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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公主是哪个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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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公主是哪个朝代

  栖霞公主是哪个朝代?

栖霞公主(1571年-1572年)为明朝人,名朱尧,明朝公主,明穆宗幼女(第七女),母淑妃秦氏。

  中国公主制度介绍

 先秦

黄帝时代至商朝为止,有关于君王女儿的封号及制度皆不明。周朝时期,男子称氏,女子称姓,周王室为姬姓,因此周天子之女被称作王姬,但这不是正式的封号,仅是称谓,因为其他和周室同姓的诸侯国,亦称女子为某姬。

周天子嫁女,并不亲自主婚,王姬的婚礼由姬姓诸侯中的公、侯,如鲁、晋等国国君主持婚仪;《公羊传》记载“天子嫁女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此乃后世公主的.词源。之后东周战国时期,诸侯之女称公主(亦称君主),但周天子之女仍称王姬。秦灭周后,王姬之名遂废。

秦朝

秦国时延续周朝风俗,女子皆称姓;而由于秦国王族为嬴姓,因此秦国女子称为“某嬴”,如怀嬴、文嬴等等。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秦朝后,对于君王之女的称呼或封号不详,但北宋司马光所编写的《资治通鉴》中,称秦始皇之女为公主。

 两汉

西汉初期,皇女和宗女的册封、晋封、待遇逐渐形成制度,皇女称公主,诸王之女称翁主(或称王主)。同时,由于史料的缺乏,对公主的境遇很难有全面的了解。西汉开国皇帝刘邦和皇后吕雉的女儿被称为鲁元公主。“鲁元”二字做何解,未有定论。湖北省江陵县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秩律》有“李公主申徒公主荣公主傅主家丞秩各三百石”的记载,整理小组认为是“李公主申徒公主荣公主傅【公】主”(李公主、申徒公主、荣公主、傅公主)。有认为她们分别是李姓、申徒姓、荣姓、傅姓的刘邦或汉惠帝刘盈姬妾所生的女儿。这是以“从母姓”的方式,对公主进行区分。但此时,如何册封公主,仍不可知。公主的食邑又称汤沐邑。鲁元公主的食邑有数城,她的异母长兄齐王刘肥的封地则有七十余城,两者相距甚远。

到了汉文帝时,史书对皇女有更多的记载,亦可知此后对公主的册封已较为规范。从汉文帝嫡长女刘嫖起,公主的封号通常是“某某公主”,“某某”即“某某县”,可能是她们食邑所在的县,这体现了正式的册封程序。以刘嫖为例,她的封号是馆陶公主,馆陶即馆陶县。汉文帝时,刘嫖为公主。在其兄汉景帝登基后,则为长公主。到了她的侄子汉武帝时,又晋大长公主。但由于史料缺乏,仅知诸公主中有尊宠者,可加号为长公主或大长公主,是否形成定制则不得而知。此时,公主的丈夫大多是列侯,因此公主会随丈夫的封号改称。如汉景帝女儿阳信公主,在下嫁平阳侯曹时后又称平阳公主。同时,由于公主非世袭的爵位,因此会有相同封号的公主。如两位不同时代的馆陶公主——刘嫖和刘施。有时,她们的封号也会与列侯重复,如阳信公主和阳信侯刘中意。

王莽建新朝后,改公主为室主,并封嫡长女孝平皇后为黄皇室主,但王莽另两女王晔、王捷,则依序被封为睦脩任、睦逮任。

东汉以后,翁主一号不复见。东汉皇女以县名为封号,称县公主,仪服同列侯,诸王之女以乡、亭之名为封号,称乡公主或亭公主。 此外,和西汉相同,诸公主中有尊宠者,可加号为长公主,仪服相当于各刘姓藩王。

  三国

三国时期,由于《三国志》仅有人物纪传而无志书、体制等记载,史料缺损严重,未能确定各国体制。

曹魏大致沿用东汉仪制,如有平原懿公主、德阳乡主、长乐亭主、升迁亭公主等等。东吴公主则冠以夫姓称呼,如吴大帝孙权的长女孙鲁班、三女孙鲁育分别冠以夫姓全姓和朱姓,分别称为“全公主”和“朱公主”,没有汤沐邑。蜀汉则无相关记载。

三国的皇女或皇姊妹未必全部皆封公主,如魏文帝曹丕三位曾为汉献帝刘协后妃的妹妹曹宪、曹节、曹华,在曹丕称帝、刘协降为山阳公后,只封为山阳公夫人。孙权两位姐姐以及妹妹孙夫人皆没有被封为公主的纪录。

晋朝

帝女仍称公主,但改以郡名为封号,称郡公主;诸王之女封县公主。

南北朝

多有宗女封为皇女者,如北魏和南陈就曾封宗女为公主,以郡名或县名为封号。

 隋朝

帝姑母成大长公主,帝姐妹为长公主,帝女为郡公主如乐平公主兰陵公主是以郡名为封号,亲王女封县公主如丰宁公主 大宁公主 永丰公主用县名为封号。

  唐

帝姑母为大长公主、帝姊妹为长公主、帝女为公主,皇太子之女封郡主,亲王女封县主。

 宋朝

帝姑祖母为两国大长公主、帝姑母为大长公主、帝姐妹为长公主、帝女为公主,皆以美名二字为封号,婚后改以国名为封号。

北宋宋徽宗于政和三年(1113年),应大臣蔡京之奏,仿周朝制度改公主号为帝姬,同时将封号从国名改为喻意吉祥的嘉名,如柔福帝姬,并改郡主为宗姬、县主为族姬。北宋亡后,帝姬、宗姬、族姬等号遂废。

 金朝

皇女为县公主,并以县名为封号,如东汉故事。亲王女为县主,但不得称县公主。

 元朝

元朝时期,皇女、诸王之女皆称公主。

明朝

明朝皇帝姑母为大长公主,皇帝姐妹为长公主,皇帝之女为公主,其夫婿为驸马都尉;亲王之女为郡主,郡王之女为县主,郡王孙女为郡君,曾孙女为县君,玄孙女为乡君,其夫婿皆为仪宾。

 清朝

后金时期,朝仪粗备,皇女与宗女皆称为格格。自清太宗一朝开始,改皇女为公主。清朝初期仍有部分生母地位较低的皇女被封为县君、乡君,甚至有皇女直到死去未曾得任何封号,是制度不严谨的结果。清世祖入顺治皇帝关后,于顺治十七年(1660年)制订皇女、宗女封号:嫡出皇女为固伦公主,庶出皇女为和硕公主:格格分为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五等;不在五等之内的为宗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