位推荐名单汇总表(一式一份)。

(八)有关评优材料于2013年5月27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所有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组织部邮箱:。

(九)本次评优表彰活动,按2013年3月31日前的基层党组织建制进行。

四、表彰方式

由校党委作出关于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对受表彰的先进个人颁发证书;邀请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优秀个人代表参加校党委召开的纪念建党92周年“七一”表彰大会。

  2015年“七一”表彰评选活动通知

各学生党支部:

为迎接建党九十四周年、进一步挖掘、总结、表彰党支部的先进事迹,发挥优秀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XX研究生院党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的活动。现将评选及表彰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名额

(一)优秀学生党支部(5个);

(二)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10名);

(三)优秀学生党员(70名);

二、评选条件范围

(一)优秀学生党支部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等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健全,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成果显著;支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学校重大活动中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能指导协调班委会及团支部集体在学习科研、文体活动、创新创业各项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明显,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规范要求。

(二)优秀学生党员

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将自己的人生追求同祖国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自觉践行“中国梦”,不断刻苦学习、奋发图强,争做成才表率;积极参加党组织各项活动,在学习科研、文体活动、社会实践中取得显著成绩,努力帮助同学解决思想上和学习上的实际困难,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起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先进表率。

(三)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

认真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推动学生班级进步;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到位,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年)级事务管理,努力维护学校稳定;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不断扩大学生党员队伍成果;积极了解同学的思想状况,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针对性。

三、宣传表彰方式

(一)深研院党委将对各支部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最终确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名单,并择机召开“纪念建党94周年七一表彰大会”,对入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二)“七一”前后,深研院党委将利用橱窗、网络、报纸等方式对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全校师生形成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评选表彰程序

(一)优秀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的推选由相应基层党组织及个人对照标准自行申报,经XX研究生院党委综合评审后最终确定。

(二)优秀学生党员的推荐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优秀共产党员需为正式党员方可申报。凡在校期间有违规违纪行为者,不得参评。学生党员按评选要求准备材料,向基层支部提出申报请求,各学生支部根据评选条件,组织支部党员进行民主投票推选,原则上按各学生支部正式党员数的10%最终推荐上报。

(三)各学生支部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支部统一推荐上报前,需在所在学院先行张贴公示3天以上,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可上报。

按照附件要求填写推荐表和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所有电子材料及纸质材料由学生党支部书记统一汇总后集中上交,上交前需按要求填写附件4:《XX研究生院2015年七一表彰推荐“先优”汇总表》。材料需在5月20日前上报学生党总支(邮箱:;办公地点:行政楼B栋201E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