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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 初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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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_初一作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书_初一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最喜欢的书 初一作文

我最喜欢的书_初一作文1

我最喜欢的书便是荒木老师笔下的JOJO的奇妙冒险。书中讲述了乔纳森。乔斯达家族几代人与仇人Dior。布兰登一伙的邪恶势力展开斗争的故事。

书中角色无论是神态还是性格都刻画得栩栩如生,有坚信“绅士精神”的乔纳森,也有诡计多端的Dior……漫画将整整六部多元宇宙紧密联系在一起,以时间为线将其横纵沟通,调理十分清晰,即使是对许多配角这一类背景板的描写也十分感人,引人入胜。例如梦想成为不良分子的乔鲁罗和虹村两兄弟,这些小人物身上不可避免的带有性格缺陷,但就是这些缺陷吸引了广大的“JOJO迷们”

书中除开人物描写的优点外,还格外注重契约精神,这也使得许多悲情人物在一片黑暗中开拓光明之道,绝非无脑牺牲,人类无法在欲望中控制自己的笑话。这些人物无法控制欲望,却能在生死关头出于大义的考虑放弃贪恋。

这本书不光只让你看到正面角色令人悲伤的故事,反面角色也一样。在我看到的许多书籍中反派始终是衬托主角的光辉伟大的背景板式角色,而JOJO不同。反面角色也具有不一般的角色魅力。比如第五部的“大哥”普罗修特,他一直教导手下贝西,贝西的形象和性格,他是一个十分软弱胆小的懦弱的人,但普罗修特却高速贝西小队中的每一个人,每个人都与众不同,每场战斗都应该抱着必死的决心。就算前路多么危险,也要和敌人战斗到底。让自己的牺牲教导的那些最终贝西也成长了,他的眼充满了坚定与冷静,与之前判若两人,而被火车将双腿压断的“大哥”说到:“动手,贝西,荣耀会伴随你左右,而我也会见证你的成长。”

JOJO这部作品虽然从外观上看去勾不起人的兴趣,但是在荒木的笔下却充满了生机。陪伴了我整个夏天。

我最喜欢的书_初一作文2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不知何时,我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看过的众多书籍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便是《笑猫日记一能闻出孩子味儿的乌龟》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的杨红樱阿姨。主要要人物是:马小跳、杜真子、安琪儿、笑猫、老老鼠,其中还有一只活了不知有多少万年的乌龟,它有一个神奇的本领———能闻出孩子味。在这个百年一遇的盛夏里,一只背上刻满了甲骨文的鸟龟,闯入了笑猫的秘密山洞。乌龟大师说:“只要生活在有孩子味的地方,心就永远不会变老。”可这个年代,有孩子味的孩子越来越少,因为像杜真子妈妈那样很爱自己的孩子,却偏偏不让自己的孩子快乐的大人实在太多了。书具有不朽的力量,所以书要常读常新,那样每次读书都能学到新东西。

有一次,我在厕所里看书,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住了。心情也随着笑猫而起伏不定。我突然发现家里很寂静,急忙拿起手机,打给妈妈,妈妈接通了电话,着急地问我:“你在哪?”我奇怪地说:“在家啊,不然还能去哪。”妈妈松了一口气说:”呼,我还以为你跑哪去了。”我顿时哈哈大笑。看完这本书以后,我希望孩子在成年之前,都要像孩子一样。如要大人们打乱了这个次序,就会造成一些果子早然,这些早熟的果子既不丰满,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会腐烂。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眼中的书。而书对我来说,却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因为你总能从一本书中发现新的东西,不管你看过多少遍!

