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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精选6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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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精选60篇)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1

游于山水间我能听见水的歌唱,游于山水间我能望见山的巍峨,游于山水间我能感到源于内心的沉静,游于山水间我能聆听大自然的深邃

从我第一次踏上旅途的那一天,至今为止已有10年的时间。这10年来,我不断的成长与收获,心灵变得成熟。一些源于自身的习惯与爱好已经改变,唯独不变的,是那份对山水美景的痴迷。

当你伤心难过时,苦恼烦闷时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我与你们可能不太相同。我想做的事,是出个远门,去看看山川美景,旅游放松。每当我来临于山水间,我总感觉人是如此渺小,大自然是何其雄壮,自然也会不自主的沉醉于山水之中。在游山玩水间,我不仅能放松身心,却也时刻懂得了一些道理,并且铭记于心。

当我第一次登上山巅,一览山顶风光,我才明白,坚持就会胜利,坚持就会够走得更远。当我第一次看见大海,我才方知海的辽阔,正如人的胸怀。当我第一次踏入动物园,我才了解动物是人类的知心朋友,我们应该尽力保护它们。但我第一次遨游历史博物馆,我才感到战争的残酷,过去人们的痛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在游山玩水间,我可以穿梭历史,可以遨游梦幻,甚至它给予了我方向和动力,这就是我对它那份不变的痴迷。

寄情山水,不仅使我懂得为人处世的些许道理,也能很好地激发我的兴趣。就拿学竹笛这件事来说吧,这还是我看到有人白衣翩翩,站在山巅之上,迎风吹奏。笛声悠扬,回荡于山谷之中,使我心驰神往,一回来就缠着爸妈给我找了老师,希望有朝一日也可以到达出神入化的程度,然后站在山中吹奏,来表达我对山水的痴迷。

游山玩水不仅是一种乐趣,更是一种生活态度。我希望我可以像山那样高大,像海那样胸襟开阔,像那鸟儿那样搏击长空,展翅翱翔。

时光不老,人心不变。对于我心而言,不变的是那份对山水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2

高尔基云:“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张海萍云:“读好书,好书读,书读好。”要读就一定要读好书,好书使人进步,使人快乐。

我家有很多书,作文书,童话书,文言文,辅导书,文学书……其中,我最喜欢看作文书和童话书。看书的时候,我会很入神,全身心地融入书的海洋。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啃着《安徒生童话》,妈妈气呼呼地摇了摇我,我不满地叫道:“干什么呀,我才刚刚看呢!”妈妈满脸的疑惑:“什么可我半小时前就叫过你吃饭,又敲门叫了几声,你理都没理!”“啊!”我不知所以,眼睛又瞟向了童话故事。妈妈生气地一下子拿开书,大声说:“你要看到什么时候快吃饭去!”我吐了吐舌头,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吃饭去了。

虽然家里的书都已经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但我每次捧起他们,就好像第一次看一样兴奋,而且,我一看起书来就停不了,特别是看到精彩之处,那可真是除了书,什么都忘了。寒假的最后几天,我闲着没事做,就把书搬出来,细细咀嚼起来了。每当夜阑人静之时,更是我读书的好时光。当我看到精彩的地方,不管是什么时间,什么地方,我都要把它读完,这样子也就免不了被爸爸妈妈“臭骂”一顿。有一次就是这样,我一拿起书便被其中行云流水般的美妙文字深深吸引住了,不知不觉就十二点多了。老爸看到我房间的灯一直亮着,特地从温暖的被窝中爬起来,“教训”了我一顿,可惜我在他的“教诲”声中已呼呼大睡了。

每次出去逛街,路过书店时,拿种书才有的独特的清香都令我情不自禁地走进去瞧瞧,有时,为了一本我心仪已久的书,我可以每天去那里看上几十页,直到读完。我常想:如果书店的老板是我们家亲戚的话,我久能够随时随地看我喜欢的书了,那该多好啊!

正如五柳先生语曰:“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看书使我痴迷,书会带给我许多的乐趣,许多的知识。让我们一起飞向书的海洋,和书本一起遨游世界吧!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3

当记忆之门悄然打开,她就似海潮般扑面而来了。她带着特有的旋律海一样地漫来时,让人心醉;她携着特有的温煦潮一般地涌来时,让人断魂。与她相处的时光,可真的是让我着迷!

小时候我就喜欢听音乐,尤其是小提琴曲。每当听到那宛转悠扬的小提琴曲时,我就格外兴奋,于是便萌发了学小提琴的念头。终于,在十岁生日那年,我得到了一把小提琴。我把它放在卧室最显眼的地方,每天用布子擦拭,我常常看着那黄油油的琴板,细细的弦,一愣就是好久。后来我跟老师学,那感觉真的是让我心醉。于是,拉琴便成了我每周的必修课。每当午后柔阳挑逗着风儿,风中散着淡淡的泥土的香味时,我便会带着琴跑到楼下的花园去,伴着空气中阳光的味道,拉动着琴弦,慢慢转动。

后来,我参加了一次小提琴比赛,本已练习充足的我突然有些怯场。略有怯意的我走上了舞台。突然,镁光灯聚集,身后的钢琴曲也响起。熟悉的曲调像撒开一副轻柔的纱般笼罩着我。我鞠了躬,拉动琴弦,音符便轻快地流出了,我瞬间找到了感觉,音符一个个舞出,汇集,交织,绽放我感到格外的轻松,像徜徉在音乐的天空一般,灯光也像是暖阳了。一曲结束,我深深地鞠了躬,微笑着走下台去,身后是热烈的掌声。这种拉小提琴的感觉,真的是让我着迷!

渐渐滑过四季,日子越来越薄,梦想越来越厚。记得一天晚上下过小雨,我站在池塘边,望着一池绵延的绿云烘托着红莲,雨停歇,荷香幽远,浸浸漫漫地笼罩着一方水塘。盛装的荷缀着浑圆的水珠,幻化出不可思议的静谧。我拉着小提琴,琴声在水面上起舞,我与荷共享着美妙的夜色。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4

我吃好晚饭回到家,就一如既往地直奔小区篮球场。

篮球场上,早已有五六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小朋友在等待。我们凑齐了八个人,就迫不及待地“开战了”。

我与三个队友击掌互相鼓励了一下,比赛就正式开始了。

我们队先发球,球像一支箭一样,精准地传到我的手里。我接过球,一个转身运了起来,在绕了一圈后,我选择了突破。我轻巧地过了一个防守队员,可又有一名防守队员封住了我的进攻路线。我不得不绕过他,继续往前运。眼看就要过篮筐了,我灵机一动,又运了两下,过了篮筐,然后跃了起来,在空中转了180度,手轻轻一拨,球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飞进了篮筐。“好!”我的队友欢呼起来,就连对手也不禁叫好。我们队旗开得胜,我心情顿时兴奋起来。

轮到对方发球了。一个对手接过球,准备运球上篮。我跑过去防他,阻挠他的进攻,只见他突然一个转身,和我拉开了距离,顺势将球投了出去。“扑——”球应声入网。双方打成了平局,我叹了一声气,怨自己没拦住他。

我们双方你来我往,激烈地比赛着。无奈实力相当,比分交错上升。到了最后关头,我们打成了15:15。关键的一球来临了。如果对手投进,我们就将被绝杀,输掉比赛。对后又是一次突破,我怎么也跟不上他的步伐,眼看他就要完成绝杀了。他跳起的那一刻,我正好赶到。球出手了,就在那一霎那,我对篮球的痴迷全都化作了动力,我的手伸了上去,盖住了他投篮的线路,“啪”我完成了一次既精彩又有意义的盖帽,也为我们队赢得了反绝杀的机会,我长舒一口气。

球又传到了我手里,我一看时间不够了,使出九牛二虎之力,就直接投出了一个三分。球在空中划过,向篮筐飞去。我暗暗祈祷,“一定要进啊!”但运气不好,球在篮板上弹了一下,和篮筐擦肓而过。15:15,这就成了最后的比分,两队战成了平局。虽然我错失了绝杀的机会,但我已经拼尽了全力,所以不留遗憾。

我爱篮球,它让我见识到了竞技体育的精彩,它真让我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5

在大地的万事物中,一定有令每个人着迷的东西或事物,它可以是:旅游地区、一幅画、一件作品、一件任何东西都可以吸住你的眼球、心;使你痴迷于它。

我对什么都很喜欢,很痴迷,但让我最痴迷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书。

记得那一次,我才10岁,在家里我闲着没事,就翻开哥哥的《成语故事》书看,一开始我只是觉得“挺好玩”,可后来,我越看越愿看,整整一个下午我把这本书终于看完了,等我抬起头来,“哎哟!脖子好痛,好酸”。我叫起来,脖子抬不起来了,这时,正在厨房的妈妈听见了,跑过来问道:“怎么了?”我一边“哎哟”一边说“不知怎么了,脖子好痛,抬不起来了”。妈妈无意看见我放在桌子上的书,笑道:“怎么了,准是低头低的时间太长,猛一抬能不痛吗?”听完妈妈的话,我明白了原来是这么回事!

我还请楚地记得,那一次,刚下学回到家,妈妈在做饭,我打了一声招呼就进了屋,来到屋里,我拿起一本书就翻着看,看着看着我入了迷,越翻越起劲儿,突然,妈妈叫我:“小梅,把放在桌旁的白醋拿来。”我连声应道:“啊……知道了。”回完话,我还是一动不动地坐在沙发上看书,妈妈见我还不拿来就又喊道:“快点,等着用呢!”我还是那句话,这时,坐在一旁的爸爸再也忍不住火了,冲我吼道:“你妈以叫你干嘛呢,还不快点送过去!”这时,我才犹犹豫豫地站起来,一边走一边看,来到桌前我看也不看的就从桌子上拿起一瓶“白醋”朝厨房走去。递给了妈妈,妈妈接过一看,一边笑一边说:“我的小祖宗唉,我让你拿的是白醋,不是饮料。”我这才抬头发现,拿错了。

妈妈曾多次警告我:“不要太痴迷书,对眼睛不好,多出去呼吸新空气,可我每次都是嘴上答应,暗地里行动。

书的魔力好大。

书让我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6

小学的时候,语文老师便夸奖我作文写得好,我却并不认同的。我曾模仿过他人的写作风格。他笔间流转,字字句句都令人赞叹,风格多变,魅力无穷。不过一支笔平凡的笔,却写就一篇篇锦秀文章,让人沉醉甚中。我看着他,只觉遥不可及。现在一想,当时的我,心中也许不仅有羡慕,或多或少也有嫉妒和不甘。而这种种思绪,皆因我自始至终,对于写作,有一种特别的执念。

从什么时候,开始痴迷于写作的呢?或许是幼年读完一本图画书,兴致勃勃地用夹杂着拼音的稚嫩字体在纸上写下几行字,幻想出一个独属于自己故事时,那种美妙的感受令我陶醉了吧?虽只是一个拙劣的小故事,却含有一个小孩最童真的想法。从小就说自己长大后要当作家,现在它仍是我的理想。

每当我将脑海中的灵感付诸笔下时,心中总有种莫名的欣喜。一个个方块字像跃动的精灵,在纸上跃动组合,使一篇篇文章就这样渐渐成形。每每写至情深处,便忘乎所以,不知是笔在写出文字,还是心在流露心声。心之所向,笔过之处,将自己的种种感悟与心绪化作文章,这奇妙的事情总令我忍不住沉浸于其中。这许是我热衷于写作的缘罢。

读大师们的文章,风格或锋芒毕露,或温润如玉,亦或朴素自然,不一而足。可无论风格如何,文中总有作者真挚的情感。读文章如此,写文章便更应将真情实感表露出来,只有感动了自己,才能感动他人。而我所痴迷的,正是这份“感动”。

随着年龄慢慢增长,我不再喜欢图画书,不再喜欢小时候喜欢的作家。时间改变了许多,却依然没有改变我内心对写作的痴迷。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也许我不会成为梦中那个名动世界的作家,但只要我持之以恒地喜欢,憧憬的动力也不可估量。

我之所以写作,不是我有才华,而是我有感情。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7

中国,一个诗的国度。先秦时期,诗词是外交答对的基本凭借,到了汉代,“登高能赋,可以为大夫。”唐代以后,诗词的写作成为登科入仕的基本科目。由此可见,诗词的历史源远流长。也正是因为这浓厚的历史色彩,我深深地痴迷于诗词。

大自然给予人类的诗意是最丰富的,只要你愿意去寻找,诗意将会出现在我们的眼帘,荡漾在你的心中。春天,万物复苏,百花争艳,鸟儿争鸣,本是一幅欣欣向荣,生机勃勃,充满希望的图景,可是在杜子美看来,鸟人的鸣叫使他的心惊动,盛开的花儿使他落泪。由是“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这得是多么悲痛的心情啊,国家破碎,妻离子散,再好的春光也无法抚慰他的心灵。由这句诗中,我不仅看到了一位忧国思家的诗人,还感受到了不一样的春意。

诗词使痴迷不仅因为它能带给我别样的感受,还因为它能鼓励我前行。由于世路艰险,李白在政治上履受挫折,工业难就,内心十分苦闷。但他并未因此放弃对理想的追求,而是坚信远大的理想抱负总有实现的那天。由是写下了流传千古的名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每当我遇到困难、想要放弃时,便会在心中默念这句诗,鼓励自己,告诉自己不能放弃,便觉得浑身又充满了动力,内心充满自信。

诗词使我痴迷除了因为它能鼓励我前,更因为它向我展示了淳朴的农家生活,赞扬了劳动人民的热情。在陶渊明的《饮酒》中,我看见了悠然的南山;伴着落日的余晖结伴而归的飞鸟,内心十分恬静。在陆游的《游山西村》中,我看见了倾其所有,把最好的留给客人的劳动人民。他们的衣冠简朴,言语热情,使我不禁对农家生活充满了向往。如今的生活节奏飞快,能够在诗词中得到一些慰藉,也算是人生的一件幸事。

诗词使我痴迷,它能让我在平凡的生活中寻觅到一份别样的感动;诗词使我痴迷,它能在我面对困难时鼓励我前行,给予我力量;诗词使我痴迷,它能够让我疲倦的身心得到慰藉。诗词的魅力无穷,而我对诗词的痴迷也无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8

在我的语文书中有一篇很长的课文,让我很感兴趣,名叫《竹节人》。

其中作者笔下那个威风凛凛、英勇无畏的竹节人深深地迷住了我。我也希望能有个真正属于自己的竹节人。为此,我也自己做了一个竹节人。

书上说竹节人是用笔杆做的,我为了节省,就用装修剩下的塑料管代替。锯的时候就麻烦大了,锯子锯塑料不太好用,我的手倒被它割开好几道口子。但我想到“竹节人”就快要完成了,就又开始锯下去。大约三十分钟后,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把管子锯好了。下一步是系线,粗心大意的我干这件事最不在行了。一会儿系个死结,一会儿缠成一团,好像这个“竹节人”就不想被做出来。但迷上竹节人的我在历尽“千辛万苦”后最终还是做出了一个像模像样的“竹节人”。

刚刚做好,我就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试一下它的“战斗力”了。我把两个一样高的板凳合在一起,弄出一个书上说的竹节人活动的缝隙,把“竹节人”放上去,牵着线兴致勃勃地玩了起来。看着我的“宝贝”在板凳上打斗,我的嘴都高兴得合不拢了。不知不觉,晚上八点了,我竟然玩了一个小时!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这回事儿,于是又开始奋笔疾书。

后来我为了能挤出玩的时间,早饭时我边吃边玩。一开始我还时不时吃几口饭,后来越玩越起劲儿,热饭都被我给吃成凉的了。要不是我看了看表,知道时间不够了,我那天估计就该迟到了。

早上不行,晚上不行,那公交车上总可以了吧?我在回家的公交车上专挑可以玩“竹节人”的地方坐下,玩了起来。把“竹节人”玩得就像真正的斗士一样,引得不少车上的小孩子都来围观。公交车跑得似乎比往常快,不一会儿的功夫,车就到站了。我在座位上玩得不亦乐乎,也不看看窗外是哪一站。这导致我坐过了一站,只能再往回坐。

我自己试过,才知道为什么“竹节人”这样让作者着迷,和作者同样的缘由,它也让我到了痴迷的程度。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9

书是一位充满智慧的圣者,给予我们思想的启迪,指引我们成长的方向;书是我们忠实的好伙伴!伴随我们成长,滋养我们的心灵,为我们编织一个又一个美丽的梦想。

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迷恋上了书。课堂上,因为常窃读,有时情不自禁哈哈大笑起来,有时忍不住轻声啜泣,干扰了课堂纪律,书被老师没收,也写过反思;在家里,因为窃读,常忘了时间,忘了完成家庭作业,妈妈禁止我看课外书。可是,我怎么能“一日无书”呢?

