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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我的高一作文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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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高一作文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我的高一作文汇总8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时间过得好慢,就像沙漏里的沙一颗一颗慢慢的掉下去……我眼中的世界变成了黑色与白色交叠的混沌时空。

我坐在电脑面前,盯着刺眼的光屏,看着早已经看过无数遍的电影和漫画,还没开始就已经知道了结局,我无聊的打了个哈欠,泪花使我的眼睛更加明亮了些,我的注意力立马被一只小蚂蚁给吸引住了,它小小的身体上背着比它本身还要大的食物,不知道它是不是注意到了一个庞然大物正在盯着它,它的脚步更加急促了,身上的食物一不小心掉了下来,但它没有犹豫立马背起食物开始狂奔,我看着它背着食物从桌子的一个角跑到了另一个角。纵然电影已经放到了高潮,我也毫无心思去看,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灵好像颤动了一下,明白了些什么。难道我眼中的世界只能透过一台没有生命,没有思想的电脑吗?难道,透过一张张p的光鲜亮丽的图片,我就能知道它们的本质了吗?在这个虚拟,封闭的囚牢里到底什么是真什么是假,没有看过这个世界,却被假象蒙蔽的我永远不会知道!我关掉了电脑,躺在床上,思考着明天,此时时间过得非常快。

早晨,长期瘫着不动的我费劲了吃奶的力气,才登上了山顶,可是看着旁边脸不红气不喘的中年大叔,我心里甚是惭愧。稍作歇息,我站在山顶上俯瞰的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每一棵树木都绿的自然绿的清新,每一条小溪都清澈见底富有生机,各种各样的小鸟在我头顶和远方的蓝天上盘旋、翱翔,渐渐地我入了迷,我看到每一块岩石的纹路,色彩都是恰到好处,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棵小草都在随风舞动都从里到外绿出来。即便它们一点都不起眼,但同样用微薄的力量装点着这个世界,一味依赖电脑的我认识的了,我辜负了这美丽的世界。

正午,我提着野餐盒找了一块树荫,将餐布铺在了草坪上,将食物一一摆开,天然的绿色背景和透鲜的心情使我有一种特殊的感觉,是坐在家里的桌椅上吃饭完全不一样的感觉。清风在树荫底下显得更加的凉爽了,将食物天然的香气吹到了我的鼻尖,此时平凡的食物和大自然融合在一起,变得更加香甜,让人充满了幸福感,此时我看见几个金发碧眼,充满异域风情的年轻人走在林荫小道,他们嘴里说着什么,我听不清,但是他们的笑容告诉了我一切。这个世界虽然不是连在一起的,但也不是遥不可及,也不是像网络上说的那样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这些热爱中国的外国青年正将这个世界的距离拉得越来越近,他们怀着纯真和善良为这个美好的世界做出了贡献。而被网络的虚拟性诓骗的我才幡然醒悟,此刻我想起了一首歌的歌词: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

黄昏,天有些凉了,我披上了毛衣,背起画板坐在小公园里,经过一天的游历和摸索,用手中的素描笔在雪白纯洁的纸上画出我眼中的世界。此刻,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爷爷缓缓走来,推着手脚不便只能坐在轮椅上的老伴儿,细心为她披上了外衣,温柔地说道:“老伴儿啊,我再带出来看看,你年轻的时候就爱到处闯,现在老了,走不动了,我就推着你。当年在巴黎看到你的时候,一眼就被你吸引了,我们在巴塞罗那的大教堂举办婚礼时,你说你想在你的家乡举办一场婚礼,最淳朴最简单的就好,然后……”老爷爷握着老奶奶有些冰凉的手,老奶奶的眼中透出了晶莹的泪花,露出甜蜜的微笑,我不忍打扰他们,坐到了稍远一点的地方,我顿时觉得电影中曾经使我热泪盈眶的爱情根本算不了什么,真的爱是当你白发苍苍,我陪你执手看夕阳。