我最喜欢的书_初一作文3

我是个天生爱书的人,自己在家里经常读书。郑老师一直教导我们要读好书,四年级上学期他推荐了《昆虫记》这本书,没想到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它。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耗费毕生心血完成的名著,他在书中详细地记录着大大小小的各种昆虫的生活,让我大开眼界,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些小小的虫子也和人一样有着如此丰富多彩的生活。

瞧,萤火虫在我眼前飞来飞去,他们是多么富有诗意啊!用明亮的灯光来召唤心爱的伙伴。他们又是多么聪明啊,用麻痹针,一次又一次的“扭”蜗牛,直到蜗牛失去知觉才尽情享用美餐。还有执着的红蚂蚁让我佩服。他们出去找食物只按原路返回,不管刚刚来时那条路是多么危险。阳光下,威武的螳螂在草丛中跃动,可怜的雄螳螂为了繁殖后代只好献身。当我还沉寂在螳螂那绝妙的杀敌战术中,精彩的文字又把我带到了金布甲的世界……只要一捧起这本书,我就会沉迷在这些精彩的描述里。我还经常追着妈妈读给他听,有时候妈妈都听得入了迷,忘了手里的活呢!

《昆虫记》为什么这么生动丰富呢?我觉得第一是因为,作者观察的细致。从书中我发现法布尔有时为了写一页文字,要整整观察上一天。在法布尔的耐心观察下,一只只昆虫跃然纸上,也飘进了我的心里。第二,是因为作者用词造句准确生动,不死板。虽然这是一本介绍自然知识的书,但并不像我们的科学课本一样只追求叙述的准确性,而是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来讲述科学,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中了解了丰富的自然知识。

我想用书中前言中的一句话来赞美法布尔:这个大科学家像哲学家一般拥有深刻的思想性;像美术家一般拥有敏锐的观察力,像文学家一般拥有形象描述的表达力。我认为《昆虫记》,是同类作品中最精彩的一本,我要好好阅读它,研究它,让它成为我获取知识的源泉,最爱!

我最喜欢的书_初一作文4

我最喜欢书本人物是《米小圈上学记》里的主人公米小圈。米小圈是一个幽默贪玩儿,还有一点儿倒霉的男孩。

晴空万里,米小圈、姜小牙、铁头,这个好朋友三人组,肯定不会放过这么好的天气,他们约定一起去公园玩。

米小圈提议去荡秋千,米小圈找到了一个空秋千,坐了上去,可是没有其他空秋千了,姜小牙说每人玩一分钟,米小圈已经坐到秋千上了,没办法,只能让他先玩。

铁头来推米小圈,一下两下,秋千越荡越高。“太好玩了,太好玩了。”米小圈兴奋地喊着。铁头用尽全身力气,使劲一推。不好,米小圈没坐稳,飞了出去,变成了“空中飞圈”。“扑通”一声,米小圈重重地砸在了地上。

等米小圈站起来的时候,其他地方没有受伤,就左边头上有了一个大红包,这个大红包的产生归功于铁头,所以米小圈决定再也不理铁头了。

在姜小牙的劝说下,米小圈才消了消气。“铁头,拿钱来,我要坐旋转木马。”米小圈伸出手向铁头要钱。可是旋转木马要15元一次,铁头却只有几块钱,根本不够。没有足够的钱,老板绝对不会让他们坐霸王木马的。

“米小圈,为了表达歉意,我做你的木马吧,我背你转。”铁头诚恳地对米小圈说。“好啊好啊。”米小圈马上高兴起来。

常识告诉人,人转圈转久了,头是会晕的。铁头才转了几圈,头就晕了,脚一软,栽倒在地。他从地下爬起来之后发现,他一点儿事儿都没有,可米小圈的右脑袋上却多了一个包,米小圈变成了米老鼠。

我不得不说,米小圈太倒霉了。

米小圈还有更多有趣的故事,如果你想了解,就去阅读这本书吧。

我最喜欢的书_初一作文5

有人说,读一本书,你玩那个如获良友,温故一本书,能如逢故知。是啊,人类离不开书。没有了书籍,就像植物没有了阳光;没有了书籍,就像鱼儿没有了水;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没有了翅膀。可以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我也不例外,如果缺少了书这样的工具,那我会觉得,世界变得寂寞、无趣、枯燥无味,就像一望无际的大沙漠,什么也没有。

