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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纪五十九 起上章困敦六月,尽重光赤奋若八月,凡一年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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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宗体天法道极功全德神语文圣武睿哲明孝皇帝

宋纪五十九 起上章困敦六月,尽重光赤奋若八月,凡一年有奇

嘉祐五年辽清宁六年

六月,戊午朔,辽以东北路女真详衮果嘉努为特里衮。

壬戌,辽遣使录囚。

乙丑,诏戒上封告讦人罪或言赦前事,及言事官弹劾小过不关政体者。时殿中侍御史吕诲言:“故事,台谏官许风闻言事者,盖欲广其采纳,以补朝廷阙失。比来中外臣僚多告讦人罪,既非职分,实亦侵官;甚者诋斥平素之缺,暴扬暧昧之事,刻薄之态,浸以成风,请惩革之。”故下是诏。

丙寅,命天章阁待制张掞同详定均税。

辽中京置国子监,命以时祭先圣、先师。

壬申,诏礼部贡院:“内外锁厅并亲戚举人,并同引试,解十分之一;如不及十人,亦许解一名;四人以下送邻路聚试。”

乙亥,遣官分行天下,访宽恤民力事。

癸未,辽以随王耶律仁先复为北院大王。先是仁先尝为北院大王,有惠政,及是民欢迎数百里,如见父母。

甲申,三司减省冗费所言:“比岁内人请俸倍多,乞酌天圣初嫔御以下人数,著为定额。”从之。

秋,七月,辛卯,诏分京西为二路,以许、陈、郑、滑、孟、蔡、汝、颍、信阳九州军隶北路,邓、襄、随、房、金、唐、均、郢、光化九州军隶南路;各置安抚使,以许、邓二州守臣兼之,其河南府即不隶所部。

癸巳,邕州言交趾与甲洞蛮合兵寇边,都巡检宋士尧拒战,死之。诏发诸州兵讨捕。

甲午,以天章阁待制、知谏院唐介知荆南,从介请也。敕过门下,知封驳事何郯封还之,言:“介为谏官,有补朝廷,不当出外。”诏介复知谏院如故。

戊戌、翰林学士欧阳修等上所修《唐书》二百五十卷;刊修以编修官皆进秩或加职,仍赐器币有差。

著作佐郎刘羲叟为崇文院检讨,未入谢,疽发背卒。羲叟强记多识,尤长于星历数术,其言多验。

时生齿益蕃,田野加辟,独京西唐、邓间尚多旷土。唐州闲田尤多,或请徙户实之,或请以卒屯田,或请废州为县,知州事、比部员外郎赵尚宽言:“土旷可益垦辟,民稀可益招徕,而州不可废。”乃按图记,得召信臣故迹,益发卒,复三大陂、一大渠,皆溉田万馀顷。又教民自为支渠数十,转相浸灌,而四方之民来者云集。尚宽复请以荒田计口授之,及贷民官钱买牛。比三年,废田尽为膏腴,增户万馀。监司上其状,三司使包拯亦以为言。丙午,诏留再任。

庚戌,诏曰:“朕乐与士大夫惇德明义,以先天下。而在位殊趋,弗率朕旨,或为危言诡行,务以警众取誉,罔上而邀宠。论事之官,搜抉隐微,无忠恕长厚之风;托迹于公,而原其本心,实以合党图私,甚可恶也!中书门下其采端实之士,明进诸朝;察辩矫激巧伪者,加放黜焉。”御史中丞赵概言:“比年以来,搢绅之论多险刻竞浮,宜行戒敕之。”故降是诏。

壬子,命翰林学士吴奎、户部副使吴中复、度支判官王安石、右正言王陶同相度牧马利害以闻。时马政因循不举,言者以为当有更革也。

八月,丁巳朔,以观文殿学士、吏部侍郎程戡为宣徽南院使、判延州。殿中侍御史吕诲言:“戡才微识暗、外厚中险,交结权贵,因缘进擢,徇私罔上,怙势作威。况年逾七十,自当还政。近罢枢府,既以匪能;复委帅权,曷由胜任!且本朝故事,宣徽使非戚勋未尝除拜,乞追寝戡恩命。”知杂御史范师道等相继论列,讫不从。

以度支判官、金部员外郎薛向权陕西转运使兼制置解盐使。范祥既卒,故以向代之。时西夏青盐盗贩甚贱,而官卖解盐价高,盐以故不售。向至,始减价以抑之。盐池岁调畦夫数千种盐,而盐支十年未售,向奏损其数,当时便之。

甲子,以眉州进士苏洵为试校书郎。

洵年二十七,始发奋为学,举进士、茂才异等,不中,悉焚其常所为文,闭户益读书,遂通《六经》、百家之说,下笔顷刻数千言。至和、嘉祐间,与其二子轼、辙至京师。翰林学士欧阳修上其所著《权书》、《衡论》、《机策》二十二篇,宰相韩琦善之。召试舍人院,以疾辞。本路转运使赵抃等荐其行义,修又言洵既不肯就试,乞除一官,故有是命。

壬申,诏曰:“国初承五代之后,简编散落,三馆聚书才万卷。其后平定列国,亦尝分遣使者,屡下诏令,访募异本,校定篇目,听政之暇,无废览观。然比开元,遗逸尚众,宜加购赏,以广献书。中外士庶并许上馆阁阙书,每卷支绢一匹,五百卷与文资官。”

相度牧马利害所吴奎等上言:“今陕西马价,多出解盐,三司所支银绢,许于陕西转运使易钱。权转运副使薛向既掌解盐,陕西财赋,可悉委之移用,仍俾择空地置监而孳养之。盖得西方不失其土性,一利也;因未尝耕垦之地,无伤于民,二利也;因向之才,使久其任而经制之,三利也。”帝可其奏。甲申,命向专领本路监牧及买马事,仍规度于原、渭州、德顺军置场;同州沙苑监、凤翔府牧地使臣,并委向保荐以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