人的一辈子只能匆匆看一眼这个世界,我不能离开这儿,但我觉得,我看到了一整个世界!我看到了大自然鬼斧神工所装点的世界,我看到了隔着大洋心连彼岸的纯真友谊,我也看到了夕阳西下却不离不弃的跨国真爱,这一切的美好代表了整个世界,在我的眼中绘出一幅画卷,我开始奋笔疾书,生怕时间太快,过了一秒后就会转瞬即逝。

当我真正看到这个世界之后,我陷入了它的美好之中,就像梦一般,回头看看时间的沙漏,已经全部沉淀变成美好和幸福。这就是我眼中的世界!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我最喜欢的诗人之一便是李白。为什么喜欢他?我有很多原因,也许是因为他不屑科举,漫游求仕;也或许是因为他极具浪漫主义风格的诗;但更多的或许是因为他那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气魄。

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有“诗仙”之称,贺知章对对李白的评价是“此谪仙人也!”李白生活的时代是唐王朝最为繁华的时期。少时的他接受儒家教育博览诸子百家,喜欢剑术,擅长作诗。怀有伟大的政治理想。他不屑科举,漫游求仕,他相信,终有一天自己的才华会被人发现,得到重用。

终于凭着出众的才华的名士吴筠举荐。得到任用,李白名动一时,唐玄宗器重有加。虽然此时的李白得到了任用,然此时的唐玄宗已不再励精图治。虽然任命他为翰林,但却只是为了为其歌功颂德。李白胸怀大志,骨气凌人,他畏权贵。这样的李白无疑成了奸臣排斥,残害的对象。终于因小人谗言,李白失去了玄宗的信任。这时的李白终于感觉到政治理想的破灭,又担心自己再次遭遇不测,于是他终于上书朝廷。唐玄宗以“非廊庙器”恩准了李白的离开。李白离开了这个可以使他实现抱负的地方。

在这后来发生了许多事,他不断的穿梭在各个地方,生活困窘,心绪愤懑。但是,此时的他仍旧相信,只要有才华就会有被任用的那一日。安史之乱爆发,李白被以平乱为名,争夺天下的永王李璘请出参加幕府。可是,好景不长。不久之后永王被肃宗消灭,李白也因此下狱浔阳。后来出狱后被流放到夜郎,行至巫山,遇赫放还。上元二年,听说李光弼率军征讨史朝义,李白便当涂北上,请婴杀敌,可是却因病返回。次年,病死。

这些几乎就是李白的一生。也许生于盛唐是他的幸运,然而他始终没有遇见明君。空有满腔抱负,却报国无门。他一生自信,只要有才华,就总有一日会被重用。可是一直到他死的那一刻仍旧没有得到重用。

李白的一生何尝不是失意呢?然而他内心的苦闷却无人知晓,他只能借用诗歌来抨击当时的黑暗政治。我同情李白,同情他的满腔抱负。我喜欢这位一生坎坷却始终不得志的诗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提起“生命”这个意义深刻的词语,就像一位忠诚的粉丝突然见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偶像,虽好似对它了如指掌,但在这一瞬却近乎丧失了对它的所有信心,你的心在怦怦狂跳,你的嘴似要迸出久藏心中的呐喊,你的步子好像不压抑住就会走出夸张的动作。对,对于生命的感觉,是真正的深有体会,却也是真正的难以言喻。我却一直在以小小的身躯在这深奥的词语里穿梭徘徊,探寻生命如大海一般深邃丰富的意义。

小时候,生命在我心里总是那么神秘,那么让人新奇,想着一切都是那样永恒,一切都是那样无尽。慢慢地开始成长了,小小的我终于还是懂得了生命的来之不易,我所认为最宝贵的东西原来都始于生命。就这样,生命的地位在这颗小小的心中慢慢上升,所以直到现在,我是多么热爱生命。

