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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我的八年级作文汇编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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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的八年级作文7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我的八年级作文汇编7篇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1

故乡的山林,幽幽地酝酿着深绿;

故乡的山林,静静地回荡着鸟鸣;

故乡的山林,深深地珍藏着我童年的回忆,编织着我童年的梦想。

我的故乡有一片安谧浓郁的林场,从小我便在那片山林的怀抱中成长。父亲曾在林场中工作,我便有了与山林交谈的机会。

“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在这片空荡的山林中,很少能看见人迹。偶尔远远地望见披着一身绿的护林使者抬着锄头下山,招呼声三两句而已,而后,能听见的,只有清脆的鸟鸣罢了。

“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傍晚的山林穿上那件金黄的袈裟,很美。残阳慵懒地在山岗中徘徊,肿胀的身子在天边滑动着。林木很高,枝叶在顶端高高的眺望着,接受夕阳最后的洗礼。

梦一般的暮霭悄悄地弥漫在夜空中,山林静静地凝望着,湮没在黄昏柔情的怀抱里。同样湮没的,还有我。静静地找了块不显眼的石头躺着。幼嫩的后背与光滑的青苔微擦着,品尝着夕阳余光的味道,渐渐地融入山林中。

晚饭后,父亲总爱牵着我的手,在雾气弥漫的山林中漫步,一起品读山林。山林恬恬地笑着,并不做声,望着泥泞中一深一浅的脚印。山林中飞禽走兽无数,悦耳的歌唱声,窸窣的爬行声,荡于耳边。还有高挑挺拔的林木,千姿百态的怪事,在山林中沉睡着。山林张开臂膀,将他们拥入怀中。父亲说:“山林之所以容纳万物,是因为他有宽大的胸襟。”我似懂非懂地望着父亲深沉的脸。父亲拉着我的手摸着林木苍老的树干,那充满激情的血液冲击着我的手。我为之所撼。为山林那“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胸怀所震撼。又有谁能有如此博大的心胸呢?在阔大的山林中,有两个隐约渺茫的身影,立在林木之下,细细地品读着山林,感悟着她得深涵。

长大后,便离开了那片亲切的山林。

可是那片山林,那份博大的胸襟,时刻鼓动着我。

故乡的山林,带来了幼年的快乐;

故乡的山林,见证了童年的成长;

故乡的山林,是我心中精神的导师。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2

俗话说:“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可我却喜欢兵败乌江自刎的西楚霸王项羽,因为他是英雄。也许有人会这样反驳我:汉王刘邦才是英雄,因为楚霸王项羽输给了他。但我认为项羽虽然失败了,依然不失那气吞山河的英雄气魄。

我喜欢项羽,是因为他年少时就表现了远大的志向。少年时的项羽与叔父项梁看见秦始皇巡游江南时就说:“吾可取而代之”的惊世言语,可见他的志向远大。他身材魁梧,高大勇猛,吴中郡的青年都很怕他,十八岁时就能够举起千斤重的铜鼎。而且他还是个爽快、仗义的人,致使许多年轻弟子对他心服口服,甘愿归顺于他。为报国恨家仇,青年时就跟随叔父项梁起兵反抗暴秦。为实现自己的远大理想亲率大军东征西讨,亲自指挥并参与大小战役七十余次。破釜沉舟、巨鹿之战让各路诸侯汗颜。而刘邦只是一个市井小人,小混混而已。即使后来先是当了汉王,最后做了皇帝,也只不过是凭借自己的狡狐之术和借助一班得力干将才夺得天下罢了。

我喜欢项羽,是因为他心眼好,心肠直,想到什么就做什么,这也是英雄本色。鸿门宴上,因为他心肠好就放走了刘邦,而且他很有大将风度:“一言既出,四马难追。”说放刘邦就放刘邦!范增几次说杀刘邦他都没下令,这是多么豪爽的男子汉气概!而刘邦呢?贪财好色,一肚子的坏水。还在乡里时,去酒店喝酒从来不付账,一遇到急事就没了主心骨,几次被霸王打得落花流水。如果不是依靠着张良的妙计,他也许早就去见上帝了。鸿门宴上,他简直服贴得像一条摇尾乞怜的狗,一进门就趴在地上,嘴里全是小人才说的阿谀奉承的话,席间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更是让他吓得面如土色,气都不敢喘。倘若是项羽,会是这样吗?