我为书痴迷的故事多着呢!

记得一个星期六,晴空万里,阳光明媚,暖暖的太阳照进屋内,让人感到神清气爽。爸爸和妈妈回奶奶家,我和妹妹就窝在家里。哦耶!我可以光明正大地看书了。于是,我拿了杨红樱写的《淘气包马小跳》,躺在床上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姐姐,姐姐,我想喝水。可是插不到插头,你来帮我烧一下,好吗?”我看见妹妹那无助的眼神,无奈地起来帮她烧了水,又跑回了床上继续津津有味地看书。

“哈哈!哈哈哈哈哈!”整个房间充满着我的笑声,原来是故事中的主人公马小跳又惹出了一个笑话。我完全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心情也随着主人公的喜怒哀乐而变化着。“怎么办?怎么办?”看到主人公被冤枉我的心也提了起来,真想告诉对方真正的事情经过。

“姐姐,姐姐,开水响啦!”妹妹那稚嫩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嗯。”我头也不抬的应了一声,继续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哈哈!马小跳居然帮学校抬饮水机了!哈哈!真是不可思议呀!”读着读着我又笑了起来,等等,水?哎呀!糟了!我还烧着开水呢!

我迅速地跳下了床,来到了厨房,眼前的景象让我皱起了眉头:厨房的地上满是水,电水壶的盖不知奔到了哪里去,壶身还冒着一缕缕烟!哎呀,都是读书太入迷惹的祸呀!

我因书痴迷,我为书疯狂。我要永远与书相伴,让人生这张白纸,变得色彩缤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10

读书是一种充满快乐休闲方式,它不仅能让人放松,感到快乐,还能让人们获取无尽的知识。书在我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缺了它我的生活就会枯燥无味。总而言之,我喜欢读书,更为它而痴迷。 生活是多姿多彩的,书的世界更是让人陶醉的,读书陶治性情,犹如到达另一个空间,和这个现实完全脱了关系,在这个空间不被打扰,想要永远停留在这一刻。这是每一个爱看书的人的心声。但那只是幻想,不可实现,在一个寂静到都能听到呼吸声的空间里享受人生。 我知道大部分人并不为此而痴迷,其实我原来也不喜欢。自从记事起,我对书这个字眼异常敏感,不是喜欢,而是厌恶。我并不太看书,只是想提高写作水平,买了很多作文书,坚持去看。渐渐地我发现书中有不少的乐趣,只是你不愿去发现,去探索,等到你发现了其中的奥秘,你就会为它而着迷、痴恋。

我特别喜欢读书,我能从不同的书籍里得到不同的启迪。《鲁缤孙漂流记》让我明白了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更可怕,不要去害怕困难,只有用平常心去对待,用挑战之心去克服,无论再高的山峰,你也有办法去攀登。《星空探索家》让我了解宇宙,知道一些关于宇宙的知识,更使我想成为一位对人类了解宇宙作出重大贡献的天文学家。从《星空探索家》到《格列佛游记》,从《战争与和平》到《悲惨世界》,我在书的世界里遨游,探索,从平常的历险类再到充满哲理的文学类,我上天入地,对书的世界无一不解,环游世界。 我还记的自己在环游世界的历史上,在图书馆看书的整个过程。我的心有多么紧张,心里像有一只小鹿乱撞,走进图书室,看到一大群人在静静地看书。不知如何就有一种突如其来的压迫感,把我压得实实的,没有办法再次呼吸,呼吸声是那样喘急,甚至还有一种头重脚轻的感觉。这是我第一次有这种感觉,后来也渐渐消失了,被快乐覆盖了。 我爱看书,并为此迷恋。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11

叶子随着风而在空中偏偏起舞,悄悄的落在大地上。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我的脸上,我向窗外望去,天空像滴了一滴蓝墨水,霎时间,我记忆中的往事也似这滴“蓝墨水”在脑海中弥散开来。

还记得我五六岁的时候,就养成了读书的习惯。记忆中,我和妈妈坐在花园的长椅上。桃花开了,我深吸一口气,满腔花香,还夹杂着丝丝青草的芬芳。抬起头,看繁花朵朵似点点星星,花瓣遮掩间,蜜蜂嗡嗡的叫着,一阵风吹过,沾染了桃花的香甜,整个人不禁醉了……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因为我不识字,起初我不甚留意,看着妈妈认真读的样子,我渐渐变得好奇。跟随主人公的经历,我时而大笑,时而平静,时而悲伤,时而哭泣……不知不觉,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听书”。天渐渐的暗了下来,我沉醉在美好的童话故事和一片花海中,连头上积满落花,也不曾察觉。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转眼间我已经上了初中。随着作业的增多,我的时间感觉越来越少,成绩突然下滑。满天的乌云挡住了最后一缕太阳光,空气像凝固了一样,让人喘不过气来。我看着眼前的成绩单,心中默默的叹息。妈妈走进了我的卧室,递给我一本《鲁滨孙漂流记》妈妈对我的爱一直没有变,只是眼角多了几丝皱纹。而我对妈妈的关心,就像窗外这枯黄的叶子,风吹就落,风不吹就不落。我捧起书,一种熟悉的感觉充满全身。书中的鲁滨孙,不怕艰难险阻,坚持不懈的在孤岛上生活了几十年,最终被人所救。是啊,坚持不懈就会成功的。我发现,是书给了我心灵深处的鼓舞,让我不再烦恼,坚守信念,勇往直前。我抬起头,阳光冲破乌云的阻挡,放出耀眼光芒。我沉迷于书中,忘了时间……

是书给了我前进的方向,也是书给了我知识。光阴流逝,物是人非,我不变的只有那份对书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12

一毡,一墨,一笔,一纸。点墨,提笔,中锋,收尾,如此反复,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初入爷爷的画室,便一下子醉了,醉在那清幽的香味之中,是浓酒?是淡茶?是墨汁!那墨汁黑如夜,凉如玉,被爷爷倒入砚台,散开一种幽幽的芳香。只见爷爷用羊毫饱蘸浓墨,在白色的宣纸上挥舞,瞬间,便出现几个飘逸的大字,我看得如痴如醉,幼小的心灵瞬间被墨字所震撼。

再后来我长大了,开始学习书法,不变的仍是那份痴情,我一有空便去画室,一整天都在那里欣赏墙上挂着的作品,我总是惊奇于那些墨字。惊奇于那“竖”写坚韧,像是根根直立的虬须;也惊奇于那“横”写的舒展,像是亘古连绵的山脉。那么字仿佛已经不在纸上,而是萦绕在我的周围,抓得住却又抓不住,像是溪水流过鹅卵石只留下一指温柔。那些墨字整日陪伴我,荡涤着我的心灵。

现在中考俨然成为了最重要的事,我每天与朝阳攀早,与星辰共舞,无时无刻不在忙碌着,那些题目在脑中纷乱错杂,就像熙熙攘攘的火车站,烦得我不知所措,便拿出墨盒刷几个大字,亦或是将墨滴入水中,看着它们慢慢扩散,在水中旋转,翻腾,即使再忙碌,不变的仍是那份痴情。

墨字让我痴迷,墨画更是让我无法自拔。

桃花夭夭,灼灼其华。墨具有朴实的墨色,但浓淡有致的墨,却把桃花画得淋漓尽致。那花瓣薄得如透明的羽翼,却不失桃花的厚重感,那梅花的根根枝节,更是让人感到一种傲骨,像是中华人民直挺的脊梁。

墨本是黑色,却把我的生活染得丰富多彩。陪伴我成长,熏陶了我的岁月,让我感受到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心静沉醉。让我感受到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丰富文化内涵。柔软而又坚挺的笔锋,正像是我们中国人民的精神——团结而不屈。

此后,一毡,一墨,一笔,一纸,足矣。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13

岁月如歌,传唱人生百态;岁月如涛,卷起滚滚红尘;岁月是一双铁手,却带不走镌在心底的那份痴迷……

我从小就不是个闲得住的人。

一旦家里没了大人,一只笨拙的猴子就蹦出来了,或是在沙发上来一曲迪斯科,或是在床上来秀段街舞,又或是跳跃,穿梭在餐桌、茶几、冰箱之间。尽管最后往往是困在衣柜上独自忧郁,只能等待母亲回家后的拯救,我还是乐此不疲。

“你就不能改改这臭毛病吗?”母亲每次都是满脸无奈,只能笑着拍拍我的脑袋慨叹。

时间流逝,我渐渐长大了,家里经不住我的兴风作浪了。但冒险的浪漫依然扎在我的脑海里。像个男子汉一样来场说走就走的冒险成了绷在我心里怎样也松不下的一根弦。

于是,一天,我出发了。为了浪漫,为了成为男子汉,为了心中的痴迷。出发!锁好家门,踏上单车,穿过人流,踏上山路,怀着少年的憧憬与叛逆,直奔目的地——碣石峰顶。

迎着夕阳,拖着疲惫的身子,我挣扎着爬上了山顶,强挺着腰板,立在峰边。俯瞰仿佛被收入囊中的城市风光,只觉心中顿时涌出一股浩然之气,对着天空放肆大笑。天边,那片赤红色的朦胧,晕染着我的痴迷。

当我带着满脸快意转过身,猛的瞥见一个肥胖,颤抖的身影。她就是那样站在那里,漆黑的胖子静静地注视着我,带着欣慰的笑,和满脸晶莹的汗。

她慢慢走到我跟前,拍拍我的头,笑里带上了一丝温柔:“累了吧,跟妈回家。用不用妈背你?”——她的声音都在颤抖,战栗。

我的笑僵住了,只觉她的笑如尖刀,刺穿了我的心脏。我从她那平静而慈祥的眼神中看见了——看见了我所谓的浪漫,情节究竟多么可笑。

她轻轻挽起我的手,一如小时候那样。突然,阵风吹起了她的一缕银发,此刻,我憣然醒悟,不变的不仅是我这份痴迷,更是她那份痴迷,在夕阳下,折出万丈光芒。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14

我在网上查阅她的平生,不禁惊叹!她出生名门,却为爱纵身思念无涯的荒野。纵然为她万劫不复,痛之入骨,也在所不惜。

她那“阳光温热,岁月静好,你还未来,我怎敢老”的执着让我感动。她静守安然也只是为了等候那个人罢了。有时虽会问问自己是否也能做到如她一般“你念我,或不念我,我都在那里”的超然境界,却心里明白的很:我做不到。

轻轻地拿出她的书,斑驳的树影越过窗棂投在案上,清风拂过,书页快速的在风儿的手中翻动着。我脑海中又涌现出那一段刻骨铭心的《倾城之恋》还有那两朵各有千秋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我的心也不禁为之怦然!只怪“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殊不知清风那时乱翻是我的心。

如花美眷,也抵不过似水流年,她终究还是老了。虽秋风吹红了枫叶,吹老了岁月,却吹不老思念。她静倚时光的门扉,等待着那个穿过时间缝隙去找她的人。对此,我也只能叹道“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思念,是让人日渐消瘦的心事,是举起酒杯前莫名的伤悲,那轻轻的风、轻轻的梦、轻轻的晨晨昏昏,淡淡的云、淡淡的泪、淡淡的年年岁岁,思念是一首美丽而寂寞的歌。我想起了李商隐的“深知身在情长在,怅望江头江水声”的诗来,有道是: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张爱玲,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这样的人让我痴迷。也不知是何时,那个蕙质兰心的女子已住进我的心房。可能是在翻开她的书那一刻;也或许是在点开她平生的那一刻;又或者是在观赏她照片的那一刻。我摩挲着已经泛了黄的旧照片,对上那双柔情似水的眼眸,我的心也为之柔软。她那细腻的文风,温婉的气质让我痴迷沉醉。读张爱玲,需得用灵魂去读灵魂。我们一起来读张爱玲,读她的生命之旅,灵魂独唱,让我们一起去触摸她生命的律动;去领略一片神奇的绿地,一抹异彩的晚霞,一道瑰丽的五彩虹,一曲高山流水般悠长而又清绝的骊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15

世间万物变了千百遍,但她却从未变过。

她自幼便喜欢在父亲的书房乱转。儿时,偶尔会爬上椅子,费力地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又慢慢地从椅子上挪下去,蹲在一角,装成个小大人读书。咿咿呀呀的声音从口中发出,眼睛一直盯着书。她虽不认识书上的字,但却能感受到她的乐在其中。父亲那时每每看到她那可爱的样子,便会笑着将她抱起,搂着她一起读。稍大些时,她就吵嚷着让父母为自己买书。书中的文字带着拼音,读起来很方便,那些梦幻的情节常常令她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上了初中后,她读书的范围广了起来:散文,议论文……都有涉及。不过于她而言,最爱的还是小说。望着书中的一个个人物,他们或好或坏,但每个人的遭遇都能牵动着她的心。她偶尔也会翻翻其他的读者的评论,评论多数很好。望着他人优秀的作品,她有些羡慕。淡蓝天空逐渐被天边一角橘红代替,橘红徐徐染过半边天,她意识到该吃晚饭了。饭桌上她脑中猛然闪过一个想法:或许,我也可以写书。

从此以后,她便开始在网络上写书。第一篇小说,名为《彷徨》,写了她初中生活的种种。读者反响还不错。这便让她的信心大增,一发而不可收,接连又写了几本小说。即使在最忙碌的时候——临近高考,她也从未放下书和笔下那一个个可爱的文字。

从高考结束到后来的工作,她一直在违背母亲的意愿,坚持要成为一名作家。但后来的作家路却并不是很顺利,她的稿子被接二连三地退回,甚至还有编辑质疑她文章的真实性。她双目失神地望着路面。天空,鲜亮的湛蓝色,几朵不规则的云飘在空中,不急不躁。她的母亲又劝她换一份安稳的工作,她再次一口拒绝。许是她的那份对文字的爱和痴打动了上天吧,终于,她的第一本小说被成功出版。