读书的时候,我最喜欢挑选写事件的文章,因为这种文章能我的心情变得忽冷忽热的,读完后便会觉得读不都,舍不得一下子读完,就像反复多读几次,这样一来,这篇文章就能大略的背下来。有时候就会产生幻想!就拿一本童话书来说,去年暑假时曾买了一本深受小朋友欢迎的《淘气包马小跳》。第一时间就是冲出图书馆,赶紧回家阅读,到底哪有这么好玩。不知不觉,“就像吸毒一样,吸一口便迷上了”。其实,里面的确是有写事情精彩的内容。书中的主人公马小跳,天性活泼,善良、可爱,和父亲就像兄弟一样。暑假时,他的爸爸便把他送到了乡下的爷爷家去度过。有马小跳的地方总会有很多好玩的事情。在哪里,马小跳的爷爷奶奶养了一群动物,而且别的有趣。看门的不是大黄母狗,而是老鸭子。而大黄狗晚上去抓耗子。猫天天呆在了别人家的树上,等待另一只白猫。鹩哥用来招待客人。外加一头黑猪,名叫黑旋风,因为他跑的跟风一样很快。每天早晨它就跑出家门,向山上跑去,在跑下山,傍晚才能到家。

刚开始读起,觉得非常有意思。竟然还有这么好玩的新鲜动物。也不是没见过,我有个老师家住一楼,他家也养着小动物。猫狗大战是常有的事。可老师家的就非常和好,猫被野猫欺负,狗就冲上去帮忙!

我不只读此书,书非常广,多,多得数不清。书,不仅仅是生活的快乐,它不只是僵硬的书,而是活跃的“小伙子”,更是对人类和社会的教导。

我最喜欢的书_初一作文6

俗话说的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书,让我的课余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是书,让我拥有更加渊博的知识;是书,让我懂得生活的真谛。

妈妈每个季度都会给我买许多书,因此我们家的书架总是摆得满满的。有儿童文学类的,有科普类的,还有探案类的。而我最喜欢的是探案类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这套丛书。

这套书不仅讲破案,还包含安全,科学及数学等等多方面的知识。比如在15册《史上最强的女对手》一书中,福尔摩斯就是利用左右撇子的特点来解难题的,让我惊叹不已。在13册《智救李大猩》一书中,福尔摩斯抓住凶手的关键,仅是一个生活小常识脚在水里待时间长后会起皱。

这套书不仅故事精彩,情节更是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从打开书的那一刻起,我就会全神贯注地观察案发现场,不落下一点细节,因为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是破案的关键。我会跟着书中福尔摩斯的步伐顺藤摸瓜寻找真相,直至最终破案,自己也才能安心地上床睡觉。轻轻松松看完一本书就这么简单!

这套书不仅增加了我的阅读量,还很好地锻炼了我的大脑逻辑思维能力。在每个案件里,福尔摩斯都要对每个细节进行精准分析,再合理思考与推理,如同我们做数学题一样的思路。因此,这套书对学习数学也会有很大的帮助。

不只我喜欢这套书,我们班的许多同学也喜欢这套书。有的同学甚至会把书带到学校来看,还有一些同学因为故事太精彩,上课时也会不由自主地低头瞄几眼,结果呢?书就回不了家了。我可舍不得呢,我要在家慢慢享受!

我最喜欢的书_初一作文7

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一直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他写的小说《圣火》、《第七条猎狗》、《一只猎雕的遭遇》、《斑羚飞渡》等书多次获奖。在云南边疆生活的18年中,沈石溪观察到了许多动物,许多的事情,也为他的动物小说提供了丰厚的素材。沈石溪写的书有很多,如《斑羚飞渡》、《黑天鹅紫水晶》、《白天鹅红珊瑚》、《混血豹王》、《王妃黑叶猴》、《侏罗纪龙鸟》、《骆驼王子》……

其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狼王梦》,书中主要讲了一只叫紫岚的狼,它非常的漂亮,它生了四只狼崽,分别叫黑顶、蓝魂儿、毛毛、和媚媚三公一母,紫兰有一个梦,希望黑顶、蓝魂儿、毛毛其中有一位能登上狼王的宝位,因为这是她的丈夫——-黑桑一直以来的愿望。