常常会这样想,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无论过程如何,结果都将是一样,倒不如在这场生命的旅途中,演绎最精彩的自己。

最美的时光在路上。旅行,是对心灵沐浴与升华的最好途径。看过千姿百态的山,赏过勾魂摄魄的水,抚过柔若轻纱的雾。心灵变得纯净,灵魂的壳层层褪去。旅行,能让人舒缓地成长,那些看过的异域风光,尝过的风味小吃,听过的陌生的语言,领略的风土人情,终将成为生命中的积淀,让生命变得令人眷恋。一次次背上行囊,走在路上,让灵魂丰盈。

最真的情感在书里。无数次穿梭在文字汇成的`时光隧道里,听古今中外的智者在低语,思想的弦被重重弹拨,大脑越发聪慧,心灵愈发开阔,两眼更加清澈。

最纯的东西是自然。自然,是无数文人感慨过的对象,它常常和美一起被联想,花开花落是美,风吹树叶是美,水花荡漾是美,天空的色彩是美,星光是美,声音是美,动物是美,静物是美,它们与各式各样的好词一起构成了独具风格的美。

生命的精彩亦在于以一颗悲天悯人的心去对待世间万物,同情弱者,善待身处不幸的人,以真诚豁达的态度对待有幸与我们相识相知的人。

生命可以就是“生命”,一个从出生到老去的过程,但生命的过程,各不相同,我要精细地对待我的生命,倾尽自己的全部热情让它变得有质感,让它变得有价值,有内涵,有意义。恐怕,生命的意义就是我们这些拥有它的人,把它当做生命,并赋予它色彩。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从第一次学习李白的诗时,我便隐约感到诗的大气磅礴;从第一次老师讲解时,我觉得李白的诗很有文采;从第一次听到大人们谈论时,我心中便树立了李白高大的形象。于是,李白便成为我至今为止最喜爱的诗人。

直至现在,我长大了许多,不同于从前盲目的崇拜,而是有了自己的看法,自己的观点,敢于了解李白,评论李白了。

李白的诗以抒情为主,他具有超乎寻常的艺术天赋和磅礴雄伟的艺术力量,杜甫曾给予极高的评价: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李白是我国历史上最杰出的浪漫主义诗人,与杜甫齐名,世称李杜。韩愈评价说: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且欣赏其《望庐山瀑布》,日照香炉生紫烟,眼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这首诗用比喻和夸张的手法形象而夸大的描绘庐山瀑布雄伟壮观的景色。

我喜欢的不仅是他的诗,还有他的性格,也给我带来了很大影响。

李白以他的飘逸豪迈在我内心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他有流放时途中突然遇赦: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的大快与激昂。参观庐山瀑布他有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感叹与赞美。面对权贵的排斥,他心中坚信,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面对好友分离时他心中有: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感叹,还有愿游名山去,学道飞丹砂的美好愿望。

在以前,李白在我心中只一个模糊的光影,在现在李白在我心中是一个高大的背影,在未来他将会成为我永远的挚友,我一定会用一生去品读他。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直到现在,我还是觉得自己有太多的思想,无法放下,至少是彻底的放下。