那天,她从工作室走出来,看着当年破旧的小房子早已被高楼代替,身边的人们已用普通话代替了古老的方言……一切都变了许多,她似乎还是原来的样子。

世间万物变了千百遍,但她对文字的那份痴迷,却从未变过。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16

你,如阳光般温暖,如鲜花般迷人,如森林般广袤,如海洋般包容。你,将人间所有的美好集结;你,是我不变的那份痴迷。我很庆幸时光把我的手轻轻交给你,你的双手宽阔有力,你手心里的温度融化了我心里的胆怯,我就这样跟随你的牵引,走进你的世界。

我最初痴迷于你的笑颜。

初入你的世界,我还是个懵懂的孩童。你露出纯真清澈的笑容,为我展示五彩缤纷的画册,给我讲述神奇美妙的故事。你讲给我王子和公主的幸福与快乐,你讲给我卡梅利多的善良与勇敢,你教我分辨美丑善恶,你教我与天文地理为友。你的笑颜中蕴藏知识与温情,令我沉沉痴迷。我逐渐痴迷于你的眼眸。

与你相处久了,我慢慢发现你身上的另一个闪光点,你有一双会说话的眸子。你把你的一切献给我,眼眸就是最好的证明。

凝视你写满文字的双眸,我品出了《哈利波特》的善良与坚毅,触碰到了《基地》的奇幻与神秘,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震撼与跃动,看见了《拿破仑》的光辉与力量。你的眼眸中雀跃着数不清的星星,让我变成一朵痴迷于星辰的云。

我,最终沦陷于你的灵魂。

吹开你眼中的氤氲,我走进你的灵魂。你不仅只有笑颜与双眸,你内心最深处的诉说,勾勒出你的灵魂。你的灵魂来自四面八方,却在书页里尽情绽放,每一次与你的灵魂碰撞,都像是对我的一次洗礼,都像是一次重生。你的灵魂引我遇见李清照,与她“兴尽晚回舟”,共享天真,也同她愁“绿肥红瘦”,伤春惜时;你的灵魂带我牵手辛弃疾,与他“醉里挑灯看剑”,豪情万丈,也同他吟“可怜白发生”,悲从中来。你的灵魂让我与林清玄同行,漫步田园,尽享散文风情;你的灵魂让我与毕淑敏共奔,体味人生温情、心灵触动。你的灵魂如此丰富,怎能不令人深深痴迷?

如今,你已伴我走过14个春秋,与我度过数百段奇异精彩的旅程。然而不论何时,我对你不变的是那份深深的痴迷。感谢时光赐给我读不尽的你,书,你永远是我不变的爱!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17

月随时间而变化,云随天气而变化,是月儿云儿对星空的那份不变的留恋;花朵随季节而绽放凋零,溪水随地势而湍急平缓,是花朵溪流对天空大海的向往,我对古诗的那份痴迷就如此一般未曾改变。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便痴迷于游览诗书中无法自拔。是读起“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时,还是遇到“红泥小火炉”时,亦或是能诵“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时,记不清了,只记得诗句充满了我的生活。

从我拿到第一本古诗书开始,家里每次填书,几乎少不了古诗书。闲来无事时,便随手抓起一本,津津有味地读上许久,遇到喜欢的诗,还要多读几遍,直至背下来才肯罢休,遨游在古诗的海洋的时光趣味无限。小学时,对于古诗的痴迷,在于对喜欢的诗的读和看。

后来,长大了时间紧了,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供我痴迷古诗,于是,就在平时学习中去利用一切时间阅读古诗,在旅途中遇见高山,不会说山高,而是“山在虚无缥缈间”畅游山水间,感受古诗中所描绘的诗情画意。在偶尔放松时,也会通过网络来查阅古诗,点开收藏一栏,几乎项项离不开古诗,每每细读都觉得回味无穷。再长大些时,对于古诗的痴迷,在于生活中处处填满古诗。

初中时,能诵的课外古诗不如幼时多了,却也不少,但往往所诵的古诗,都是于考试大起大落之后,如自己考试成功,会记起李白“仰天大笑出门去”,遇有不顺心的事时会告诉自己“天生我材必有用”,以古诗来激励自己,在放松之时用古诗来警醒自己。书柜中,一排的古诗书,薄厚不一,我都标记过,每一页上圈圈画画都记忆犹新,细细看来仍觉得趣味良多。初中时,对古诗的痴迷,在于能够用其帮助自己抒发情怀调节情绪。

生活处处皆有诗意,多点痴迷之心感受不同的诗意。花开花落,一些人或事随着时间而改变,细水长流间总有一点初心被改变,而我始终不变的是对诗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18

痴迷茉莉,痴迷它的美。

微风夹杂着丝丝暖意的时候,一株光秃秃、又矮又丑的盆栽来到了我的家中。褐色的粗糙的枝干,好似久旱之后的土地肆意的裂开着,枝干上很突兀的伸出几根枝条,又小又细,弱不禁风。我不禁问这就是那种能盛开香香的、软软的茉莉花的茉莉吗?

这株茉莉不知受了什么摧残,在其他盆栽竞相开放的时候,它竟然连一个花苞都没有。窗外的阳光好像有些怜惜它了,一天到晚努力的去寻找它。这株又矮又丑的茉莉就不声不响的默默的躺在那里。渐渐的,我也遗忘了它。

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我像往常一样放学回家,一进门,一股浓郁的香气从阳台方向扑鼻而来,心里一个激灵,是什么花这么香呀?奔向阳台,那株茉莉在向我微笑和招手,它的枝头竞相开满了洁白的花朵。花瓣润如玉、轻如纱、白如娟,像夜空中的点点繁星。原本干枯的又短又粗的枝干张开了手臂,挺起了枝叶、花朵,宛如一位花白胡子的老者欣慰的看着自己的儿孙,幸福的微笑着。

我无法想象,是什么样的信念让它在孤苦的角落奋力生长,是什么信念让它不顾其他花儿的嘲笑,心无旁骛的专注着自己的事业。看着它素洁而又浓香馥郁的样子,我好像突然明白了,是坚持不懈的精神让它挺直了腰杆、开出了美丽的花朵,成为了最好的自己。我不禁痴迷上了这株茉莉花,我的眼里只有了它。

痴迷于茉莉,痴迷于它的美丽。它不如玫瑰浪漫,不及牡丹艳丽,却有着质朴的美丽。

痴迷于它坚持不懈的精神,它在我已经遗忘它的时候却开出了繁星般的花朵,不放弃不气馁的精神深深的鼓舞了我。

现在,花朵早已凋落,冬天的寒冷包裹了整个大地。但我一看到它,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它洁白的花朵、浓郁的香气和它那不放弃不气馁坚持不懈的精神。我的眼里只剩下了它。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19

小炉轻摇,火势正好,冷不丁一声巨响,香味就随着声音飘荡,飘荡到它所能到达的任何地方。

“新出炉的爆米花!”

一声吆喝,我就知道他又来了。他年纪已经很大了,说不上多少岁,但从他的脸就能看出来:那是一张如同枯树皮般的脸,皱纹如同一条条蠕虫横在额头上,似乎头一动,它们就会跟着动似的。他脸上时常带笑,一笑,满口黄牙便露出来(他的牙口不错)。人们有时候会喊他:“老司!”他也答应着:“哎!”于是我便知道了他叫老司。老司当过保安,现在退休了,便寻了个闲职——爆米花。

他几乎天天到运动场的对过,寻一块空地摆下小摊,放炉子,点火,手摇小柄,轻轻转。他似乎已不是在工作了——老司坐在马扎上,眯着眼,时不时从脚旁拿起水瓶,喝一口茶。收音机还是老款的,声音带几分嘶哑,但他却听得入神。他已经完全把爆米花当作享受了,甚至带几分痴迷。看着火候好了,表情突然严肃了几分,猛地拿出袋子关上火,把锅口塞入袋内,一声巨响,爆米花出炉了,整套动作一气呵成,相当老练。老司又马上恢复了原来的表情,笑眯眯地又装一锅。

我坐在一旁看着,边等待,边与他攀谈。“我干这玩意儿有小十年了,”老司说到,“十年前,从我学会这个活起,我就爱上干这行了,你看看,这爆得多好!”他笑着,带着几分骄傲。“这不,一干干到现在,以后还要干下去呢。这样爆米花啊,也属于老手艺了,自从有了什么‘爆米花机’什么‘球形爆米花’干这行的也越来越少了,人们也改了口味,不爱吃了。”他顿了顿,叹了口气说:“有人说我痴,让我买台爆米花机,但我不。手工做,正是因为有了汗水和烟火味,才有了别样的滋味。我这么多年来,冲的就是这一点,冲的就是这份痴迷!”

爆米花好了,他一揉腿,给我装好。“拿好,慢走!”我往家走着,想着。世事在变,口味在变,不变的,是老司那份可贵的痴迷。我顿时心中一热……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20

夜已经拉近,月光铺在那个墙角,隐约间一丝闪光,让我痴迷其中。

那是一个瓦罐,可里面的东西仿佛挣扎着要逃出那个罐,于是透过一点缺口,反射夺目的光。一罐琉璃碎片,老东西,少见了,蹲下拿起一块,便痴迷于那其中的艺术,仿佛时光跃迁,手上的琉璃重铸,回到了它的时代。

百年以前,情况还大为不同,他越过那座山,便能看到那冲天的浓烟,这座小城,就是一个熔炉,一件件艺术品输出,同样,这里也不缺意气风发的小伙子。他有胆子,一下就到这花球大家的铺子里,可别人来这小城不过是避兵荒马乱,他的痴迷感动了这一世不得志而孤芳自赏的大师,便收了他为徒。

师傅与他如拼合了的双壁,这四手之间却使花球名满京华,可师傅在一瞬间仿佛放弃了富贵,在默默无闻中,师傅残烛将熄,最后一句是对他说的:“莫用这花球换富贵。”他听下了,转身继续投入这花球中。

不疯魔,不成活。小铺子不免越办越大,他痴迷于小小的花球中,从不在乎这身外之事。可他的三个儿子渐渐长大,没有一个能像当年的他一样吃苦,眼看花球就要绝后了,他心中一绞,为了孩子,第二天满城人都惊了,花球铺子如他的痴迷,锁上了大锁。

手里的钱,买下了地,便当起地主。看孙辈们都长大了,他才又从脑中翻出陈年往事。只有她,像她的爷爷一样痴迷于花球。老爷子走前望着她,心里仿佛有一丝抚慰。家道中落,她不得不用老爷子的花球还债,她透过花球看到了琉璃的美,于是决定一生守着这花球。几年几十年,她放弃过,可她一次次拾起这花球生意,已不止是生意,是祖业,更是一份痴迷。孙子的牺牲,老伴的离去,死神给她莫大的痛苦,可她那份痴迷从未改变。

他是我的太爷爷,她是我的老姑,百年来一切都变了,可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望着这残破花球,那沾满泥土的花仿佛在开放,在我心里栽下那不变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21

我不是思想家,也不是教育家;不是哲学家,更不是军事家。我只是一个痴迷家。我深深地痴迷于一人,痴迷他的一切,他是一位伟大的诗人、词人,我痴迷于他的诗词歌赋。

曾梦回北宋。途中遇雨,信步檐下,但见一人,眸眼深邃,丰神俊朗,竹杖芒鞋,不觉风雨,谈笑自若。恍然间大悟,他就是苏轼,那位令我深深痴迷的苏轼啊!

我痴迷,痴迷于他的文采飞扬,豪放不羁。初入仕途,锋芒毕露,因其政见与朝廷重臣王安石相悖,先后被迫流放各地知州。虽遭贬,却从未忘记过自己的远大抱负,他不甘于自己的济世之才用于小小的知州,在一次醉酒后,挥毫泄愤,却因此卷入“乌台诗案”。死里逃生却又被贬往黄州。这时的他开始反思,他抛开世俗,放下名利,将自己放逐于山水之间,而因此留下众多不朽诗篇,他面对困难也依旧乐观豁达,从容潇洒。拿得起,放得下,即使颠沛流离,也吟“大江东去”。

我痴迷,痴迷于他的重情重义。忧民——在杭州做官时,借粮,亲自前往一线,修堤筑坝,在所不辞,因此衍生苏堤之称。念妻——其妻王弗早逝,但他对她的爱却始终不渝,在王弗亡十年后,又作词《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到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读罢,只觉痴情悲凉。

记得,我与他初次相遇于“婵娟”之下,听他高吟“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忘忽于他的“把酒问青天”,自那时,我便已沉醉于他的大千世界,不能自已。

“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光阴荏苒,世事变迁,在岁月的长河中,亘古不变的是我对这位豪迈豁达之伟人那丝丝缕缕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22

沏一壶香茗,捧一卷书简,一阵清香随风徜徉。从唐诗,到宋词;从《红楼》,到《西厢》;从《围城》,归于《简爱》。我始终漫步在书的海洋,踱步几载,蓦然回首,唯有那份对书的痴迷不改。

儿时,只会吟“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或许那时我根本不知它的含义,不知谪仙对故乡的情感,只是觉得朗朗上口罢了。但当我如今颂到“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时,心中又别有一番滋味,仿佛是看到了客居他乡,漂泊四海的游子,听到了他们对于故乡的执念。狐死尚首丘,又何况是有血有肉的人呢?

这份情,我在画中看不见,只有一缕墨香,能带给对家乡的思念。

从前,每每看到“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时,浮现在我脑海中的,不过是追名逐利的愚忠之人谄媚之作,哪里有什么豪情壮志?可现在,我一看见“铁马冰河入梦来”,恍若敌军来犯,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啊!那份孤老之人的创作,不仅是成就个人之志,更是了却天下之乱啊!老骥尚志千里,吾辈青年,又怎可顾后而不前行,入黑暗而弃光明呢?

以前,《红楼》于我而言,不过是男女间的情爱,卿卿我我,何谈千古佳作?可如今我翻阅《西厢》,文质彬彬的张生,秀丽脱俗的莺莺,似天作之合,神仙眷侣,如牛郎织女,万世留名。

这份情,我在梦里看不见,只有泛黄书页,留我一份忠与爱。

琴弦勒断,方宏渐与晓芙也走到了终点。与此同时,简爱也离开了庄园。书快翻完了,但属于他们的色彩将永不褪色。

撑一叶扁舟,游遍书海,绕舟的寒江上映着明月,我从这里走过。

你是呼唤雷电的屈原?江水已帮你洗冤,愿你的国殇安眠!

你是抚琴的周瑜?江畔潇潇暮雨,东吴大地蒙你才智安宁。我要向你,道一声珍重!

你是容若?我听见了雪落下的声音!那是你对我的呐喊吗?我听见了!

你又是谁?莫非是培根?我已领悟到读书方法之真谛,谢谢您!