紫蓝最疼爱黑顶,倒不是因为黑项是长子,而是因为黑顶和她已逝的丈夫黑桑长的太像了,简直可以说是克隆出来的,紫兰希望黑顶能登上狼王的宝座,可是好景不长,黑顶被一只狡猾的金雕叼走了,紫兰后悔至极,于是他把自己的“超狼”计划放在了蓝魂儿的身上,蓝魂儿全身是黑的,黑的发蓝,非常的好看。紫兰经过辛苦的培养,终于他的超狼计划快要成功了,紫岚想到登上宝座指日可待。

可是就在冬末春初的时候发生了一场意外,蓝魂儿被铁兽夹夹住了,紫岚为了减轻蓝魂儿的痛苦,在狼特有的安慰下,还没让蓝魂而来得及反应,蓝魂儿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紫兰又开始培养起毛毛,可是毛毛已经严重雌性化了,于是紫岚通过了激将法,重新激起了毛毛的狼性,是老天爷就偏不给他这个好机会,狼王落嘎发现了毛毛的计谋,被赶走了,要知道狼可是群居动物,如果没有了团体,该怎么活啊?

最终妹妹成家了,紫岚孤独的走在山林里,他突然发现了两年前咬死自己的孩子的老雕,于是他和老雕经过了一番搏斗后,老雕和紫岚同归于尽了。

故事描写的生动形象,故事情节非常吸引人。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你们喜欢吗?

我最喜欢的书_初一作文8

我家有许许多多的书,《未来科学家》、《军事科学》……,不过最吸引我的还是《儿童文学》。

上周,我在《儿童文学》里看到这样一篇文章,一位叫张晨晨的女孩,在一次考试中她的数学考差了,妈妈便说了她,她一赌气便想着出去□妈妈的唠叨,可□之后她确发现妈妈也没有了爱,于是她又想要回唠叨,在之以后她就决定用自己的行动来去除妈妈的唠叨,留下母爱。这时,妈妈站在她的身后说:"去除唠叨,留下母爱。”林晨晨知道了妈妈在演一场戏,自己也会心的笑了。其实妈妈的爱是最伟大的,也是无处不在的,妈妈们让我们有个更好的环境,而辛苦的工作赚钱,空闲时间还得照顾我们的生活起居,为了我们的学习她们操足了心,唠叨只是想让我们变得更好,这些唠叨其实包含着更多的是爱。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尽量不要妈妈再让妈妈操心了,自然出就没了唠叨。

还有一篇文章让我印象很深,有一个叫谭传华的人,他想卖木梳挣钱,可他的木梳比不上塑料木梳,卖不出去。有天,在菜场他发现没有喷洒农药而全是虫洞的绿色青菜卖的最好的,他深受启发,木梳虽然寿命短,但它也绿色产物。于是,他把木梳的缺点写在木梳上,这反而受到了大家的表睐,之后“谭木匠”便在全国开了连锁店,口口相传,人人都知道了这个木梳。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有时候,瑕疵也是一种价值.其实生活中有很多这样有价值的瑕疵,当你正在为自己的瑕疵而苦恼时,不妨从瑕疵的另一面看,也许会发现这些瑕疵的价值来。

我爱《儿童文学》,它不仅让我欣赏到许多的美文,而且还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书_初一作文9

最喜欢的书,像良师益友,教会我们生活的哲理,教会我们判断是非,教会我们如何面对生活的种种困难。

我最喜欢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书中讲了一个刚强、坚韧不拔、勇于挑战自我的人——鲁滨逊。他在荒岛生活了21年,经历了许多困难与挫折。与野人搏斗时,体现出不屈服;找不到食物时,坚强的忍耐着,等待食物的出现;住处被风雨刮倒时,从不气馁,反而振作精神,又盖起草房。看到这一个个触目惊心得画面,我的心被深深的震撼了。他虽然不是英雄却有着英雄气概;他虽然不是修理工却又那么心灵手巧;他虽然也不是绿化工人却能给荒岛添加一片片绿色。所以,我立志要学习鲁滨逊的精神品质。

