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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镇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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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在于帮助贫困地区人民早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16年镇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学习参考!

2016年镇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2016年镇精准扶贫实施方案1】

为实现我镇农村扶贫开发政策有效实施,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根据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印发〈靖西县开展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靖办发〔2016〕2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有关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全面推进精准帮扶工作机制,实行贫困村、贫困户全覆盖帮扶制度,确保我镇10个贫困村有单位定点帮扶,有驻村干部,有驻村工作队;3035户贫困户有帮扶责任人。通过精准帮扶,使贫困户及时得到救助,逐步渡过难关,摆脱贫困,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为实现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目标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原则。各帮扶单位和干部在开展帮扶工作过程中,坚持从本单位、帮扶村、帮扶户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市场规律,扬长避短,量力而行,科学制定帮扶村和帮扶户的主导产业、发展目标和帮扶措施。

(二)整村推进、标本兼治原则。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扶贫办有关要求,对所帮扶村要进行综合整治,既要解决贫困群众当前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又要帮助贫困村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协调相关部门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彻底改变帮扶村贫穷落后面貌。

(三)自力更生为主、外界扶持为辅原则。各帮扶单位和干部在开展帮扶工作中,要做好思想和组织动员工作,引导教育扶贫对象克服“等、靠、要”思想,树立自力更生、自我解困意识,力求在外力的必要扶持下,通过贫困群众自身不懈努力实现脱贫致富。

(四)相对稳定、接力帮扶原则。结对帮扶不受干部工作调动影响,结对帮扶对象一旦确定原则上6年之内不再调整。由于工作岗位变动或者退休的干部由所在单位自行调整;调离安德镇的干部,其帮扶对象由接任其工作岗位的人员继续帮扶。

  三、帮扶目标与任务

(一)帮扶目标。通过结对帮扶,全镇贫困人口每年下降12%左右,到2020年底,全镇贫困人口下降至7%以下。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增幅高于全镇平均水平,90%以上的扶贫对象有稳定收入来源。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条件有较大改善,具备进一步发展的基础,至2020年贫困村实现全面脱贫。

(二)帮扶任务。

1.根据帮扶对象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帮助贫困户至少发展1个增收项目。如:发展一种养殖业(鸡、猪、羊、牛、鱼等)、种植一种高效经济作物(烤烟、水果、桑蚕、中草药、蔬菜、甘蔗等)、引进1项以上新技术、开发1项非农项目等;

2.帮助解决贫困户吃饭、穿衣、住房、饮水等基本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

3.帮助贫困户学龄儿童及时入学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资助贫困学生读高中上大学等;

4.帮助解决贫困户看病就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5.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贫困户劳动力接受技能培训、转移务工;

6.帮助解决其它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四、帮扶范围及分类

(一)帮扶范围。全镇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均参加结对帮扶。单位帮扶对象重点是新识别的10个贫困村,干部职工帮扶对象是建档立卡登记在册的3035户贫困户。

(二)帮扶分类:

1.县正处级在职领导干部(含县四家班子正调研员),每人帮扶15户贫困户;

2.县副处级在职领导干部(含县四家班子副调研员、县公检法和工管委以及其他单位在职享受副处级职级待遇的人员),每人帮扶12户贫困户;

3.正科级领导干部(含主任科员、在职享受正科级职级待遇人员),每人帮扶9户贫困户;

4.副科级领导干部(含副主任科员、在职享受副科级职级待遇的人员),每人帮扶6户贫困户;

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干部职工,每人帮扶3户贫困户;

6.学校和医院一般干部职工,每人帮扶2户贫困户;

7.村“两委”班子成员,每人帮扶3-5户贫困户;

8.企业单位管理人员,每人帮扶2户贫困户。

  五、帮扶时间安排

(一)帮扶时间:2016-2020年。

(二)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1月—2016年4月)。利用拉挂横幅、固定标语、宣传板报、广播等方式大力宣传开展结对帮扶全覆盖活动的背景、意义和措施途径等,引导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加结对帮扶活动。

(三)联系结对阶段(2016年5月—2016年6月)。各村(街)、各单位根据贫困户名单和相关档案资料,统计汇总参加结对帮扶活动人员,并按附件安排表落实结对帮扶对象,填写结对帮扶表格,将联系结对情况报镇扶贫办,再汇总上报县扶贫办。

(四)开展帮扶工作阶段(2016年7月至2020年12月)。镇府机关、镇直各单位、县直联系帮扶单位、各结对帮扶干部职工深入各帮扶村与结对帮扶户开展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实现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全覆盖工作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抓好结对帮扶工作,督促各干部职工落实好帮扶措施。

(二)各单位要根据贫困村实际,切实落实帮扶责任,组织干部职工深入结对帮扶村进行调查摸底,研究发展对策,安排好干部职工与贫困农户结对帮扶;各村(街)、各挂点领导干部要与相关帮扶单位做好对接工作,落实干部结对帮扶。

(三)各帮扶单位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村屯进行甄别核实贫困农户信息,对有错漏信息及时予以更正,填写好帮扶表格。