我自楚国来,又随东吴去。遇见了大雪,遇见了你,我的身心皆因你而变,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23

刚上初一时,我第一次见到篮球,看到第一眼后就喜欢上了篮球。从此以后我就痴迷上了篮球。

我清晰地记得,一次,奶奶来学校接我回家,看到几为大哥哥在球场上打篮球,一会儿运球。一会儿隔空传球,一会儿高空投球。伴随着欢呼声篮球应声进网,大哥哥们的球技真是又快又准,让人羡慕不已。回到家后,我就向妈妈提出要买篮球、学打篮球。妈妈听我讲了我要打篮球的理由后,语重心长地叮嘱我:“既然择了这条路,你就要一直往前走,尽己所能做到最好!"我坚定地点了点头,从此一棵新的种子在我心中萌芽。

暑假,我想报名参加篮球培训班,妈妈再次特意提醒我:“你可要考虑清楚,篮球训练是很辛苦的。”我用坚定的眼神看了看妈妈说:我不怕定会做到更好的。”妈妈欣慰地向我坚起了大拇指!:”对,曾子说过“士不可弘毅,任道而道远,既然你选择了目标,就一定要付出努力,搞出点儿成绩来。"我从妈妈的眼神中,读懂了她对我的更求与鼓励。之后的训练,我一次也没有间断过,刻苦训练,放学后在家里加训。当别人在树荫下体息时,我则在煭日下练球,伙计们给我起了一个外号"拼命三郎。我的皮肤慢慢变黑了,我的身体逐渐结实了,球技也进一步提高了。

过了一段时间后,教练让我们进行了一场友谊赛。对方的队员练得时间比较长,但是我们有信心打败他们。可最后的结果不太好,我们失败了。当其他队员都灰心丧气时,我对他们说:"不要怕,这只是我们打的第一场比赛,只要我们不断总结经验,提升本领,就一定会赢回来的。”在我的鼓励下,队员们都情绪高涨。主动请求教练对我们进行战术训练。经过教练的精心指导,我们的球技突飞猛进,过了一段时间后,我们主动挑战对手,功夫不负有心人。

我们终于打了一场漂亮完美的胜仗,我对管球更加痴迷了。但是我想,虽然我们取得了胜利,但也不能骄傲,我要道我的篮球梦,我特别痴迷篮球这个项目。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24

徜徉书海,醉心音乐,欣赏比赛,学习技能……痴迷其中的那份快乐无法割舍,痴迷其中那份执著不易改变。因为这份痴迷,生活才有了色彩;因为这份痴迷,世界多了进步的动力。

年少无知无畏无惧,懵懵懂懂,就这样碌碌无为的过了这么些年。

直到现在,也不知自己的追求到底是什么,脑子一片空白。“急吗?这种年纪不懂自己的追求,没有自己的梦想,也没有自己想要守护的人或事物,你难道不急吗?”

“急,当然急,怎么会不急呢?时常恐慌,自己一生是否只能毫无意义,毫无激情的过完?时常恐慌,自己成绩这样,以后是否只有被选择的命运?时常恐慌,自己难道真只能这样普通?没有追求?没有梦想?”

终于,我碰到了想让我守护的人,也因为他,我有了自己的梦想,自己的追求!我想当一名设计师。可能你们会觉得很可笑吧。设计师?每个女孩都有当设计师的梦想,成功的又有几个?你觉得就你那样能成为设计师……

也不知道是因为突然而来的兴趣,还是别的什么,我迷上了画画,怎奈没有那个天分,画什么不像什么,这让我非常苦恼,又不想去学,生怕兴趣变成任务。

不过,我并没有因此放弃,我有很努力的在学,虽然见效甚微,但,简单的物体也是画的有模有样。我觉得这是我的梦想,梦想就是要努力去实现,不管多难,都不能轻言放弃,要知难而上!

常言道,失败乃成功之母!虽然经历了千千万万次的失败,可是每一次失败你都会有收获,或大或小!

梦想嘛,有梦才有想。夜有所思,日有所梦,你不去真心的爱它,它又怎么会想你?

不,又或者说,这不是梦想,而是一种痴迷,深深的痴迷!

时光荏苒,我们都变了。从年幼的只会哭闹的小孩,变成了一个懂得尊敬老师的小学生,又从一个小学生变成叛逆,又不爱学习,天天无所事事的中学生……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份痴迷,那份为了他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25

我痴迷的东西不多,书法则是让我痴迷了很多年。

我痴迷书法要追溯到我六岁那年。那一年妈妈带我访问了全城的很多兴趣班,我左挑右选,最后来到一间教室,里面说不上豪华但却十分干净整洁,空气中充满着浓郁的墨香气息,我深深地被这种气氛吸引,我爱上了这个地方。六岁的我向妈妈大声宣布:“我要在这里学习书法!”

通往书墨世界的大门就这样为我打开了,一开始学习我觉得写书法好玩,渐渐地,我喜欢上了老师的讲课。老师每次上理讲课时,总是会为我们讲书法家的故事,王羲之的入木三分,《兰亭集序》背后的故事等等,每一个故事都让那时的我听得如痴如醉。

老师不仅讲名家故事,有时候还讲身边发生的故事。有一次老师说他小时候练书法,他白天要做家务,晚上练书法蚊虫太多,他就把双脚泡在水中。听了这些故事,我就会更加努力的练习。

有一段时间,我的姿势总是不对,老师让我站着并把砖头放在了我的手臂上,说不允许掉下去,就那样我站了两个小时,最后,我的手臂又酸又痛。中途很多次我都想要放弃,可是一想到那些著名的书法家在纸上飞舞的字,我就咬了咬牙让自己坚持了下来,书法锻造了我的毅力。

每一次书写我都可以感受到每一个文字背后的故事,而我总是为此痴迷,想一探究竟。当我心浮气躁,遇到令我烦心的事时,我就会在书桌前提起笔练字,让每一个跃动的文字安抚我,让我沉浸在其中。

逢年过节,街坊邻居和亲朋好友都会如约而至请我给他们写对联。看到他们赞许的目光,听到他们肯定的话语,我暗暗对自己提出了更高的目标———争取像王羲之一样对文字那样高深的感悟。要达到这一境界,我知道道路还很长,还需要我经历人世间的酸甜苦辣咸,在一次次书写中去历练去沉淀。

书法陪伴我成长,真的让我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26

三十二块木棋,二十九年的痴迷。

还记得儿时在家中玩耍翻柜,一副象棋就这样被我在无意中发现了。傍晚,父亲回家,看到摆在桌子上的象棋,会心的讲起了他小时候的故事

这是我拥有的第一副象棋。十岁的时候,村上的伙伴都出去玩,就只有我挤在人群里,靠在那张棋桌旁看大人们下棋,没有人教,时间长了,就在他人的一言一行中学会了下棋。记得那一年村里举行一次比赛,我的第一笔钱就是第一名得的,还有这副象棋,没想到这么多年了,他还在

从前,听奶奶说,爸爸没啥别的爱好,就喜欢下棋,饭还没吃完,去奔去村头的楚河汉界大杀四方。据说他赢得象棋都够当一年的干柴了

只是,父亲近十年来,一直忙于工作,为家庭的生计而拼命工作。我发现渐渐的,象棋似乎走出了他的世界,他不在有时间去下棋了,渐渐的也没有人与他下棋了。

今年我十四岁,第一次提出想回老家看一看。40多分钟的车程,又回到了这片故土。我拉着他来到了这里,一个他爱好启蒙的地方,石桌旁坐着两位年过花甲的老人,亲切地与父亲打着招呼,好像已经约定好似的。这时,我已经从包中拿出了这幅象棋,规矩地排好,楚河汉界之中,仿佛有了硝烟。我们排做好,棋局便这样开始了

渐渐地,我的额头上不断的沁出了豆大的汗滴,对峙的父亲却在静寂中将了我的将,直至置于死地一直无声的父亲开口了:人生其实就是一局棋,做事之前多想想下一步会发生什么,这三十二块木头,伴我已经29年了,现在我送给你,说罢将我必输无疑的棋牌全部打散。人生无法重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时常在网上看别人下棋,只是一直没有机会,也没有人陪我下,谢谢你重新带回来!

傍晚的灯光,照在父亲的脸上,无言的棋局,载着父亲变不变的痴迷。

这三十二块木棋,我愿与它们共老。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27

爷爷总有些让我意想不到的收藏。

叮叮噹。干什么?爷爷又在院子里摆弄他的工具箱了。我只好自己去找乐子。一个大厨字静悄悄地依靠在墙上,看它个头不小,跑过去,在一阵吱吜声中它打开了。迎面扑来的是那清新的木香,只有几堆衣服,别无它物。

有些失落,随手抓起几件衣服翻了翻,那块蓝,来了。抱着它,像抱着传家宝贝一样。小心翼翼打开它,几根银白色的金属条在阳光的打磨下亮起来了。用力从海棉中抠出一根,有些尖,像是插了根针。这个别乱动啊!我发现金属条的反光有些黯淡了,这个东西精密得很,乱玩它可就不准了。我这在看见爷爷已经站在门口了。他一笑,走过来,从我的手上将它拈在手心,仔细转动了几个螺丝后将其还原。这个东西是干什么的啊?长得这么好看?爷爷没有说什么,只是告诉我这个东西你以后自然会用到的。我并不理解。

后来,从奶奶嘴里得知:那个金属条是圆规,爷爷年轻时用它们设计图纸用到的。

文具袋中新添了一样文具圆规。总是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拿在指尖来回摆弄。老师要教我们新的图形圆。一个圆,用圆规画出来的才算是标准的,差一毫一厘都称不上是圆。握住圆规末端,用针尖固定好,再一旋转就好了。看着眼前铺满圆的纸,想起了爷爷的圆规,总算是对它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圆是所有图形中最美丽的图形初中的数学有涉及到了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条定理,一个个公式和一群难背的定义。图形千百条线纵横交错令人眩晕。

夜又深了,右手握着铅笔,左手拿着直尺,还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苦恼之际目光又落在了那只圆规上,爷爷的那只圆规竟再一次出现在脑海中。爷爷对圆规竟那么痴迷!我喃喃道。再看一眼这题,竟有了些新的想法,它迎刃而解。

老师上课讲圆是最美丽的图形。果不其然。爷爷不变的是对圆规的那份痴迷,而爷爷用圆规画出的圆也让我对圆规充满敬意!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28

中国进世界杯了吗?我吃过晚饭随口一问。

我父亲盯着电视屏幕,沉声道没有,眼里是我看不懂的情绪。

那时我还小,一听和我猜想的结果一样,不禁有些飘飘然,故作聪明地鼓掌。我以为会赢来夸奖,谁知父亲扬起手臂,看样子竟是要落在我身上。我不解,张嘴作势要哭,被他一声怒斥打断:有没有爱国心?

父亲是老球迷了,四年一届的世界杯,他一场不落下,要很晚才睡觉。母亲总会体贴的为她备上啤酒和吃食。父亲嗜酒,酒量却很一般,有次我起夜,看见客厅的灯还亮着,悄悄探头一看,父亲喝得脸色酡红,正逢屏幕上有人进球,他仿佛失了神智,高举手臂呐喊:中国,声嘶力竭,他甚至红了眼眶。

父亲对世界杯很痴迷,对中国进世界杯更痴迷。

父亲不善用手机,在国足被骂的最惨的时候,特意来问我微博怎么用。学会后立刻一个不落地把中国足球运动员关注遍了。所有人都在辱骂他们的时候,父亲日复一日的发送这一条信息:小伙子,加油,你们是中国未来的骄傲!那些年轻,尚有梦想的运动员们恐怕不知道,在隔着千里万里的网络上,有这样一位大龄粉丝,每天重复着一句话来鼓励他们。

我曾因好奇而问过父亲一个问题:你是谁的粉丝?父亲想都没想就回答道:我是中国的粉丝。

如今是2018年,世界杯在俄罗斯举行。父亲特意买了票去看。今年的世界杯,依旧没有中国。

会有的,父亲几十年如一日的坚信着泱泱大国总会有的。

中国足球的趋势日渐好转,父亲很高兴。他依然痴迷着世界杯,依然痴迷着中国进世界杯。那天晚上,他喝醉了,笑着大喊:中国加油啊,母亲同我对视一笑,都耸了耸肩,眼中笑意渐浓。我这位父亲,十几年风雨,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中国,加油啊!我在心里这样想到。我的父亲那份不变的痴迷,永远不会落空,无论是世界杯,还是中国进世界杯。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29

痴迷,就是更深层次的喜欢,每个人都有痴迷的事物,书、音乐、运动或是一种技能。可我痴迷的事物与众不同。

小时候,最喜欢一部动画叫《神奇宝贝》。它一直陪伴我到现在。有的精灵可爱迷人,有的英勇帅气,有的令人厌恶,也有的神秘虚幻。

第一次看这部动画是在小学一年级时,无意中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一只只特别的精灵深深吸引着我,每一只都独一无二。还记得那只最喜欢的精灵叫咩利羊。光听名字就知道这是一只羊,但你能想象它会什么吗?猜不到吧?它会放电。没错,就是放电,从它尾巴上的像灯泡一样的物体上放电。怎么样?会放电的羊,独一无二吧?

这部动画是部励志动画,它讲述了一个叫小智的精灵训练师为了成为神奇宝贝大师而不断努力的故事。还记得有一次我考试没考好,不是一科是三科都没考好。我就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般无精打采,那次是我有史以来考得最差的一次。到家后,看着窗外的天空,目光呆滞,感觉世界都是灰蒙蒙的一片。软软地趴在桌子上,感觉有东西粘在脸上,掲下来一看,是一张牌,一张神奇宝贝的牌,我想起了那个多次与冠军失之交臂的小智。心想:小智失败了那么多次都能重新振作起来,我为什么不能?一下就想到了那句经典台词:拿出干劲来!没错,拿出干劲来,没有困难能打倒我!神奇宝贝让我拿出了干劲。

我喜欢生物,那也是因为神奇宝贝。那一只只鲜活的精灵不就是生物吗?那个世界有神奇的生物,我们的世界也有生物呀,我们的世界上的生物不也很神奇吗?有不会老死的灯塔水母,有会放电的电鳗,有拥有剧毒的蛇。神奇宝贝让我喜欢上了生物,也让我热爱上了自然。它让我拿出了干劲去学生物。

我爱神奇宝贝,它让我拿出了干劲,让我爱上了生物,也让我对世界充满了美好的想象,我多么希望世上有神奇宝贝的世界。我痴迷于神奇宝贝,现在执着地喜欢它,未来也不会变,因为它让我的生活拥有了更多的色彩!你痴迷于什么呢?拿出干劲来喜欢它,热爱它,痴迷于它吧!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30

那天,老师对我们说,你们要多阅读课外书,可以提高你们的成绩。从那以后我就买了几本课外书。

这些课外书看着真有意思,我看完就会把书上的名词佳句抄到本子上,为了以后写作文用。我家的柜子里放的都是我的书,柜子里的书我大概看了两三遍吧!书看着让我连吃饭都忘了,记得一天上午,我把作业写完之后就在看课外书,为了防止我弟弟进来打扰我,我就把门反锁了,他们都进不来。

我写完作业之后,就看了看时间,才十点,还有那么长的时间才吃饭,我就看会儿书。我看的很入迷,看着想着内容,我的脑子里是那本书的画面。我在里面跟本听不到外面的声音,我就在里面享受着美好时光。这本书看完之后,我准备出来吃饭,我出来了但是没有一个人,我就进到厨房找吃的,什么都没有。我喊:妈妈,妈妈你给我做的饭呢?妈妈对我说:没有了,你弟弟喊你,你不出来我还以为你不吃饭,就把饭倒了。我用惊讶的眼神看着妈妈说:我根本听不到你们喊我了。妈妈说:我再给你下点面条吧。我点了点头。

我去客厅看时间,一看是两点了,下一次我在看书的时候就不会锁门了。吃完饭之后我就去房间睡了一会儿,醒来之后我就在干草房子,里面有一个女孩儿,她非常的不爱说话,还有一个男孩,它非常的淘气活泼,我看到了一半就出去吃饭了,我吃完饭回来继续看,那时我也就想家了,就可以睡觉了。

但是,我的毅力让我让我继续看那本书的后半部分。看到一半的一半的时候,我感到很瞌睡,就看了看钟表,已经十点了。我倒头就睡着了,到了第二天早上我醒了,我就给自己制订了一个计划,看课外书的时间是一个小时,为了防止我看迷就再制订了一个闹钟提醒我,到时间了。

这个一直看书的毛病我改掉了,但还会经常看书,课外书让我非常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31

有的人人心易变,三头五年便面目全非;有的人心如止水,十万八千里走过仍初心不改。

在我的印象里,爷爷似乎是一个颇为无趣的人——新闻听了一天又一天,茶水泡了一盏又一盏,抗战片看了一遍又一遍。

每天早晨排长队买来的热乎的烫皮,新闻联播主持人字正腔圆的播报声,称为爷爷生活中常伴的“老友”。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手机App里有趣的内容层出不穷,在我因一个又一个网络新“梗”开怀大笑时,爷爷仍是聚精会神地听着那新闻。

某天突然看到爷爷的笑容,心道:看新闻还能看出什么乐子来?于是忍不住发问:“爷爷,什么事这么高兴啊?”