他吗听着沙漠骆驼,他们听着盗将行,他们听着繁花,可是我却喜欢一个人,坐在这里,安安静静地,一动不动。

他们选择了通识选修课,是韩语入门课。

我知道,我自己学语言是很笨的,虽然说挑战自己是一个很积极向上的行动,可是我暂时还不想给自己找太多的麻烦。我知道,他们喜欢的样子,也只不过是一时的冲动。

我喜欢看的,都是关于大漠的小说,大漠的电视剧,我喜欢看那些人们经历过世事之后的了然和沧桑,虽然可能遍布皱纹,但是那确实我非常喜欢的样子。

我们没有必要,因为任何人而感到难受,没有必要跟他们说太多的话,只是一次又一次的练习,也会让我们懂得更多。

我们未必真的需要,所有的事情都和大家一直都一样,他们喜欢的风景,他们喜欢的人们,都是可爱的。

如同当年,他们第一眼见到的。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我究竟是什么样子?其实,我也不知道。我胆小,我懦弱,我幼稚,我害怕孤独,害怕黑暗……对,没错,这就是我。可这是真的我吗?好像是,但又好像不是。记忆中的自己也不全是唯唯诺诺,战战兢兢的样子。记忆中我也有,不属于自己的样子。学习韩文的时候,中韩关系还不像现在这样,大概也就是14岁吧。那时候学习韩文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喜欢,因为想要了解韩国的风土人情,因为想要看到和韩剧不一样的韩国。多少人嘲笑我那一点点不堪一击的坚持,甚至都帮我预估了放弃的时间。可我却坚持下来了,除了没考韩语证,其他几乎都做了。本来打算今年暑假去考证的,现在也不知道还行不行。

14岁,也就是学习韩文的那一年,我为了上学离开了父母去住校。其实,在那之前,我从来没有一个人出去过,说不害怕,那是假的。为了不让他们担心,我什么都没说,看着他们帮我收拾东西。他们说不担心也是假的,只不过为了让我独立,就只好这样。看着他们渐渐远去,心里挺不是滋味,不过想想未来终究要自己一个人面对,不能一直依赖他们,也就有点释怀了。在公寓里住了三年,我有了帮我处理一切的新宇哥哥,有了和我一起捣乱的小小闺蜜,还有需要我帮忙的学弟学妹。在公寓三年,我回到家只告诉父母开心的事,从来不说烦心的事,直到现在也是这样。到现在,父母也不知道我打过架,化过妆,旷过课。 17岁,参加中考。没有什么轰轰烈烈,也没有什么东张西望,只有冷静淡定的内心。对自己能考上高中的把握并不大,但我不想放弃。也幸好我没有放弃,不然就不会有现在的高中生小白了。

没错,这些也是我,和平时不一样的我。少了幼稚,少了懦弱,少了胆小。我不会说哪些不是我,也不会说哪些就是我。我可是有七十二变的“孙悟空”,想要完完全全的定义我,还需要下一点功夫哟!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青春散落了一地,如同妖艳的玫瑰,你明知它带刺,却甘愿为它留下一抹嫣红,而后染红了你的世界

——题记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过去的事情能再重来一遍就好了。只是,任何事情前加上如果两个字,就等同于痴人说梦话,现实永远会残酷地扼杀了你的如果。

我认识她,在很久以前,说不清有多久了,仿佛过了一个世纪般久远。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很是不可思议。那天下午,我气喘吁吁地跑到街尾的奶茶店里,边喘气边说:“帅哥,来杯珍珠奶茶。”

“哦。”她应了声。

过了几分钟,她把奶茶送到我的面前,嘴角扬起了微笑,淡淡的说:“给,还有,我是女的。”我顿时语塞,这,这事能怪我吗?她留着一头露耳的男生头,穿着过于中性化,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她刚刚是背对着我的。“这,这不好意思哦。呵呵。”我傻傻的笑了笑,用来掩饰我内心的尴尬。她耸了耸肩,说:“没事,我叫晴,你呢?交个朋友吧。”