(四)镇政府干部职工、学校教职工、医院医务人员、县直单位所辖管的镇直属机构(如财政、农业、国土、林业、畜牧兽医等站所)由镇根据实际安排结对帮扶对象。

(五)各帮扶单位要对结对帮扶工作进行整体谋划、统筹安排,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帮扶措施。坚持以开发式扶贫为主,救济式扶贫为辅,开发与救济相结合的方针,重点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生产,改善条件,提高收入,增强造血功能和发展后劲。

(六)各帮扶单位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深入群众,面对面做好工作,切忌走马观花、敷衍了事,更不能图形式、走过场,做表面文章。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法纪政纪严格问责、严肃处理。

(七)学校、医院和企业的一般干部职工在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中不作具体的考评要求,把结对帮扶工作作为其联系群众、了解群众、帮扶群众的平台;企业在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中以自愿为原则,鼓励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参与扶贫工作。

(八)同一单位的干部职工应尽量安排在同一村(屯)进行结对帮扶,以便开展工作和统一管理。

  【2016年镇精准扶贫实施方案2】

按照霍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霍邱县精准扶贫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我镇精准扶贫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 “镇为单位、分级负责、精准识别、精准扶持、动态管理”的总体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以镇为主体,各级各部门分工协作,组织开展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工作。在此基础上,将各项扶贫措施与扶贫对象识别相衔接,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精准扶持。构建我县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对农村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二、目标任务

找准农村扶贫对象、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做到精准化识别、精准性扶持、动态化管理。

  三、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成立工作队、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培训等工作。

(二)精准识别

1.识别标准。一是收入低于全县同期农民人均纯收的农户,综合劳动能力、发展意愿、健康、教育、住房、资源资产等困难状况,作为识别相对贫困户的主要标准。二是五保户和低保户中无发展意愿、无劳动能力的不纳入,低保户中有发展意愿和劳动能力的则纳入。

2.识别程序。按照统一标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农户申请、入户核查、组级初评、村级评议审查(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定(公告)、市级备案的程序,精准识别扶贫对象并建档立卡。

(1)农户申请。自愿申请成为扶贫对象的农户,须填写申请书,签名后及时上交村委会。

(2)入户核查。村委会对自愿申请成为扶贫对象的农户,入户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和劳动能力认定,并填写《花园镇精准扶贫贫困农户登记表》。

(3)民主评议。在核实申请人家庭收入的基础上,村民小组组织群众民主评议,其结果要有村民代表签字。村民小组民主评议通过的申请对象,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召集村民代表,对村民小组提出的申请对象进行评议,并将评议通过的申请对象张榜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对象,村民委员会报镇上。

3、镇审核。镇完成审核确认各村上报的贫困农户,对不符合扶贫对象评定标准的不予上报。同时,将审核结果张榜公示7天。

4、县级审批。经镇审核,张榜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对象,由镇报县扶贫办审批。

(三)精准扶贫

1.制定帮扶措施。根据识别结果,针对致贫原因,明确帮扶责任人,逐户制定帮扶措施。各对口帮扶单位、帮扶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到户的帮扶工作。派出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扶贫帮扶工作,确保扶贫政策和社会资源精准滴灌到相对贫困户。

(1)突出产业扶贫。一是帮助相对贫困户依托种植、养殖及手工艺等家庭经济项目,实现稳定增收。二是通过创新经营机制,扶持兴办能带动相对贫困户发展生产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构建相对贫困户长效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使有劳动能力的相对贫困户有1家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帮扶带动。三是通过开发优势资源,扶持有条件的相对贫困户参与乡村旅游、服务业发展,拓宽增收途径。

(2)加强教育扶贫。认真做好相对贫困户实用农业技术、创业就业技能等培训,救助子女入学,增强发展意识,提升自我发展综合素质。

(3)引导社会扶贫。将相对贫困户信息向社会公布,广泛动员和引导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

2.搭建管理平台。12月底前完成精准扶贫对象的基础数据审核、录入等工作,建立帮扶对象数据库。

3.动态管理。建立扶贫对象进出管理机制,及时更新扶贫对象信息,做到有进有出,进出有据,实行动态管理。

(1)对象管理

对精准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对帮扶对象经济收入达到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期水平70%以上的,镇农经、民政、残联等对精准扶贫涉及的对象在时间和程序上同步进行调整。

组织核查。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了解核查农村扶贫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

对象退出。经过核查,对已实现脱贫致富的,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无异议后,停止相关到户扶贫帮扶政策。

对象进入。对返贫的,按照农户申请、入户核查、民主评议、镇乡审核、市级审批等实施程序,经过核查,将其纳入扶贫对象。

(2)更新信息

对已经确定的相对贫困农户,如果家庭人员有变化,要及时向村民委员会申报,经村民委员会汇总报镇审核后,及时更新信息。原则上一年更新一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领导组。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花园镇精准扶贫工作协调小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监督各项政策的贯彻执行,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各村也要成立工作协调小组,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加强领导、指导和督促,全力推动精准扶贫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同时,将精准扶贫工作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协同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二)加强宣传。镇、村、组层层召开动员会,把上级有关政策宣传到村、到组、到户,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做到政策公开、规则公平、结果公正、群众公认。

(三)加强督查。一是镇上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对村进行考核,将此项目标分解到村、组,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村要明确精准扶贫工作的纪律要求,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建立义务监督员制度,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每个行政村配备义务监督员。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我镇对村定期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四是严格奖惩。通过奖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