我喜欢项羽,是他英雄末路时从不丢下跟随自己的人,有情有义。垓下战败,四面楚歌之时,他放弃了乘船渡江逃跑的机会,把生存的机会留给江东子弟兵。想的是不让战火再蔓延到家乡,给家乡父老带来生灵的涂炭。他还每时每刻保护着虞姬,不肯放下这个在别人看来是包袱的女人。而刘邦这个贪生怕死的小人在一次战败逃亡的途中,坐在车上嫌车跑得不够快,嫌坐车的人太多了,甚至能狠心把自己的亲身骨肉——年幼的儿子和女儿踢下车去。随从把孩子抱了回来,他又要再踢,这怎么能算是英雄呢?

我喜欢项羽,是他直到临死,也不向敌人低头,更不向江东父老诉说不幸,他心里只有愧疚,只有“无颜见江东父老”!自己被无数汉兵包围之时,项羽还要为自己所剩的28个士兵的生死而奋站到底。力竭之时,不愿让敌人的刀玷污了自己而引颈自刎,倘若是刘邦,恐怕早已跪地求饶了吧!

还是那句“何以成败论英雄!”说得好!西楚霸王项羽虽然死了,但他死得悲壮、死得轰轰烈烈!虽然他曾坑20万秦兵、斌义帝、掘秦陵、火烧阿房宫,但他推翻暴秦的历史功绩是不容抹杀的。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喜欢项羽,他是人中的英雄,是鬼中的豪杰!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3

童年是每个人一生当中最美好的时代,那时我们总能找到令自己快乐的一件又一件事。当时的懵懂在现在看来可能完全不符合逻辑,而正是因为自己的懵懂成就了那个时代一次又一次的开心。

我的童年就很有趣,小时候的我像麻雀一样“不知天地之高大”。什么危险玩什么,丝毫没有顾虑到家人。

“收藏”生涯

我家在农村。那里有山——土山;那里有水——井水。我却天天快乐,因为我有一个嗜好,说到这里就不能不说我的“藏品”。有“弓”、“剑”、"锤"……每一件都有它的来历,拿“弓”来说吧,他算是我的一个得意作品。(其实它是一根根树枝缠在一起的月形)我提起它,自豪感顿时涌上心头,每天放学后我先不回家,而是漫山遍野到处“逛”偶尔也会遇到同学,我们就一起攀山越岭,可能电视剧看多了,我也想造一把弓。

功夫不负有心人。找了半个多月终于在半山腰发现一棵树长得很弯而且纵横交错,我突发奇想叫上朋友小王和我一起拿上绳子把缠在一起的树枝绑在一块,剩下的都给削了。我看不够弯,就把上下又系了一根绳子,作品完成了一半,剩下的就是等待。

两个月后我们拿着工具来到这棵树下,一眨眼的工夫,会就倒下了,我们两个把它修整了一下得意地背着胜利品就回来了。

现在想起来,当时多么有趣啊!为了一个心满意足的作品,竟然花费两个多月的大好时光。真糗啊!

爬树

一年暑假,我和邻村的几个朋友一起出去玩。他们个个都是爬树高手,而我虽然不会,但看了一会儿就会了。看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也想大显身手。

于是,我便挑了一个难度系数小的尝试,我那灵活的身体一会就攀上了树冠。站在高处,我自豪的冲他们招手。他们说这算什么,我领你去一个地方,保证你爬不上去。我不服气。

我们大约走了两里多来到一个偏僻的地方。这里有一株藤蔓植物,大约十几米高,虽然有其他树做攀爬的借力物,但真要爬起来,也不会很容易。面对他们的冷嘲热讽,自尊驱使我甩掉鞋子就向上爬去。

他们全神贯注的看着我,10分钟、20分钟……一个小时过去了,我离顶部最多有一人高。胜利在望!可是这时他们都相信我再也爬不上去了。我也努力向上爬,可是一往下看,我心惊胆颤!什么力气、斗志都消失的无影无踪。

可是,仍有一股力量支撑着我,终于,我爬到顶了。我高兴得手舞足蹈,差点掉下了。底下的朋友目瞪口呆,伸出了大拇指。我想该下去了,可是上去容易下去难。无论我怎么尝试,都没有办法。

我绝望了,这是一个响亮的声音传到我的耳朵里:“没事,小心点,抱紧点,慢慢地。”我的身体热了起来,但还保持原状不动。

求神,求菩萨都没有用,只能靠我自己,我下定决心,死了也要下。慢慢地,一步一步,离地面越来越近,我稍微放松了些,准备休息一会儿。

刚要起身,不料,脚下一滑,整个人都贴在了树上,一下子滑了好长距离。终于停了下来,双脚努力寻找着力点,与此同时双手也没有了力气,终于“扑通”一声一下从两米多高的地方摔了下来。真实在啊,虽然我紧绷着,泪珠还是从眼里挤了出来。

