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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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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健全党费管理制度,对每个支部交纳的党费做到及时入帐、记帐,统一使用党费专用收据,达到帐、据、本相符。

2016年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2016年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报告1】

根据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和大会安排,我就中国共产党凉水镇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以来全镇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大会报告。

我镇各级党组织23个,其中:党委1个,党支部22个。2013年共收到各党支部上缴党费总额为9643.6元,2014年共收到各党支部上缴党费总额为9103.4元,2015年共收到各党支部上缴党费总额为10417.2元,2016年共收到各党支部上缴党费总额为11972元,所收党费按年度均已全部上缴至阆中市委组织部,经与银行核对,票据相符,帐款相等,无截留、挪用、贪污党费的现象。

近年来,党委坚持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来抓。一是高度重视。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及市委相关通知精神,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严格按照《党章》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了党费管理的要求、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优势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二是实行专人负责。根据中组发〔2008〕3号文件规定,党委指定党政办主任专人负责党费管理,要求各党支部也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支委负责收缴党费,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三是帐簿规范合理。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保证账目清晰,所收党费每年12月底前全额上介至市委组织部党费专用账户。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四是定期自我检查。每半年对全镇的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进行自查,结合实际重新核算党员缴纳党费的基数、比例和数额并告知其本人,督促党员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重点检查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带头缴纳、所收党费是否足额上缴、账目是否规范明白等,发现不足,及时纠正。

当前,在党费收缴管理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党费管理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仅当成一般事务性工作而没有作为一项政治工作来抓;二是少数党员党费缴纳意识不强,不能自觉、及时、按标准足额缴纳党费,个别单位支部刻意隐瞒收入,不按党费收缴比例交纳党费;三是少数负责党费收缴的同志在执行党费收缴标准上把关不严,计算方法简单,没有严格审核;四是少数单位党组织对党员不及时按标准缴纳党费的现象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党员的思想教育不到位;五是少数党支部党费收缴力度不够,有的只是象征性的收点党费,存在漏收欠缴党费的现象。存在的这些问题,有待今后改进。

各位代表,党费是加强党的建设、搞好党的教育、开展党内活动的重要经费。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体现,更是衡量党员组织观念和政治觉悟的重要标志。我们必须把缴纳党费的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让党员真正理解党费缴纳的重要性,自觉、及时、按标准向党组织缴纳党费。同时,镇党委将严肃认真地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党费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报告完毕。

  【2016年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报告2】

2016年,军干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和厅党组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规定,建立了较严格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全年在党费的收缴、管理等方面没有无故不缴、拖欠、借支、侵占和超范围使用现象。

一、党费收缴情况

2016年我所在册党员119人,其中职工党支部25人,军休干部第一党支部31人,军休干部第二党支部29人,军休干部第三党支部8人,军休干部第四党支部26人。职工党支部全年应收党费:4252元;军休一党支部全年应收党费:7990元;军休二党支部全年应收党费:7186.4元;军休三党支部全年应收党费:4904元;军休四党支部全年应收党费:6520元。各支部全年应收党费共计:30852.40元。

二、党费使用情况

根据陕直工发(2006)84号文件,关于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可将收缴党费的50%,职工党支部可将收缴党费的20%直接留成,用于党员组织活动等费用的规定。职工党支部全年共留成党费1247元(四名退休党员按50%留成)。军休第一党支部全年共留成党费3995元;军休第二党支部全年共留成党费3593.20元;军休第三党支部全年共留成党费2452元;军休第四党支部全年共留成党费3260元。各支部全年留成党费共计:14547.20元。所党委全年上交厅机关党委党费共计16305.20元。

三、党费结存情况

截至2016年10月,所党委共结存党费12665.94元,其中转接上年度党费结存12079.94元,本年度留存党费58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