爷爷推推眼镜,缓慢而自豪的说:“我们国家——要奔小康了!”

若是午后,亲朋好友来时,一盏好茶,是爷爷招待客人的“法宝”,若无人来访,一张盏好茶,则是爷爷午后的消遣享受。

向妈妈撒娇,我便能得到一杯香醇的牛奶,扯扯爸爸的衣袖,心仪的饮品便会被放到我的手中,唯独在爷爷这,每每只能讨得一杯味苦的茶。

又是午后,我捧着手里冒着热气的茶,轻呡一小口,茶香在嘴里弥漫开来,回味是无穷的甘。

“爷爷,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的旺仔牛奶变成了益力多,小布丁也长成了大布丁,只有您这茶始终没变啊。”

“这哪里只是茶呢?这是传承了千年的中华文化啊!”

到了傍晚,妹妹总是要去房间里躲起来的,因为爷爷会在这时打开他的抗战片。年纪尚小的妹妹最是受不了电视里隆隆的炮声,和撕心裂肺的呐喊。

我躺在沙发上,无奈地吐槽:“爷爷,最近新片这么多,你怎么净看这?剧情我都会背了!”

爷爷轻轻叹了口气,说:“人老了,很多事情稍不留神就会被从记忆里抹去,但他们是值得铭记于心的英雄,而那是一段不应该被遗忘的峥嵘岁月。”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32

是着迷。

或心绪消沉,我便弹它个波涛汹涌;或心生欣喜,我便奏一曲轻快小调;或心怀壮志,我便扬一首“鸿鹄”之乐(yuè)。高山流水,知音难寻。而在这红尘之间,我的知己却与我早早相识,它便是琴。

它是西洋乐之王,毫无疑向。五十二白键,三十三黑键,论音域它若说第二,无称第一者。也难怪我初见它就认定要学。你问我缘起何时?且听我道来。

起初未见其本尊,当我还是个小小丫头片子时,家里有一台亲友送的电子琴,是早些年代的琴,有“浏阳河”“上海滩”啊之类的古典华语歌。我对这个新奇的玩具十分好奇,成天捣鼓,依稀记得,我自己硬生生弹出了“两只老虎”,可别小看这,我那时可只是个小丫头呢。

用“左手画圆,右手画方“来形容钢琴合奏再贴切不过了。起初我琢磨电子琴时,两手只弹相同的旋律,如若一只手改变了,另一只手也开始改变,紧接着就除入两手混乱,不堪入目。以往对什么事都不大上心的我,这回却不懈地试啊试。结果倒也美满,一曲“小星星”被我琢磨了出来。妈妈自然发现了我的兴趣,便带我去学琴了。见到钢琴本尊更是让我入迷几分,质地均匀的琴身,黑白相衬的琴键,无时无刻都散发出一种温文尔雅的气质。老师见我“自学”的“小星星”,道我有天赋,虽不知道是为了业绩还是发自内心,我还是开始了“高山流水”的知音之旅。

“学琴好枯燥啊!”它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容易,直至那次演奏会前,我仍这么觉的,老师安排我压轴,我心如紧绷的弦不知所措,在候场区两手弹着“空气琴”生怕出错。不久,我慢步走上舞白,轻悄地在琴边坐下,是一首奏鸣曲,手指间溢出的琴声充满着音乐厅,白色的聚光灯洒在我身上,一人一琴,稍稍耀眼,目光在这对“搭档”身上聚集。我与琴默契不减,曲中的情绪变化都熔在曲中,作曲家的心中所想也化做乐音荡漾其间。那时我真正的着迷于琴。有自豪,有欣喜。

时至多日,钢琴仍日日伴我身边,每每弹起,心中仍未变的是那份初心,那份痴迷。是热爱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33

痴迷,是热爱的极致。

我们所痴迷的事物,可能是一种物品,可能是一项运动……它在我们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更是推动我们奋斗向前的动力。

在小学时,我便爱上了篮球这项运动。当时拿着篮球走向球场,号召着同学们打比赛时,谁会想到,这一打,就是终身的痴迷与热爱。从此之后,放学的篮球场上多了一个男孩刻苦练球的身影。

可能让我深深地陷入篮球生涯里的,是一部经典的动漫——《灌篮高手》。当看到比赛里,面对王牌的单防,流川枫单刀直入,一个拉杆扣篮,这个小男孩的篮球之花就完全的绽放了。我立刻跑到院子里,模仿着他的投篮假动作。

之后,应该是在一七、一八年,我接触到了NBA——全美职业篮球联赛,一个所有篮球运动员,甚至说所有篮球爱好者都梦想站上去的舞台,在这里我见证了什么叫“美如画”、“三分雨”、“小皇帝”。这里有男子气概,有超级英雄,更有铁血柔情,就是这份伴我成长的痴迷,教会了我团队精神,教会了我什么叫“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时光荏苒,少年抱着他心爱的篮球,一路向前。因为篮球,所以热爱。记得在一次三对三的对抗中,我们“铁三角”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对方无论是身高、技术还是体能都要强于我们,但我们没有放弃,我们的团结与默契远胜于他们。虽然我们最后还是惜败,但我们打出了精神、激情与气势。永不言败就是这份痴迷给予我的回报。

有人说篮球是最忠诚的伙伴,它不会抱怨,你把它扔在地上,它还是会弹回来,无论多少次都是如此。青春仍在,我们还有大好的时光,去勇力拼搏吧!我要把这份痴迷,贯穿到我的生命之中,对学习和生活始终保留着这份激情与热爱,就像我手中的这颗篮球一样,初心不改,砥砺前行,成为我人生赛场上的“MVP”。

“你终将成为自己的超级英雄。”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34

总有一份痴迷是不会改变的。——题记

或许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有趣的动画片远比一本乏味的书重要。

这是一家烧烤店,进门后会看到不少人在吃饭,但令人惊讶的是,进门左转,有一个房间,用幕布做门,我好奇的走了过去,里面竟然挤满了人,前面放着一个大电视,竟然放着一部动画片——猫和老鼠。

这部动画片是1640年上映的,已经几十年了,如今还仍受大家欢迎,我感觉自己仿佛走到了几十年前,一群人盯着黑白屏幕,聚精会神。觉得有些可笑。但,当我开始真正观看它的时候,发现即使历经百年,经典与痴迷是不会改变的。

小时候,爸妈工作很忙。虽然住在一个房子里,但是一天见不到几次。全由老人带着我。我最爱的也就是那一对相爱相杀,互相捉弄的小死党了,我痴迷在他们的欢乐中,友情中,生活中。无数次的梦中,梦见自己成为了那只小老鼠,在那变大的世界里玩儿的自由自在,不亦乐乎。如果我能在他们那样的无拘无束的生活中该多好啊!

回到现实,我看着这对朋友为了食物、欢乐相互整蛊、打闹,而这时他们才是最快乐的。也只有这部动画片能再次带我游览小时候依偎在老人身旁看着这两个令人痴迷的好朋友了。我的泪不禁流了下来,汩汩细流,流出的是装不下的对往事的留恋,对儿时美好的遐想。我又一次的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世界,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之中。

这家店的老板也是这对好朋友陪着长大的吧。尽自己的一份力,将这份痴迷介绍给更多人吧。

长这么大不少的事情都在改变。楼房、身份、年龄,而唯一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我总是在空闲的时间看上几集猫和老鼠。别人觉得我幼稚,像个小孩儿。但只有我自己知道,这部动画片,陪伴我度过多少年,经历多少欢乐。

我忘记了时间,突然意识到,我不能一直在这里看动画片。只能将悬念都给过去,将那份不变的痴迷,装到自己最珍贵的箱子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35

人生在世有一二事为之痴迷,实是一件幸事。于我而言,这幸事便是读书。

十几年时光匆匆过,身高在变,体重渐长,唯有沉浸在书中的“执念”始终未变。

和多数痴迷读书的人一样,翻开一本书我好像打开一个新世界,走进去便化身为精神旅行者。我曾在深夜梦回走进川端康成的《雪国》,那份纯净至今令我神往;我也在月见时分走进斯比丽的《海蒂》,那份真挚使我有勇气战胜困难;我更在语文课上走进施耐庵的“梁山水泊”,那份义气让我懂得侠肝义胆。每打开一本书,便有一次沉醉;每合上一本书,便有一丝不舍。

读书给我带来对世界的好奇,让我痴迷。

和些许痴迷读书的人一样,读书时我更愿意思考文本,对照人生。我曾经假设自己是笛福笔下流落荒岛的“鲁滨逊”,甚至是不幸被俘的“星期五”,我是否有勇气独自过完寂寞的一生?自然环境的限制可以用科学实践去对抗,然而精神世界的空虚又该如何弥补?直到我在海明威《老人与海》中看到“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的回答,如惊雷乍响。

读书给我带来生命的不断追问和求索,让我痴迷。

和许多痴迷读书的人一样,我读书而无关外在因素,只想提升心境罢了。一页又一页地翻着书,谁想到会在《哈姆雷特》中顿悟“即使身处果壳,我仍以为身处无限世界”为何;谁想到会在《苏菲的世界》读懂了哲学;谁想到会在《时间简史》弄通了物理。我在读书中变为自己精神世界的开拓者,书山有路,学海无涯。

读书给我带来独立思考的勇气和能力,让我心境上了一层楼,让我痴迷。

痴迷读书确实是人生最值得感激的幸事,与书相伴,其乐无穷。读书是我不变的学习方式,也是我决定走过岁月的方式。我不怕自己读书成“痴”,只恨自己入“迷”太晚。愿人人在生活中找到些许可以让自己痴迷的事物,一直“痴”,一直“迷”,一直开心地走下去。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36

高尔基先生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类开创的每一条道路,都是由书本铺成的。遇见书本,让我变得如此痴迷。

儿时的我喜欢看童话,记得有一次,我正专心致志的看着《丑小鸭》中丑小鸭变天鹅的情节,我好像被丑小鸭所感动。她经过旁人的冷嘲热讽后,努力使自己变成一只漂亮至极的白天鹅。她的故事告诉我做事不放弃,就一定会成功。

父亲做好了饭,春风得意地跑来对我说:“吃饭了,今天做了你最喜欢的红烧肉,去洗手,赶快吃饭吧!”但我却无动于衷,全心全意地看着书。父亲说:“刚刚你对我说你很饿,但是现在怎么不去吃饭呢?”“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我若有所思的回答。

的确,书中自有千钟栗。

进入中学,我迷上了经典小说。当我沉醉于鲁迅先生的写的《故乡》。美好宁静的生活,故乡的大好山河,闰土的天真顽皮……许许多多鲁迅先生童年的美好记忆一一浮现在我眼前。故乡中玩伴们的纯真,母亲的慈祥,种种人物情感,像一股清流,流淌在脑海中。

经典小说实在让我着迷。是它们伴我度过了日日夜夜,风雨无阻,让我感受到了读书的美好。

曹文轩创作的《孤独之旅》中杜小康与杜雍一对父子,经过起起落落暴风雨的洗礼,终于看到了曙光的希望。他们意志坚定,坚持不懈。曹文轩写活了劳动人民面对困难的韧性。

读古代诗词同时也让我痴迷!杜甫笔下的茅屋破败不堪,惨不忍睹。“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是老天爷对他生活的不平。但他依然高颂“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他虽然身处困境,但依然希望牺牲自己来换取他人的安宁。使我体会到了他的崇高理想。

白居易通过,“手把文书口称敕,回车叱牛牵向北”巧妙的写出了唐代公使的罪恶嘴脸。使我愤愤不平,为当代劳动人民的生活所担忧……我一天天沉醉在书香中,无法自拔。

书,给了我无限的乐趣,遇见书本,让我如此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37

要说我这人吧,不是自夸,要相貌有相貌,要人品有人品,要学习有学习,几乎没样都有一手;可不知我是鬼上身了,还是犯傻,就会迷恋上了明星(含义广泛,不止是歌手演员,还有主持人、书刊主角),我那可是如痴如醉呀,就差被送进精神科了。

一大早,我怀着我的明星梦来到了学校,同学们一看见我眼睛闪着蓝光,都吓得飞奔而去,不用说,一定是我要给他们签名的先兆给吓坏了;唉,唯一的安慰就这样破碎了,悲哀呀!

终于到中午“加餐”的时候了,快填报肚子,突然耳朵收到了一条头码信息,才子“天下无霜”又要写文章了,因里面正缺主角而犯愁呢,这当明星的机会我怎会放过;箭步上前,天下无霜像碰上了幽灵,听着我大篇幅的自我推荐,昏昏欲睡;“猪(我的外号)老师找你!

”我不舍的离开“天下无霜”去找老师了。

老师话可真多,给我安排这,安排那的,一个黑影逃走了,嘿不对,喂“天下无霜”,你给我站住。

要说我这人吧,不是自夸,要相貌有相貌,要人品有人品,要学习有学习,几乎没样都有一手;可不知我是鬼上身了,还是犯傻,就会迷恋上了明星(含义广泛,不止是歌手演员,还有主持人、书刊主角),我那可是如痴如醉呀,就差被送进精神科了。

一大早,我怀着我的明星梦来到了学校,同学们一看见我眼睛闪着蓝光,都吓得飞奔而去,不用说,一定是我要给他们签名的先兆给吓坏了;唉,唯一的安慰就这样破碎了,悲哀呀!

终于到中午“加餐”的时候了,快填报肚子,突然耳朵收到了一条头码信息,才子“天下无霜”又要写文章了,因里面正缺主角而犯愁呢,这当明星的机会我怎会放过;箭步上前,天下无霜像碰上了幽灵,听着我大篇幅的自我推荐,昏昏欲睡;“猪(我的外号)老师找你!