那天中午,骄阳似火,我扶着崭新的自行车,正在练习骑车。第一次上座位,我扶正了方向盘,一踩脚踏板,车子却倾斜了,我又开始第二次挑战,事情顺利得十分顺利,车子飞快的向前行驶着,结果,我手臂一颤抖,车子一下子翻倒了,我也吃了个狗啃泥,我努力的从地上爬起来,想立马回家,这时鲁滨逊建草房一次次失败却没有放弃的景象又出现在我眼前。对!这点小伤算不了什么,要勇敢些!我擦擦身上的泥土,又开始了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四月的天养孩子的脸——说变就变。”刚刚还阳光明媚,现在却乌云密布,一粒粒雨珠从天而降,遍布了整个大地。我看看表,啊!下午6点了,是找了躲雨的,还是扶着车回家呢?我犹豫不决,脚步正慢慢向一个屋檐下移动着,这时不会栽树,却挖土,埋下种子的鲁滨逊又出现在我是视野中,对!要勇于挑战自己,我不能让家人担心。于是我又坐上自行车,刚刚还不熟练的我,现在竟可以流畅的行驶,在风雨中,街道尽头,一颗黑点越来越小了。

《鲁滨逊漂流记》是我人生中的“方向盘”为我指引方向,在遇到挫折时,让我化险为夷,使我能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上自由自在的航行。

我最喜欢的书_初一作文10

我最想读的一本书就是这本《拉·封丹寓言》。这本书很好看,它是世界经典寓言文库。

这本书里有许多寓言故事,里面有伊索寓言,还有许多故事,比如《两个谋熊皮的伙伴》、《龟兔赛跑》、《小老鼠、小公鸡和猫》、《狮子的朝廷》。这些故事是我比较喜欢的。

《小老鼠、小公鸡和猫》讲的是一只小老鼠在外面玩耍的时候,看见公鸡迅速向他跑来,而猫装得很温和。回家后和妈妈说了,老鼠妈妈说:“公鸡凶而不吃我们,猫温柔而凶猛,所以说孩子你不要被外表迷恋。”

《狐狸和病狮》讲的是狮子捕不到食物,号召大家去看狮子,谁去看狮子,他就不吃谁。大家一听这件事都去了,只有狐狸没有去,最后狮子下旨问罪问:“你怎么不去看我呀?”狐狸说:“我是想去的,但一看人们都进去了,我等了半天,也没有动物出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要善于观察,认真思考以后再去做。

《两个谋熊皮的伙伴》讲的是两个人缺钱花想去捉熊,然后把熊皮卖给商人邻居。这两个人看见熊向他们走来,吓得如雷击一般,往回跑,结果这桩买卖泡了汤,合同也就作废了。庆幸的是商人没有提走钱。这时一个人爬上树梢。另一个人早就吓得冰凉。熊看了看,就走了。树上的人下来说:“千万不要为了图谋熊皮,去卖一头没有打死的熊。”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为了一些不现实的事情,把放弃。另一方面也告诉我们做事要动脑筋。

其实每个故事都在告诉我们怎样做人怎样做事的道理。因此,我最喜欢这本书。我能从书中学到好多有用的东西。

我最喜欢的书_初一作文11

我爱读书,因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智慧之门的钥匙。

要说我最喜欢什么书,那我肯定会选择文言文版的《中国寓言》。

开始喜欢这本书的时候是我九岁时,姐姐上高中。每次姐姐回家都会拿着那本厚厚的《中国寓言》,空余时间,姐姐总是背那本《中国寓言》。

一天,我把姐姐的书看了个遍,虽然不懂,但通过注释还是略懂一二,姐姐在朗读其中的一篇的时候,我居然说出了那个片段的名字。姐姐大惊,连连夸我这儿,夸我那儿。我特别高兴,从此,我开始喜欢上了这本书。