当我站起来的时候,脚下一软又跌倒在地。挽起裤腿一看膝盖一片已经发紫,怪不得呢?疼是够疼的,可是在小伙伴面前我展示的是骄傲,把疼痛忍在心里。

现在回忆起来,我的膝盖仍然发抖,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忍过来。

童年的很多糗事,每每回忆起来,总会感到一丝温暖,这些已成为了我心中的珍宝。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4

在电视节目中,我品尝到了创新的快乐

现在已经是科学时代。许许多多的古人的梦想已经实现,更有古人没有想到的实验已经完成。在科学的领土上,人们敢于向前,探索未知,去寻找更多的未知世界,向全世界人民证明现在是科学时代!

在很久以前,人们还不知道以后会有高科技出现——机器人。但现在,机器人已经被运用在各个领域。

在脑力界,它可以与冠军所匹敌。在几个月前,xx公司发明了一种非常厉害的围棋高手,它一路斩将杀敌,直冲到围棋世界冠军的面前。围棋冠军接到对战书时并没有害怕直接就接受了它的挑战。在“战场”上,它下的每一步棋都不跟对手留后路,在几个小时的激烈比拼后,机器人赢得了这场比赛!这就是创新的结果!

在音乐界,它更能与大师进行比赛。在前一段时间,x国制造了一种非常会弹钢琴的机器人,它有五十多根手指,每一根掌握一个钢琴块儿。就在几天前,它和我国的大师同台演奏,之后又进行了激烈的斗争。机器人又一次以51秒的速度赢得了大师50秒。这更是我们人类创新的结果!

在运动方面,他们更是山外之山。在一年前,它与我国的篮球达人进行了投篮比赛。一分钟内它以五十多个球再一次赢得了比赛!

在上面仅仅列举的三个例子中,我们就看到了创新的结晶。有了这样所得出的成就,才能激起那些顶尖的人发愤图强,让人们更上一层楼让我们再向前迈出的一大步。

没有创新,就没有这么高的技术,有了技术,就人我们有了前进的动力。让我们一起努力,一起打造更好的创新梦!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5

黄昏时的天空是最美的,一群群大雁整齐而有序地快速前行,而一只小鸟却孤独地在天空四处游荡,像一个找不到家的孩子。孤独,是一种不寒而栗的黑色。

小学时的我早已习惯被众人簇拥,在人群中闪闪发光。小学的我跟孤独完全扯不上边,我有很多的朋友,一起上学,一起玩耍,一起上厕所,一起放学……我从不会独自一人,也不可能独自一人。

人总是要长大的,可我们都不希望长大。上初中后,太多的“一个人”让我感到感到难过和那前所未有的孤独感。刚开分班后,班里没有一个认识的。上厕所都是我默默地离开自己的座位,静悄悄地离开同学们的欢声笑语。走廊就像一条走不到心头的时空隧道,看着周围三五成群的同学结伴而行,唯独只有我一个孤独地走着。心酸在我心底泛滥,孤独的阴暗时刻着我。我看着天空那耀眼的光芒,暖和的阳光似乎根本照不到我的身上,覆盖不了那深沉的阴暗。

我讨厌这孤独,讨厌那可怕的黑色,讨厌默认下孤独行走的我。孤独就像一个深渊,让我在黑暗中徘徊,迷茫。直到那一天,一只小鸟的垂死挣扎让我恍然大悟。那是一个狂风大作,倾盆大雨的午后,我被恐怖的雷声惊醒,站在空前看窗外的“风景”。这灰暗的天空又让我想到了孤独的自己,一丝丝忧伤的情直涌心头,真想哭!突然,我被窗外的一只小鸟吸引住了。它被狂风击倒在草丛上,大雨打落在它的身上,黑色的毛被冲刷过后显得耀眼。我本以为它肯定会听天由命了,却意想不到它用翅膀使劲扑拍着,想再次飞向天空。它坚持不懈地尝试着。一次,两次,三次……“啊!它终于飞起来了!”我忍不住拍手叫好。它从击倒在地飞起来的过程中都始终是自己一个,它靠自身的力量再次在天空滑翔。灰蒙蒙的天空,它那一身包围光亮的羽毛显得那么漂亮,它也是孤独自在的.一个,可那不是孤独,而是独立。

是啊!一个人并不是孤独,而是一种孤独背后的独立。孤独并非是黑色的,是五颜六色、是万丈光芒的彩色。当我享受一个人的安静时,当我享受一个人的快乐时,当我享受一个人的独特时,那并非是孤独的黑色,而是孤独的另一种成长,那是七彩的颜色。一只独行的小鸟也许欣赏到了一群大雁匆忙而无法看见的风景,享受到了一群大雁无法拥有的自由。