”我不舍的离开“天下无霜”去找老师了。

老师话可真多,给我安排这,安排那的,一个黑影逃走了,嘿不对,喂“天下无霜”,你给我站住。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38

我们班上的同学虽然屈指可数,但都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有的喜欢打篮球,有的喜欢跳舞,有的喜欢唱歌,有的喜欢画画,有的喜欢写作……

而我这个同学+好友,却是一个……他见人总是笑嘻嘻的,一副乐天派的样子。他的眼睛总感觉比别人大些,尤其是看起书来一目十行,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记得有一次我去他家玩,一进他家门就是他的卧室兼书房。说是卧室,其实就是一张床、一把椅子、一张不大的写字台和一盏台灯而已,其他的都是书房功能。“哇塞!这么多书架?”“1,2,3……”我的天呀——六个书架!每一个书架有一米多高,每一个书架上都整齐的摆放着一排排的书。

我惊讶地问他:“这些都是你的?”“是啊!”“你都看过了?”“基本上吧……”我既羡慕又有点儿嫉妒。

于是,我随便从书架上拿了几本书来考考他。可出乎意料的是——所有的问题,他竟然都能对答如流。这简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更是令我惭愧得无地自容……

几个月之后,我又去他家玩。但这次可不一样了,我一进他的门,却发现他的六个书架上的书全不见了。这让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这是怎么回事?后来我问了他的妈妈,才知道其中的原因。原来,他看书看得简直“走火入魔”了,上课前看,下课后看,走路时看,吃饭时看,甚至连上厕所的时候都要看!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有的时候晚上看书看得都不想睡觉了……有一天,他妈妈夜里十一点多钟下夜班回家,见他卧室里的灯仍然亮着,以为他睡觉时忘记关灯了,于是轻轻地打开房门,一看,他竟然还在津津有味地看着爱不释手的书……所以,现在他的妈妈把书暂时藏了起来……

读书,不仅能得到知识营养,而且还能交上好朋友。

这就是痴迷于书香中的人——我的同学+朋友,他就是——李明。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39

它悄悄地来了。来到了一望无边的田野里用丰收的稻子唤醒勤劳的农民。来到小溪边为它吟唱曲美妙的旋律。来到山上为嫩绿的小草披上金黄色的大衣像是铺上了金黄色的地毯。它就是我痴迷的季节——秋。

秋天悄悄地来到了我们的校园给操场上绿油油的小草披上了金色的衣服把跑道旁的树叶染上了一层黄色整个操场变成了一个金黄色的世界仿佛天空也映成了金黄色。

校园里那一棵棵海棠花红的像火一样是那么的艳丽白的像雪一样显得那么的纯洁。像一个害羞的小女孩却有着一颗洁白无暇的心。

校园里还有引人注目的一串红红的像是涂上了红胭脂远远地看仿佛一串串"冰糖葫芦"令人垂诞。秋风微微吹着似乎又成了一张张灿烂的笑脸。分明是一个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小女孩在风中千姿百态地跳着舞……

最好再下点雨绵绵细雨雨水滑到树叶上像坐滑滑梯一样顺势滑到叶尖似珍珠般晶莹的小水珠撒娇地清落在大地母亲身上转眼就无影无踪了。雨水滋润着这个金色的世界。

雨滴又像一个小顽童到处乱蹦乱跳落到油亮的柏油路上跳起了美丽的华尔兹小水花又跳跃着从人们伞间一路穿梭去寻找更多的伙伴……

街上人们撑起了各色各样的伞:红的绿的蓝的花的……五颜六色像是进入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给秋日平添了一林绚丽的色彩。行人中孩子正欣喜地与秋雨拥抱亲吻母亲却已悄悄地将关上的伞移向了不懂事的孩子……秋雨里呀有人们柔柔的爱……

雨终于停了瑟瑟的秋风还在吹着树叶上零星的几滴滑落到了水洼里泛起一阵细小的涟漪。秋雨滋润着大地滋润着眼睛滋润着心灵!西边一道雨后的晚霞似乎更夺人眼球……

秋天的夜晚是令人陶醉的夜幕慢慢降临笼罩了树林笼罩了大地笼罩了四野。只有几颗闪烁的星星挂在天上眨巴着眼睛它们是那么高那么亮又是那么遥远。害羞的月亮婆婆藏在灰纱后面终究没有出来。

我痴迷的秋啊!别急着走让我继续分离你的快乐!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40

它悄悄地来了。来到一片无垠的田野,唤醒了勤劳的农民,收获了丰收的水稻。来到小溪边,为它唱一首优美的曲子。当我来到这座山的时候,我给绿色的草地披上了一件金色的外套,就像一张金色的地毯。这是我最喜欢的季节书——秋天。

秋天悄悄地来到了我们的校园,用金色的衣服覆盖了操场上的绿草,把跑道旁的树叶染上了一层黄色,把整个操场变成了一个金色的世界,仿佛天空空也映出了金黄色。

校园里的海棠树红得像火,那么艳丽,白得像雪,那么纯洁。像一个害羞的小女孩,她有一颗纯洁的白色的心。

校园里也有明显的红色集群。红色的画有红色的胭脂。从远处看,它们就像一簇簇“糖衣浆果”,让人庆祝生日。秋风微微吹着,似乎变成了灿烂的笑脸。显然是一个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小女孩,在风中以各种方式跳舞...

雨越下越好。正在下毛毛雨。雨水滑到树叶上,然后像滑梯一样滑到树叶的顶端。珍珠般的水晶珠以撒娇的方式落在地球母亲身上,并在一瞬间消失。雨水滋润着这个金色的`世界。

雨点又像一个小顽童,四处跳跃,落在油滑的路上。在柏油路上,人们演奏着优美的华尔兹,小浪花从人们的雨伞上一路跳下,寻找更多的伙伴...

在街上,人们举着各种各样的伞:红的、绿的、蓝的、花的……五颜六色,就像走进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给秋天增添了一片绚丽的色彩。行人走来,孩子很高兴地拥抱和亲吻着秋雨,但母亲已经悄悄地把紧闭的雨伞移到了无辜的孩子身上...秋雨,有人们温柔的爱...

雨终于停了,萧萧的秋风还在吹着,几滴散落的树叶落进了水坑,引起了小小的涟漪。秋雨滋润大地、眼睛和心灵!在西方,雨后的晚霞似乎更引人注目...

秋夜令人陶醉。夜幕慢慢降临,覆盖了树林、大地和田野。天空中只有几颗闪烁的星星在闪烁。它们如此之高,如此之亮,如此之远。害羞的婆婆月亮藏在灰色的薄纱后面,始终没有出来。

我对秋天的痴迷!不要急着离开,让我继续分离你的幸福!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41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时光啊!她千回百转,终究是;改变了一切。而不变的是那份痴迷,那份对书的痴迷。

曾几何时,为了挚爱的书,我与母亲大战三百回合,多少个安静的夜晚,我默默的又为书香魂萦梦绕......

我遇见了顾城,那个写下你"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云,我觉得,你看我时很远,看云时很近”的那个顾城,终究是堕落了。

我认识了”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的海子,可他还是放弃了生命的希望。

我曾梦回大唐,遇见一个白衣少年,就是那个写下”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的长袍飘飘,面如冠玉的李太白。我瞧见他面容憔悴的写出“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他月下独酌,用来下酒的是剑伤的寒光,而她的情人是那天上的月亮。

记忆是开在流年里的花,不曾绚丽,就在风中寂灭。可总有人记得,那个笑起来很好看的少年,在唐朝恍惚的来过,又恍惚的走了。那个"—一个人绝世,一个人倾城,一个人的似水流年,一个人的地老天荒”,那个怕自己唱出上半句,却无人知晓下半句的公子小白。 ......

我还曾梦回姑苏。在云深不知处,听见那个名为蓝湛的少年,抚琴喃喃道:“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听见那个名唤魏无羡的少年,忽而想起— —句“忘羡— —曲远,曲终人不散”知晓了他们乃是武林中人,走路带风,嘴角含笑,最喜欢的动物是驴,最讨厌的动物是狗,他们的老大是魏无羡,魏无羡是公子世无双。

我在沉默的书海中,肆意徜徉,懂了那穿梭山河的箭,刺的都是思念成疾的人,真真是“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我在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捧一—本旧书,翻开泛黄的书页,深吸一口历史的气息,看见万万千,遇见万万千,也痴迷于那份幽幽的书......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42

与风共舞,直上青云,心中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小时候,总爱抬头看风筝轻盈的上下翻飞,看见它们点缀天空,心中洋溢起无限痴迷。对我来说,最幸福温柔的事就是在风筝飞舞的季节亲手放飞每一架风筝,看见风筝点缀在炫丽的空中,飞得最高的那只风筝俨然一副王者姿态。

“妈妈,看那只飞得多高啊!”我惊羡地喊。

妈妈只是柔柔地一笑:“你也可以啊!”

“怎么可能,我的风筝还没起飞呢。”

“哪一只风筝不是从地平线一点点飞上高高的天空的?妈妈相信你!”温柔又笃定的眼神,给我自信与力量。

我的行动,妈妈的神态,心中的感受,简约而细腻,我牵着风筝奔跑,风呼啸在耳际,看妈妈嘴角扬起一个漂亮的弧度,我的心中满满的都是幸福。

风筝乘风飞起,我赶紧转动线轴,但只是一瞬间,风筝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后,就轻轻地飘落了,我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捡起地上的风筝,又有什么关系呢?每一只风筝都是从起点飞向终点,都有过跌落的经历。那些飞翔在天空中的风筝,都是因为它们失败但绝不放弃,我再一次牵起风筝,再次起飞,跌落起飞……终于,风筝晃晃悠悠地飞起来了,我慢慢地转动线轴,风筝像蜗牛一般执着,再次起飞。“起飞,跌落,起飞……”一点一点的向上飞,线轴上的白色一点点消失,风筝飞得更高了,一只风筝努力的向上飞,湛蓝的天空下,妈妈的笑脸在四处撒播的金黄色光线中很美很美。

现在,天空中飞得最高的那只是我的风筝,是的,它成功了,成为真正的王者,妈妈兴奋的说:“太棒了,我再去给你买线。”

看着她胖胖的背影,我眼中泛起一层白雾,天空中风筝只剩轮廓的蓝点。“妈,不用了。”我轻轻扯断那根不断企图向上争脱的线,只剩手中空荡的线轴,它拥有天空的颜色,也许天空才是它的归宿,那么就让它飞吧,只剩我在原地痴痴的望着,不变的是心中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43

当今社会,人们所缺乏的是一种对事物的细心钻研的能力,大约一半以上的人们对某一问题没有过深入了解,而这正是缺乏“痴迷”精神的一种表现。

人生难得一“痴迷”,在我们的生活旅程中,很难以对世界上所有的奥秘一探到底,也很难对所有的问题都能保持足够的耐心去探究。但是我们可以对好的事物进行“痴迷”般的了解。其实最重要的是,我们可以从“痴迷”中获得成就和乐趣。

古希腊哲学家泰勒斯正是如此,他独自在一个秋日的夜晚里去草地上观察星星,但不料在仰望星空时掉进一个深坑,在高呼之时一个路人将他救出,他对那路人说道:“明天会下雨。”那人笑着摇头走了,并将泰勒斯的预言讲给别人听。但在第二天,果真下了雨,因此人们对其在气象方面的知识如此丰富而赞叹不已。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泰勒斯用他对气象方面的热情和“痴迷”探索出气象状况。我们在自身生活中其实也是这样,如果我们用心的去做一件事,去完成一件事的话,我们也可以获得不一样的收获,“痴迷”亦成就一件大事。

人生需得一“痴迷”。我们都必须要有一颗善于发现新事物的心,在嘈杂繁华的世界里,我们不能随波逐流,享受玩乐,之“痴迷”于在表面上带有娱乐色彩的事,而是要“痴迷”一件对的事,而是“痴迷”一件对的事或一次对的探究。毕加索对于艺术的“痴迷”,居里夫人对于科学实验的“痴迷”贝多芬对于音乐的“痴迷”,这些一切的一切都使他们投入身心的去享受了,并且有了一个又一个令世人惊叹不已的成就。我们也必须拥有这些在他们身体内闪闪发光的“痴迷”精神。

那么我们又如何培养自己的“痴迷”精神呢?首先,我们得有一个目标,不可为多,可以往自己有所兴趣的方面去探究,我们可以了解其精华并发扬自己在这方面的长处,然后可以将自己的成果分享给身边的人,其重点还要有要坚持不懈不畏难,勇敢的发掘。

人生需得一场“痴迷”,也许你就会成为下一个泰勒斯!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44

时光如流水,冲走了记忆里的流沙,冲淡了许多难忘的瞬间,却在我对钢琴的痴迷前束手无策。

十年前的深夜,我慵懒地斜靠在沙发上,百无聊赖地翻找着节目。突然,电视里的聒噪摇身成气势磅礴,钢琴声从老旧的音响里流出,依然清晰可辨。水银泻般地,似鱼儿游进广阔的海洋;似鲲鹏冲向无际的苍穹,时而低回婉转,时而高亢蓬勃,如诉,却无言。

我怔怔地靠在那,语言的尽头是无声的沉默,只有一个念头,在脑海中反复闪耀,我要弹奏出这样难言其妙的曲子!

钢琴隆隆地抬进家门,占据了本就不大的客厅的一角。从最基础的指法,和弦练起,它伫立在那里,用日渐流畅的音调激励着我投入全部的精力。磕磕绊绊连贯成了一首生日歌;断断续续接续成了一曲《小星星》。我的梦里,多出了一架崭新的钢琴,多出一个矮小的坚持不懈的背影。

进了中学,学业负担日益加重。我仍旧痴迷于钢琴前的一方天地,久久不愿起身。成绩一落千丈,父母的劝导,终于,在一个暴雨夜,钢琴在我晶莹的泪光中,无奈地进了一辆车,驶向另一个家庭。

不过,它还在自己的意识里,自己上了一把牢固的锁,痴痴地不让它走。在梦里,我用它奏响一曲又一曲,驱散一个又一个痛苦之夜。

三年过去了。

老师在班里宣布,校园艺术节即将开幕,有特长的同学可以踊跃参与。我高高地举起自己的手,决不能让这难得的机会从眼前溜走啊!梦里的背影,将来的舞台,用痴迷真正弹奏一支心灵的赞歌,纪念曾经陪伴我的钢琴,曾经苦练却不后悔的日子。

摸到学校的钢琴,每一个琴键都是那样陌生,又何曾熟悉。这一双大手,曾经那样稚嫩的抚弄过每一个音,静静安享慵懒的午后,熏陶着独有的音乐的语言。

而现在,那双够八度18个键,易如反掌的手,指尖流淌的清脆,却与三年前别无二致。生疏乎?遗忘乎?痴迷犹在,琴声,便有灵魂。

一曲终了,掌声雷动。

那份不变的痴迷,在时光的清流下,氤氲出醉人的醇香。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45

什么叫玩传奇,要到这个水平才中!!呵呵 !