有次偷偷的拿来了那本书,品味这本书,犹如品味山珍海味,读起来回味无穷,心灵翩翩起舞。令人神往,使人如痴如醉。读文言文,就要像糖一样含在嘴里,慢慢品尝,细细品味,《中国寓言》几乎包含所有的人生哲理。只要一本《中国寓言》在手,人生哲理不用愁。它还凝聚着古代人民的智慧。教育子孙后代好好做人。

要问我最喜欢文言文版《中国寓言》的最有说服力的理由是什么,那我就告诉你。

文言文言简意赅,两三个字就能把十几个字的意思包括了,虽然文言文版《中国寓言》字很少,包含意义却很深。让人们懂得知识甚多。

不是夸张的比喻。我就好像一个忠于毒 品的忠实吸毒者,文言文版《中国寓言》就好似毒 品,只要我一看,就身不由主地上瘾,看起来没完没了,只要一会不看,就觉缺点什么。就好像很难受。

文言文版《中国寓言》简直可以说得上精妙绝伦。读起来沁人心脾,培训才简短的内容人们诉说人生道理。

我爱读书,因为书是我进步的阶梯,是开启我智慧大门的钥匙。当然,更爱读那意义深刻人文言文《中国寓言》。

我最喜欢的书_初一作文12

我有一本《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它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这本书,我喜欢的书作文。

这本书封面很漂亮,天蓝色的塑皮面上画着九个打着“?”号的盒子,盒子上有动物、植物、昆虫、机器人、机械、星体等九种物体;反面,画有一只装着鲸的盒子和一只小老鼠。

这本书的内容分为日常生活科学、动物科学、植物科学。昆虫科学、地球科学、人体科学等,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等各个领域。

这本书具有儿童情趣,每一个问题答完后就有一幅漫画,叫人想看,爱看。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记住了。

这本书的形式有点像一台“联欢会”,小学四年级作文《我喜欢的书作文》。在每幅漫画上都有一只小老鼠、一只小猪和一个小男孩,他们就像是“联欢会”的“主持人”;解答的问题,就像是“台词”;每幅漫画就像是一个小“节目”;读书时,就仿佛在看一台“联欢会”。

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雌蚊只有在产卵之前才吸人的血。”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是“吹牛大王”。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少年百科知识问答》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蚊子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还有一回,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地光”这个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打开《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寻找答案,在第26页找到了这个答案。原来,地光是地震的前兆,有时如带状,有时如条状,还有柱状、片状、球状、火状等形状。红色的地光较多。

《少年百科知识问答》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地学习和生活,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最喜欢的书_初一作文13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列宁说过:“书籍是巨大的力量”不知从何起,我与书便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看到的众多书籍中我最喜欢《狼王梦》。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四匹公狼,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什么都不顾,千方百计,竭尽全力地培养自己的孩子,虽然美好的希望一次次变成残酷的失望,三匹小公狼一只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把希望留在自己儿女的下一代。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所感动。

当我读到紫岚与金雕搏斗时,我的眼眶湿了,母狼紫岚用自己残缺的生命来换取自己的儿女和第三代的幸福,我想这就是母爱吧!

读着《狼王梦》,我不禁想起了一个故事。在汶川5。12大地震中,搜救队员发现了一位穿着红衣的母亲,他躬着身子跪在残垣断壁间,头上、背上都堆满了砖头她的双手却紧紧地将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抱在怀里。这位母亲已经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体僵硬了,但手里一直紧紧握着一部手机,只见:“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这是她留给孩子的!这是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呀!

搜救队员把婴儿抱了过来,另一位搜救队员想把那位母亲的身体放平,可是,那僵硬的尸体已成了舍己救子的誓言,那躬着身子跪在地上的姿势已成了永恒的雕塑。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我都会回忆许久。回忆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有些酸,有些苦。