我改变了孤独的色彩。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6

雨慢慢地下着,行人慢慢地走着,有一些人很讨厌雨,因为他们觉得雨让他们变得行不方便,可是我觉得雨是世界上最美的自然现象,雨每次都是默默地下着、悄无声息地下着,为人们带来凉爽,我更加喜欢四季的雨,他们变化万千、与众不同!雨,好像是千万只纤细的手指,又好像是千千万万条琴弦,走出了千变万化的美妙音乐,神奇极了!

雨,它走进了春姑娘的万花筒里,走进了这个奇妙的世界,它落在了草地上,小草微笑着弯下了腰,好像在说:“你好,欢迎你来到这个世界。”雨继续地“走着”,它总不会忘记给大地洒下一番独特的毛毛细雨,像是一曲美妙跳动的、淘气的音符,在大地上奏出了美妙动听的音乐,使人陶醉其中,也让我喜欢上了它,绵绵春雨继续淅淅沥沥的下着,它像牛毛,像花针,密密地斜织着,它抚摸着大地,仿佛像是慈祥的母亲轻轻抚摸着孩子的脸。这也让我更加喜欢上了这可爱的雨,它好像一个个活蹦乱跳的小孩子。

夏天的雨就好像是小孩子的脸一样,说变就变,就像变脸王一样。刚刚倒是烈日当空,骄阳似火,转眼间,天空就乌云密布,一瞬间,豆点大的雨点儿就落在了人们的头上、肩膀、手臂上,感觉到全身生疼生疼的。接着,雨越下越大,地上一直“啪啦啪啦”地响着。我也喜欢这夏天的雨。俗话说“一阵秋风一阵凉”。

秋天的雨老是不怎露儿面,它就只会坐在软绵绵的云层里,享受着一片丰收的美景,看着大地上的一片片金黄色的麦田,有时候它看见空气干燥了,于是它就跳出云层,然后就一会甩衣袖,给人们下一场“及时雨”。这时,秋风习习,秋雨绵绵凉爽极了!我也喜欢这秋雨。

冬天的雨其实是雪花,雪花缓缓地旋转的飘落下来,好像是一个个跳芭蕾舞的女孩儿,又是它打落在人们的脸上,刺骨地疼,不过不管是那么的疼,我还是喜欢它的美丽,因为一般想拥有美丽的东西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喜欢雨,我更加喜欢那四季的雨、那与众不同的雨,因为它能带给我微笑、凉爽,也能教会我有一些东西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的八年级作文 篇7

有的人,渺小到尘埃里,也总会展现出迷人魅力,吸引你靠近。

他说话结结巴巴,就像古人似的说话要用“呃”打头;长得不算好看,总之不至于风流倜傥;皮肤从小时候的“白嫩”到现在的“黝黑”,真是由白薯到土豆的蜕变;他的牙说不清是“天包地”还是“地包天”,总是一笑便“牙龈”毕露。但他是真正的一匹黑马,又是真正的一只神鸟,一鸣惊人,其实你想了解他,效仿他,靠近他,崇拜他。

那一次上公开课,一道易错方程难住了许多人,一个同学回来还在研究自己的错因。那道题我没错,可按那同学的思路走下去真找不出原因。我之后并没有仔细去琢磨,而是告诉自己,自己能做对就可以了。而他呢,当时已在数学方面“独霸一方”的他,并没有放手。一整个课间,他都死盯着那道题。突然,土豆又有了新生的迹象,他兴奋地欢呼着,带着满脸的笑容“揭开谜底”。不得不说,他说的每一条,每一处都严谨认真,没有漏洞。

还有一次,我本已下定决心,考完数学不找他对答案,还是和他碰着了。见他时,他手里还拿着笔,身边并没有草稿纸,仅一个劲儿往手上写。他在研究卷子上那道压轴题,虽然他无疑做对了,但他还要去思考。我们上前与他搭话,他只说:“等等,等一下。”接着,便继续钻探,现在想,倒有几分闻先生的风韵了。他在想,我也想,我想明白了一个困扰我已久的问题:他为什么数学好?思维严谨,立体抽象?不;积累丰富,学富五车?不。真正的原因,就是现在的一分一秒,同样的一米长的路,我仅是脚步前进了一米,但他的思索引领大脑前进了不知多少个一米。

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带着对学习的严谨与对知识的渴求,化身万道光芒,让我不由想去敬佩,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