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语文基础 > 课文 > 古代教师的待遇如何

古代教师的待遇如何

推荐人: 来源: 阅读: 2.34W 次

明代“博士”每月工资720斤大米

古代教师的待遇如何

在古代,教师与官员一样也都有稳定的收入。汉代太学博士的官秩,初为四百石,后升为六百石。四百石级别,每月的工资(俸禄)是50斛谷物,以“汉代1斛(石)=2市斗=27市斤”来算,50斛相当于今天1350斤;以成人每人每月消费30斤来算,够45人消费,这是当时大县县丞的工资水平,属“副县级待遇”。而六百石则为70斛,是当时郡丞才享受的“副市级待遇”。

宋代除了朝廷拨款外,自仁宗起还陆续赐给官学土地,称为“学田”,这一制度为后来各朝所继承,元、明、清学校都有相应的学田。学田收入除一部分用于办学和补助困难学生外,不少都成了教师福利。

宋代书院一类私立学校的“民办教师”,由于社会捐助多,有的教师收入远高于公办老师。教师的工资开支是学院费用大头,如南宋明道书院,山长(院长兼主讲老师)的月俸100贯,每天还补助700文伙食费。

历代教师待遇数明代最低,而且常被扣罚。以太学来说,博士与助教的薪俸是一样的,月俸米6石;县学教师(教谕)收入只有博士的一半,月俸米3石。明代一石米相当于现代120斤,也就是说,博士每月的工资是720斤大米,比汉代少多了。不过即便如此,这个收入也可以保证教师本人及家人的日常生活。

古代教师还有不少工资外的'正当收入,如汉代太学的教师,经常有皇帝赏赐的酒肉或实物,称为“劳赐”。至于古代教师的“灰色收入”就不好说了,如清代,学生上学拜老师要交“进见礼”,升级要交“喜钱”,接到教官“赠送”的题诗题字,得送“谢银”。乾隆三年七月十九日礼部仪制司郎中周祖荣曾上奏揭露:凡不送的,“将来月课岁试、举优报劣之时,必遭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