“哦,我叫玲,很高兴认识你。”我微笑着说。就这样,我们认识了。晴,她长的其实很漂亮,但她打扮得太像男生了,有时我都会把她当成男生。就是因为这一点,才发生了那件事。有一天,我们两个去公园玩。走进公园里,一群坐在石凳上的小混混的对话就传到我们的耳边。“你们看,她们多恶心。唉,同性恋,真可怕。”其中一个小混混说。“对啊,好恶心,我要吐了,她们的手还牵着。”又有一个混混附和地说。我听不下去了,我受不了他们的冷嘲热讽,我跑到他们那里,生气的说:“喂,混蛋,你有病,你才是同性恋呢。”“小妹,别生气嘛。我可是不歧视同性恋的。但是,我拜托你们别出来外面,这样可是会吓到别人的。”那个人说完之后,周围的小混混都在笑。望着他们的嘴脸,我被气晕了,我说:“牵手又怎样,我还有更厉害的呢。”我把晴拉到我面前,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我吻了她的脸颊。那群小混混大叫了几声,就识趣地走了。之后,晴蹲在地上,她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流下。我把她拉起来,抱着她说:“晴,别哭,我不喜欢看你哭。”“玲,对不起,对不……”晴一边哭一边说。

之后,晴就再也没有留男生头了,她留起了长发,再也没有穿过以前那些中性的衣服,反而换成了漂亮的长裙子。即使这样,她仍然是晴,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们仍像以前一样黏在一起,一起听歌,一起买衣服。但是,越美好的东西越容易消失,而我们却不能做任何事情来挽留它,于是,它散了,它溜了,它离我们而去了。

依旧忘不了那天,你对我说你要走了。我听后,心里顿时慌了,我哭着对你说可以不走吗。你没说话,你只是一直无奈的摇头,最后,我俩都抱着一起哭了。

最后,你走了,你还是走了,在那个飘着雪的冬日里,你离我而远去了。

有很多时候,我都在回忆那段日子。青春就在那时从我的脚下飘过,远去了。然而,在最后,我懂了,我回不到以前,就如同我永远都触不到行云流水般的青春。

我的高一作文 篇8

小时候的事情记不太清了,但也隐隐约约记得一些,记得最深的就是小学时候了。

几岁的年纪,每天充满着希望,一天的过去就期盼着另一天的快点到来,每天都是新的,每天都有事情要做,但好像都不是那么重要,可以先放一放,过一会有精力了再做,永远不晚。

那时候的冬天是可以踩着雪还嘎吱嘎吱响的,每当冬天来了,只要一下课,我们都蜂拥而至地来到学校的二楼天台上,因为怕不方便走路所以学校设计了二楼的像天桥一样的天台,当飘了一夜的雪,空气中散发着冬天的气味的这个时候,最难以压制孩子们爱玩的天性,窗外已经是堆满了皑皑的白雪,天台的扶手上,地面上,孩子们哈着热气的嘴角都落下了调皮的雪花宝宝的身影,怎么能没有雪球呢?我们这些年轻气盛的小朋友们一点都不怕冷!带着露指手套,抓着一团雪,捏紧,嘭!砸在好朋友身上,要是不小心砸错了,也没关系,说不定你还可能会多一个跟你一起打雪仗的朋友呢!

小的时候的想法总是单纯又美好的,没有复杂的人际关系,喜欢谁就和谁玩,不太喜欢的人就不和她玩,但是别担心,每个人都会有喜欢的人,每个人会有好朋友,现在想想那时候,没有勾心斗角的时候也没有心怀叵测的感觉。每个人都是单纯的,美好的,每天都可以开开心心地,课余时间也是很长但很充实的,每天都有很多新的事情发生,或许有时候并不是我们预想的那么好,但我们也会很开心地很坦然地接受它,我前段时间在网上看见了五六岁小朋友写的小诗,读着这些诗,都会发现字里行间那些闪闪发亮的星星《灯》“灯把黑夜烫了一个洞。”《回到地面》“要是笑过了头你就会回到天上去要想回到地面你就要做一件伤心事”小时候的感觉,总是感觉那么美好,单纯,简单,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在慢慢成长,懂事,变得圆滑。

人总要学着长大,不错的。可是也会偶尔怀恋从前,因为年少的时光总是太美好,所以等到我们到了耄耋之年也会怀念现在的生活,我们还有很多的精力,我们现在还很年轻,我们还有很多的机会,我希望我以后怀恋的是,非常非常值得记住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