我最喜欢的书_初一作文14

中国有五千年的历史,各种名著层出不穷,四大名著更是其中最闪亮的四颗星星。其中,我最喜欢读的是《三国演义》。

三国时期,三国鼎立,群雄并起,吞吐天下。这时候的一个个故事,都化作了一段段文字,飞进了《三国演义》这本书里。《三国演义》中有很多充满传奇色彩的人物,如:义薄云天的关云长、奸诈狡猾的曹操、运筹帷幄的诸葛亮……有好多惊心动魄的战役:官渡之战、赤壁之战、夷陵之战……有许多扣人心弦的故事:桃园三结义、白帝城托孤、蒋干盗书……这些就如一颗颗红星,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子里。不过,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一场曹操的翻身仗——官渡之战。

官渡之战,情节跌宕起伏,令人拍案叫绝:袁军有几百万个士兵,而曹操只有几万士兵。结果曹操面对数倍于己的袁军毫不畏惧,以少胜多。这是怎么回事?下面,就让我向你们慢慢道来。

第一次,曹军知道自己实力不济,就悄悄地去进攻袁军,袁军谋士劝袁绍出兵,袁绍却推说自己的儿子生病了,不肯出兵。终于,曹军大败袁军。

虽然打了胜仗,可曹军的粮草不足。于是,谋士又让袁绍和他们耗。可袁绍还是不听劝谏,谋士一怒之下投奔曹军。在谋士投奔曹操时,曹操光着脚跑出军营迎接,谋士带曹军烧了袁军的粮草基地——乌巢。袁军彻底大败,那一夜曹军燃起了胜利的火焰,而袁军则唱起了悲伤的挽歌。

袁绍的实力明明比曹操厉害许多,可他为什么会失败呢?纵观整个战役,原因跃然纸上:袁绍一意孤行,刚愎自用,结果大败;而曹操却不一样,求贤若渴,从谏如流。这就是为什么官渡之战袁绍大败,曹操大胜的原因。在生活里,我们会不会也犯了许多像袁绍一样的错误呢?我们是不是对别人指出的不足不以为然?以后我们要学曹操多听意见,从而反省,不断进步。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泪……”三国的故事道不完,说不尽。真佩服我们的古人——智慧、勤劳、忠诚、勇敢……真希望全世界的小朋友都来读《三国演义》,让我们的这部名著传承下去。

我最喜欢的书_初一作文15

我爱文学,跟爱读文学作品。一个故事所以人尽皆之,是因为它饱含着永不泯灭的人性;一段历史之所以千古流传,是因为他蕴含精神传奇;一部文学作品之所以街之巷闻,是因为它的精华引人注目。多读一些文学书籍,可以提高我们的知识和修养。我读的文学作品很多,然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要数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了。

《西游记》中讲述了唐僧师徒等三人一起上系天取经,途中遇到了许多的妖魔鬼怪,但是他们并没有怕,而是一直向前走,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取得了真经.我最喜欢孙悟空了。它会七十二变,我读到他时,常常在想,如果,我也会七十二变那该多好。孙悟空不仅本领高强,哪一些小妖听到他的名字就闻风丧胆。当看到师傅误会他时,真替他打抱不平!当看到到他打不过妖怪回去请救兵时,真想和他一共战斗。可是我最不喜欢里面的猪八戒,他不仅好吃懒惰,还事事依靠大师兄。办事效率不高,当他听到有食物吃,就跑得比兔子还快。当他要去办事,他左推右推不去。还好色,一遇到美女就会贴上去…

《西游记》中吸引我的,不仅仅是人物,还有故事情节。让人捉摸不透,还要替人担忧,,不得不往下看。从看这部文学书中,我知道了不少:做事情不要半途而废,即使遇到困难,也不退缩。勇往直前才是最好的办法,就像唐僧他们一样,遇到妖魔鬼怪也不惧怕。其实,在我们生活中,这样的“妖魔”也是很多的,可是,我却选和他们一样的道路,把这些“妖魔”通通杀光。还有,我们不能只贪小便宜,像猪八戒那样,也不要事事依靠别人,这样到了社会上根本无法立足。总之,我们遇到问题,一直勇往直前,不放弃。

好了,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怎莫样?是不是也想读一读了,那赶快去吧!如果,你是一个不爱好读书的人,那莫,你听了我的介绍,相信你不会无动于衷的吧!那你们就多读一些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