早上起床,收拾书包,告诉爸妈不要装满,怕爆了东西没地方放。被爸妈骂。

到了学校问看门大爷什么时候,什么行会攻城,被大爷用极品扫帚赶出来。

去买早点,问老板有没有千年雪参和鹿茸。被老板说是神经病。结果没有吃早点。

第一节历史课,因为昨晚在家熬夜,上课跑去跟周公聊天,被历史老师叫起来问:“圆明园是被谁攻下来的?”答曰:“它是被永恒?友情攻下来的。”

第二节体育课,长跑跑了最后一名,体育老师问原因,我回答说:“卡。”

第三节语文课,试卷发下来,作文零分,原因是在每句话末尾都有“!”或“!”或“/”符号,把老师弄糊涂了。

第四节生物课,老师让我举出几种地球上的生物,答到:“鹿,稻草人,半兽人,祖玛雕像,火焰沃玛,天狼蜘蛛,大刀卫士。”被罚在教室外站着。

妈妈见我如此执迷不悟,给气病了。然后我跟爸爸送妈妈去医院,出门时看见邻居家一10岁小弟弟穿着一件绿色的风衣,手里拿着一把玩具刀在跟其他伙伴“pk”,说:“晕,级数那么低就能穿‘战神’,拿‘菜刀’?佩服。”爸爸马上给我一耳光。

到了医院,大夫要给妈妈试温度表,说:“晕,你不知道我妈这幽灵战衣是借了好多极品装备才穿上的吗?脱了后穿不上怎么办?”大夫闻言,马上呕血n升,脸上又挨了爸爸几下“半月”。

爸爸让我去食堂买饭,回去的路上看见传达室里有一条狗,想想自己已经35级了,也该带狗了,于是过去解开了它的绳索对它说:“跟你主人去祖7打教主去吧。”每想到它不但不跟我走,还当场把我“pk”了。

我躺在地上,嘴里喃喃道:“tmd,谁穿祈祷一套了,我刚带上狗,还没过过瘾就叛变了,真倒霉!”

果可想而知,我跟妈妈住进了同一个病房……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46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确实如此读书可以让人博学多才,读书可以让人显得如此的高大,变得鹤立鸡群,读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未来,同时变成一个精彩的人生,读书还可以让人目光远大,不再成为井底之蛙而自卑。

平时我也喜欢读书,不管是在闲适的时间上一本书畅快的阅读,还是在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阅读都能获得无限的喜悦和惊喜,但是单凭家里的书籍和买来的书是满足不了我的野心的,所以说我喜欢去书店去看书。

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阳光如同灿烂的音符般跳动,难得有空的我早早便钻进了书店,如同雨一样在人海中穿梭着寻找我的目标,我就像刚面对世界小鸟一样急于出来张望,左看看右看看,这本书凑出来瞧一瞧,那本书拿出来翻一翻。

经过我的苦苦侦查,发现了一本自己喜爱的书籍,唐吉柯德,你看那简要情节便觉得自己甚是喜爱,我习惯了翻到背面的标价天哪,要108元,我倒吸一口凉气,决心在书店里要把这本书吞下去,正当我要独家看时,我的手机响了,原来是妈妈叫我回去了,我把书送回了家,看了她一眼心想等着吧,我一定会把你看完的。第2天上午我又如愿以偿的来到了书店,我四处寻找了那本书,却始终见不到他的踪影,难道被卖出去了吗?我心想正当我垂头丧气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封面印入我的眼帘,是那本书我兴奋了起来。这时一个高中生拿走了,他去角落,我心想,我下午还来,我就不信还能在别人的手中。

到了下午由于我心急吃过中午饭,马上就来了,我迅速的找到了那本书,控制不住自己的心系,蹦蹦跳跳地走到了角落坐了下来,现在就算是世界末日我也绝不会挪半步的,看完这本书已经是晚上7点多了,我心里美滋滋的,就感觉吃了蜜一样甜,读书已经是要坚持不懈地读,不能拜托拜拜读书真是多多益善。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47

时光的沙漏,漏尽了绵延五千里的中华文明。我拂袖,却置身于美妙的古典诗词天地。当爱之深沉以至于无法用语言表达时,便只能低声吟叹,独享其中滋味。

在繁华的世道,阅烟柳画桥,赏三秋桂子,十里荷花,晴日奏乐,晚暮采莲,醉意听箫,吟赏烟霞……这等安逸闲适的生活,怎能不让柳郎痴迷?

淡淡余辉透过不飞的三月柳絮,泻落了一地的青石街道,跫音不响,春帷不揭,达达的马蹄是良人归来的音讯,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执着等待良人归来,只因爱得痴迷。

满目苍凉的秋色常常勾起离人的愁绪,菊花酒、梧桐树、离人泪,北风、落叶、归雁……总是触动着每个人的心弦。谁又在吟唱“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有情人之间的诀别并不掺杂太多凄惨,仅有深深的痴恋,亦让人无语凝噎,柔情绵绵,肝肠寸断。

仕途受挫,也只是人生无常,然而,能豁达坦然面对的又有几人?当年的苏轼泛舟赤壁,亦作明月之诗,歌窈窕之章;亦有感冯虚御风,遗世独立‘亦能扣弦而歌。这般豁达只因他对浩浩天地的痴迷与追求。

每个人都只是沧海一粟,用短暂的生命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痴迷寰宇中的万事万物,信可乐也!

对于古典诗词,每个人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正因为有了对其之痴迷与执着,才会逐渐形成了我们自己的审美观、价值观。正如方文山作的《菊花台》,一首诠释了他对诗词的理解和感受的歌,与其说是歌还不如说是词。他用他那灵动的笔将情感曲线勾勒的有起有伏。于是便有了传唱甚久的经典:“梦在远方,化成一缕香,随风飘散,你的模样。花已向晚,飘落了灿烂,凋谢的世道上,命运不堪。愁莫渡江,秋心拆两半,怕你上不了岸,一辈子摇晃。”

人生因为有了对某一事物的痴迷,才形成了自己的追求。并且身在其中,自得其乐!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48

如果说人生是一次旅行,那么途中总有些惊艳你的风景,让你驻足流连,拨动你的心弦,让你沉醉其中。一个周末的说走就走,今天,我终于来到了家乡的著名景点——观音峡。

我们下了车,走近湖边,萦绕在鼻间的是一种远空微岚的柔和气息,望向湖面,风行水上,撩起一圈圈涟漪;抬起头,只见乌云缓缓散开,天光云影,烟岚散尽,整片天空明朗起来,晴空碧湖,给人一种山明水净的温暖。

望着眼前的青山碧水,远处嘈杂的声音被风吹成碎片,散在耳朵里,仿佛是另一个世界飘来的絮语。

沿着小湖边沿走去,一路繁华古木,沾着晨露的花朵更加娇艳,高拔的树木更加挺拔,笼在薄薄轻雾里似朦胧仙境

石径旁有溪流淙淙,盘旋的树枝将头顶一方天幕遮起来,阳光零散而入,落下细碎的光影,风一吹,深深浅浅的光影也随着浮动,像是散了一地光阴的碎片,微微摇曳着。

爬上陡峭的石阶,终于走到了玻璃栈道上。极目远眺,连绵的山脉,广阔的田野,满目跳跃的绿色,如新生碧草般干净柔软,初晴云岚般明净清澈,晨曦第一抹碧蓝般令人欢喜。仿佛脚下踩得不是玻璃,而是一缕清透的云,而我就站在半空中俯瞰天地,眼界心胸豁然开朗。自己在大自然中如此渺小,又有什么事值得去费心呢?远远的传来悠扬的钟声,思绪飘远,我想起了一句话:“繁华尽处,寻一处无人山谷,建一木头小屋,铺一青石小路,晨钟暮鼓,安之若素。”

确实如此,自然,人生,莫不如此,尘世间的春花秋月,千红万紫,轰轰烈烈的到来,洋洋洒洒的褪去,只觉得都是瞬间烟云,过往凌波,也或是匆匆过客……在城市中看繁弦急管的绚丽,艳丽的灯光映照着城市的繁华,人们忘却了最初想要的是什么,在繁华中迷失自己。所以,我们应该在闲暇之余寻一宁静之地,或许可以静下心来。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49

说起我最痴迷的事儿,就当属画画了,可你知道我画的并不是正儿八经的画,而是动漫少女一类的人物!

爱画动漫少女是我打从幼儿园开始就喜欢上了,我会临摹画册,一幅又一幅地画,从简单到复杂,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不知什么时候,我还画得有模有样来了,画完一幅我就自我欣赏,自我陶醉,抽屉里经常塞满了大张、小张的我的画作,外婆整理抽屉时发现,我可没少挨骂,家里人都反对我这样乱画,可我就是“屡教不改”。

记得读四年级时,有一天,我突然来了灵感,头脑里有好几幅少女可爱形象,于是,放学回家后,便迫不及待地走进房间,还假惺惺地对外婆说今天作业多,我要抓紧做,没事儿不要吵我!’’ 为了防:“止外婆打扰,我把门反锁。我无心思今天的作业,拿起纸笔,伏案作画,我专心致志开始我的画作,我一笔一笔,不知过了多久,一个可爱的少女在我手里展现出来,我欣赏起来,看着自己的画作,我心情一下好了,这时,门锁开了,外婆进来了,见我手忙脚乱地把画纸压在作业下,生气地说:“你又在这乱画了,作业完成了吗?”我支支吾吾不知说什么好,外婆生气了,我随机应变,笑嘻嘻地对外婆说:“您看我画得这么好,说不定以后可以搞动漫设计呢!外婆您就饶了我吧!”果然,外婆盯着我的画,忘记训我,怒火也消了,还拿起我的画看了又看,露出笑容:“嗯,这飘逸的长发,纤细的手指,时髦的高跟鞋,工笔还挺细腻,画得不错!但是应该先把学习任务完成才对呀!”我点点头,自己也觉得有道理,就赶紧说:“对,对要先保证学习任务完成好。”外婆见我这样,无可奈何地说:“你呀,什么时候才懂事!”

我自己觉得画动漫人物,可以让我在纸上尽情抒发自己的心情,调节学习时紧张的神经,化解我心中的烦恼,尽管全家人都反对,可我还是执迷不悟,照样这样画下去,也许这样真的太痴迷了吧?!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50

我痴迷于读书,仿佛蜜蜂嘤嘤嗡嗡忙碌于花圃,仿佛蝴蝶翩翩起舞醉心于花间。

在学校,吃完午餐一回宿舍,我就手握书卷细细品味。当我为书中主角的悲惨经历伤心时,当我为书中侦探敏锐的观察力和细密的心思而赞叹时,当我为书中发现了优美心仪的句子和读懂了哲理而欣喜若狂时,我的舍友们才嬉闹着冲进宿舍,在床上翻来滚去闹腾。她们见我目不侧视地盯着书看,会开玩笑对我说:“你看书看傻了吧?都不和我们一起放松一下。”有时,她们跟我说话,我沉迷在书中没回应,她们就捂着脑袋连连摇头:“天啊!走火入魔了!”一旦我看完一本书,就会抓着她们讲述小说的曲折剧情,与她们分享优美句子。那时,她们如惊鸿一般四散逃走,或者把我的嘴巴堵住:“打住,现在是休闲时间,你这个书痴!”

在家时,我也常常废寝忘食地看书。吃饭需要妈妈叫上两遍,三遍;晚上休息,也需要妈妈的再三督促。有一天,妈妈来我房间,见我在看书,又唠叨开了:“就知道你还在看书。都十一点多了,该休息一下眼睛啦,我的小书呆子!妈要去睡啦,不许再看啦!”我很敏捷地抬头回答:“遵命,老妈大人!看完这一点点,马上就睡觉。”妈妈走了,我又在静谧中享受读书的乐趣,将自己喜欢的句子读了一遍又一遍,还在心中默默仿写着。夜越来越深,但沉浸在书籍世界的我浑然不知。“你还没睡觉啊?!”妈妈的一声惊叹把我从书中唤回现实。我一看表,哇!都凌晨一点多了。看着妈妈嗔怒的脸,我不好意思地咧了咧嘴,吐了吐舌头,钻进被窝睡觉。

读书,让我痴迷;读书,使我蜕变。读书,帮我开阔眼界,助我改变心境,为我提供妙计,赐我信心勇气,使我情感丰富。通过读书,我从一无所知的毛毛虫涅槃为遨游于书籍花丛、头脑日渐充盈的美丽蝴蝶。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知识就是我们借以飞上天堂的翅膀。”何不痴迷于读书呢?跟我来吧,现在就出发……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51

你是否会对某些事痴迷?可能会把!痴迷于写作文,痴迷于书写,痴迷于游戏……你对这件事的痴迷到了哪种程度?对于阅读这件事情来讲,我做到了痴迷。这份痴迷,让我沦陷。

美好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一眨眼就到了要和你们说再见的时刻。可是每当想起我们在一起的时光,我总是难以割舍。

课外生活中我特别喜欢读书,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抱起我的书,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可是不知挨了妈妈多少骂。

我让你做作业你不做,原来是跑来看书了。”不知什么时候,老妈站到了我身后,一面怒气冲冲的说着,一面快速到弯下腰,左手迅速伸向我的书,五指张开,像老鹰的利爪一样迅急的抓住我的宝贝们”老帅”一下子被他捏到了手中。他使劲全身力气捏着宝贝们”,好像我偷偷看书的最错全在他身上。还不赶紧写作业去。”我只能憋着一肚子怨气,灰溜溜的去写作业。不过,我人在书桌前,心却是惦记着那被抛弃在野外的宝贝”。

幸亏我还留了一首偷偷藏了一本书。我迫不及待的拿起就看。鲁迅先生带着我顺畅在知识的海洋里;袁隆平爷爷带着我游荡在金黄的麦田里;陶渊明带着我游历在无形的田野里……俗话说的好,知识就是力量。

我放下书本,开始做最后的斗争,与作业抗衡。终于熬到解放”的那一刻,不过与夜幕四合了。作业已完成,老妈检查完,终于肯在作业本上签字了。

我长舒一口气,妈妈在厨房里做饭。安全。我又抱起我的书看了起来,书中的世界是那么精彩!

蓝蓝的天空白白的云,衬托着美丽的风景下,诗人在画中作诗。夜幕降临,衬托着夕阳的歌手在作诗;清风微扬,小鸡鸣叫,衬托着清风的学生在学习……

妈妈又在催我吃饭,我忽得从梦中惊醒,阅读让我痴迷,他让我在这个世界无法自拔,让我的世界充满精彩,这份痴迷让我沉沦,磨练我的意志,让爱充满整个世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52

初夏,天气像个蒸笼,把人们的汗流浃背,我对你的痴迷也从那时开始。

朋友,你听说过秦霄贤吗?对,就是那个德云社说相声的小鲜肉。第一次看见他是因为一个小视频,当时我也没有过多的感受,只是觉得还挺搞笑的,长得也挺帅。但自从看了那个视频后,我的手机里的娱乐项目出现了更多关于他的视频。从那之后我就崇拜上了他。

有关这件事,我就给你细细地说吧。那天下午,我刚睡醒,打开手机,突然出现了一条他的视频,于是就打开看了看。“哈哈哈”周围寂静的氛围被我的笑声给打乱了。“你笑什么呀?”“你看这个视频快笑死我啦。”于是把手机递给哥哥,哥哥看完后也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于是我便有点儿喜欢上了他。但刚开始也只是觉得他帅,还挺搞笑的,但也并没有其他的感受。直到几周后,我越来越痴迷于他。

那段时间,我对他的痴迷让我几近疯狂,几天之内,我把那些应援扇子、明信片、海报、应援发带、手机壳、手机壁纸也都换成了他的肖像。现在想想我还觉得自己挺傻的,但那时不那么认为,那段时间由于太痴迷了,却导致了我的学习成绩大幅度的下滑,看着那惨不忍睹狼狈不堪的鲜红大叉,每一道都深深的在我心上烙下了印。

直到那时才意识到这件事的可怕性,于是我在心里默默发誓。这次一定要让我的成绩给追回来,于是我把买的应援棒的钱让妈妈给我买成了练习册和试卷,又把那些应援的放在了一个小箱子里,把它放在了妈妈屋里的柜子,心里默念什么时候把学习成绩追过来了什么时候再拿出来。那段日子觉得每天晚上不看看也不会不舒服,直到模拟考试,考试成绩揭晓了,我的努力没有白费,我的付出得到了回报,于是我又拿出了那些小盒子,痴迷起他来。

想了想那段日子,觉得我太疯狂了,我觉得既然喜欢就好好学习,将来带着优异的成绩去北京见他,如果一味的沉迷不努力,到头将会是一切空。现在的我还喜欢德云社,但没有那么痴迷,我现在要努力学习。因为我也想去北京看他,去感受他吹过的晚风!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53

夏天到了,又是赏莲的季节。坐在爷爷的鱼塘边,放眼望去,碧绿的莲叶,浅水红的莲花,黛蓝的天空,令我痴迷。

那莲叶的绿,绿得让人清爽特别养眼。宽宽大大的莲叶上滑落着圆滚滚的大水珠,晶莹剔透,与日本的水信玄饼很是相似。这令人痴迷的不仅是它如今的样子,更是莲叶包饭的那种迷人的清香。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这眼前的莲花也许就是周敦颐先生所痴迷的吧?别看她们脚下的淤泥有多脏!那亭亭玉立的莲花,从头到脚都是干净的、神圣的,白的莲花像雕工精致的冰玉般;粉色的莲花犹如少女的面颊一般细腻粉嫩;那含苞欲放的花骨朵儿紧紧地抱成一团,一只蓝色的小豆娘停在其中一朵上,像是在和花骨朵说着悄悄话。勤劳的蜜蜂们是如此痴迷于这美丽的莲花啊!它们轻盈地落在莲花那鹅黄色的花蕊上,采集着花粉。我在一边闻着她们那并不张扬的花香,放眼望向那黛蓝色的天空。

黛蓝是指蓝色中混入一点点紫黛色,在自然界中很是常见。可是又有多少人愿意在这忙碌的生活中停下脚步,欣赏这样美丽的风景呢?天边中的云一团又一团像软绵绵的棉花糖,太阳就躲在一朵云的背后。那朵云立刻变得金光四射,就像是神仙脚下的祥云。当一个人把生活的节奏放慢一点用心去感受一下生活,他就会发现生活中有很多除手机、电脑之外更让他们痴迷的事物。

不远处的电线杆上站着一群麻雀,叽叽喳喳地不知在议论什么。天边的太阳渐渐朝西边滑去,把两旁的云烧红了。池中的莲花被夕阳映成金色,水面上像铺了一层金粉一样闪着。再次仰望天空,一层鱼鳞般的云朵从红到黄地渐变。我又沉迷在这美好的景色了……

也许这就是是诗中所描绘的“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吧?我一度痴迷于眼前的景色,细细地品味着众多诗人所痴迷的、所热爱的植物——莲!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54

著名的古希腊哲学家为了探索宇宙的奥秘,痴迷地眺望星空,以至掉到眼前的坑里。这一举动似乎不可思议,难怪有人嘲笑他虽然认识天上的星辰,却看不见脚下的东西。而我却极其赞赏泰勒斯如醉如痴、凝神专注的精神,因为唯有痴迷,方能成就大器。

的确,泰勒斯很了解天上的星辰,当他掉到坑里,过路人将他拉出来时他对过路人所说的话并不是“谢谢”,而是“明天有雨”,第二天,果然下雨了。他对天象的准确推测,正是他痴迷观察,用志不分的结果。假如他既望天空,又观脚下,一心二用,虽无掉进坑里的危险,却也未必能成为著名的天文学家、气象学家

古今中外,大凡在学术上,科研中有建树、有成就的人,除了他们的勤奋、毅力、创新等因素外,其共同点就是他们对事业的痴迷和执着。据说,希腊国王让阿基米德判定王冠上的含银量,阿基米德认真钻研,到了痴迷的程度,一次洗澡时,从澡盆里溢出来的水中得到启示,竟然忘记了穿衣服,赤裸裸、水淋淋地跑到家。就这样发现了阿基米德定律。牛顿痴迷钻研也流传下来许多类似把怀表当成鸡蛋煮的轶闻。纵观伟人事业的成功,哪一个少得了探索之中的痴情?

古人云:性痴者其志凝。这里的“痴”则是用心专一,用志不分的体现。唯有用心专一,才有可能潜心钻研,钻到极处,才有可能获得成果;也唯有用志不分,才有可能坚持不懈,废寝忘食,水滴石穿。所以,泰勒期“目中无坑”正是他“心中有星”的表现,正是他钻研中的可贵之处。而许多功不成,名不就者,恰恰缺少这种潜心观星的痴迷精神,使他们失败的也往往是心性浮躁,用心不专的毛病。

还是大哲学家黑格尔说得好:只有躺在坑里,从不仰望天空的人,才不会掉到坑里。因为他们没有探索,没有钻研,也没有对事业的痴迷。这样说来,泰勒斯观星掉到坑里非但不应嘲笑,而是值得学习的。果真我们都具备了学业上的痴迷,又何愁不成学业,不成大器?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55

我是一个痴迷者,痴迷于友情;我是一个痴迷者,痴迷于亲情;我是一个痴迷者,痴迷于那华丽的钢琴!每当自己一看见别人那纤细的手在钢琴的白键黑键上穿梭时,我的心里就有一丝的羡慕,羡慕她们的手能弹出那么优美的曲子,羡慕她们的手能轻松的在上面移动,在我心中,她们的手永远是不平凡的!

然而,痴迷于钢琴的我,由于过度痴迷,开始了学习钢琴的旅程,刚开始,我的手属于钢琴中的“幼儿阶段”,在黑键白键上的手很是僵硬,但是既然已经选择了钢琴,那就得为之而奋头,而努力,然后的几天里,我做到了自己心目中“奋斗”的含义,克服了重重困难,以前的我总得睡懒觉,而现在的我每天一清早就从暖和的被子里爬出来,不停的练琴,练到手都隐隐作痛了还是不肯罢休,有时居然练得手发麻,没有了知觉,但是手还是在钢琴上移动,一次,我居然放下了自己最爱的电脑,去刻苦的练琴,不知不觉中,身子竟然还随着自己弹奏出来的曲子晃动,弹完一首曲子后才发现自己已经我完全被钢琴上的白键黑键所迷惑。更具体点说,那就是“走火入魔”,而且更加令人好笑的是,在上课的时候,我自己都会不经意间在桌子上比划着,弹《爱丽丝》,仿佛已经无法离开它了,说起《爱丽丝》,是我自己太迫不及待的想要学习,才会提早自学完成。

爸爸问:“为什么那么喜欢弹琴?”

我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我的爱好就是弹钢琴,这也许是上天注定的吧!”

老弟问:“姐姐,我感觉你好喜欢弹钢琴呀!钢琴真就那么好玩吗?”

我答:“如果你长大后爱上一样东西,你也会这样痴迷于那样东西的,所以啊!长大之后你就会明白了。”我总会一边摸着弟弟的头,一边告诉他,回答他的问题。

我从来都没曾想过,自己会痴迷一样东西这么这么久,或许正像我回答爸爸说过的一样,是天生注定,又或许……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56

它悄悄地来了,来到了一望无边的田野里,用丰收的稻子唤醒勤劳的农民。来到小溪边,为它吟唱曲美妙的旋律。来到山上,为嫩绿的小草披上金黄色的大衣,像是铺上了金黄色的地毯。它就是我痴迷的季书秋。

秋天悄悄地来到了我们的校园,给操场上绿油油的小草披上了金色的衣服,把跑道旁的树叶染上了一层黄色,整个操场变成了一个金黄色的世界,仿佛天空也映成了金黄色。

校园里那一棵棵海棠花,红的像火一样,是那么的艳丽,白的像雪一样,显得那么的纯洁,像一个害羞的小女孩,却有着一颗洁白无暇的心。

校园里还有引人注目的一串红,红的像是涂上了红胭脂,远远地看,仿佛一串串冰糖葫芦,令人垂诞。秋风微微吹着,似乎又成了一张张灿烂的笑脸,分明是一个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小女孩,在风中千姿百态地跳着舞

最好再下点雨,绵绵细雨,雨水滑到树叶上,像坐滑滑梯一样顺势滑到叶尖,似珍珠般晶莹的小水珠撒娇地清落在大地母亲身上,转眼就无影无踪了,雨水滋润着这个金色的世界。

雨滴又像一个小顽童,到处乱蹦乱跳,落到油亮的柏油路上,跳起了美丽的华尔兹,小水花又跳跃着从人们伞间一路穿梭,去寻找更多的伙伴

街上,人们撑起了各色各样的伞:红的,绿的,蓝的,花的,五颜六色,像是进入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给秋日平添了一林绚丽的色彩。行人中,孩子正欣喜地与秋雨拥抱亲吻,母亲却已悄悄地将关上的伞移向了不懂事的孩子秋雨里呀,有人们柔柔的爱

雨终于停了,瑟瑟的秋风还在吹着,树叶上零星的几滴滑落到了水洼里,泛起一阵细小的涟漪。秋雨滋润着大地,滋润着眼睛,滋润着心灵!西边,一道雨后的晚霞似乎更夺人眼球

秋天的夜晚是令人陶醉的,夜幕慢慢降临,笼罩了树林,笼罩了大地,笼罩了四野。只有几颗闪烁的星星挂在天上,眨巴着眼睛,它们是那么高,那么亮,又是那么遥远。害羞的月亮婆婆藏在灰纱后面,终究没有出来。

我痴迷的秋啊!别急着走,让我继续分离你的快乐!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57

游于山水间我能听见水的歌唱,游于山水间我能望见山的巍峨,游于山水间我能感到源于内心的沉静,游于山水间我能聆听大自然的深邃

从我第一次踏上旅途的那一天,至今为止已有10年的时间。这10年来,我不断的成长与收获,心灵变得成熟。一些源于自身的习惯与爱好已经改变,唯独不变的,是那份对山水美景的痴迷。

当你伤心难过时,苦恼烦闷时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我与你们可能不太相同。我想做的事,是出个远门,去看看山川美景,旅游放松。每当我来临于山水间,我总感觉人是如此渺小,大自然是何其雄壮,自然也会不自主的沉醉于山水之中。在游山玩水间,我不仅能放松身心,却也时刻懂得了一些道理,并且铭记于心。

当我第一次登上山巅,一览山顶风光,我才明白,坚持就会胜利,坚持就会够走得更远。当我第一次看见大海,我才方知海的辽阔,正如人的胸怀。当我第一次踏入动物园,我才了解动物是人类的知心朋友,我们应该尽力保护它们。但我第一次遨游历史博物馆,我才感到战争的残酷,过去人们的痛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在游山玩水间,我可以穿梭历史,可以遨游梦幻,甚至它给予了我方向和动力,这就是我对它那份不变的痴迷。

寄情山水,不仅使我懂得为人处世的些许道理,也能很好地激发我的兴趣。就拿学竹笛这件事来说吧,这还是我看到有人白衣翩翩,站在山巅之上,迎风吹奏。笛声悠扬,回荡于山谷之中,使我心驰神往,一回来就缠着爸妈给我找了老师,希望有朝一日也可以到达出神入化的程度,然后站在山中吹奏,来表达我对山水的痴迷。

游山玩水不仅是一种乐趣,更是一种生活态度。我希望我可以像山那样高大,像海那样胸襟开阔,像那鸟儿那样搏击长空,展翅翱翔。

时光不老,人心不变。对于我心而言,不变的是那份对山水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58

高尔基云:“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张海萍云:“读好书,好书读,书读好。”要读就一定要读好书,好书使人进步,使人快乐。

我家有很多书,作文书,童话书,文言文,辅导书,文学书……其中,我最喜欢看作文书和童话书。看书的时候,我会很入神,全身心地融入书的海洋。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啃着《安徒生童话》,妈妈气呼呼地摇了摇我,我不满地叫道:“干什么呀,我才刚刚看呢!”妈妈满脸的疑惑:“什么可我半小时前就叫过你吃饭,又敲门叫了几声,你理都没理!”“啊!”我不知所以,眼睛又瞟向了童话故事。妈妈生气地一下子拿开书,大声说:“你要看到什么时候快吃饭去!”我吐了吐舌头,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吃饭去了。

虽然家里的书都已经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但我每次捧起他们,就好像第一次看一样兴奋,而且,我一看起书来就停不了,特别是看到精彩之处,那可真是除了书,什么都忘了。寒假的最后几天,我闲着没事做,就把书搬出来,细细咀嚼起来了。每当夜阑人静之时,更是我读书的好时光。当我看到精彩的地方,不管是什么时间,什么地方,我都要把它读完,这样子也就免不了被爸爸妈妈“臭骂”一顿。有一次就是这样,我一拿起书便被其中行云流水般的美妙文字深深吸引住了,不知不觉就十二点多了。老爸看到我房间的灯一直亮着,特地从温暖的被窝中爬起来,“教训”了我一顿,可惜我在他的“教诲”声中已呼呼大睡了。

每次出去逛街,路过书店时,拿种书才有的独特的清香都令我情不自禁地走进去瞧瞧,有时,为了一本我心仪已久的书,我可以每天去那里看上几十页,直到读完。我常想:如果书店的老板是我们家亲戚的话,我久能够随时随地看我喜欢的书了,那该多好啊!

正如五柳先生语曰:“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看书使我痴迷,书会带给我许多的乐趣,许多的知识。让我们一起飞向书的海洋,和书本一起遨游世界吧!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59

我喜欢在安静的午后,泡一杯清茶,细细品味着我痴迷的音乐。——题记

痴迷的东西多了,会渐渐失去自己原来的方向。有的人痴迷于那装满大道理的书本,而忘记了生活的简单;有的人痴迷于那一场轰轰烈烈的感情,而错过了原有的等待;有的人更是痴迷于金钱与利益,而迷失了自我……而我只钟情于音乐,他能让我在喧嚣的闹市中归于宁静。

“哼,原来你是这种人!”学校后面的一片绿荫中,传出了我的骂喊声与朋友的啜泣声。“绝交吧!”我气呼呼地说,转身向回家的方向跑去。一口气跑回了家,我拿出MP3听了起来。尽管对朋友的怒火还在心头淤积着,但歌还是我每天必听的。不知不觉中,传出了《友谊天长地久》这首歌。“友谊永存,朋友,友谊永存,举杯痛饮同声歌唱,友谊天长地久……”听着,听着,我想起了于朋友在一起玩的日子,是那么的开心,那么的舒适,就如同这首舒缓的歌曲一般。我陶醉了,深深地痴迷着音乐的魔力。一首悠扬婉转的歌曲,让我明白了友谊的可贵。不需要太多的修饰,只要用心去感受音乐,一切尽在不。

“我祈祷拥有一颗透明的心灵和会流泪的眼睛……”夜深人静时,我会默默地听着歌。父母由于工作忙,经常不在家或,者很晚才会回家,陪伴我的就只有那静谧的星空与动人的音乐。星光闪烁,音乐醉人,我痴迷于其中,自然少了一份孤独。那一首首舒缓的音乐,抚慰着我那颗孤独的心。听着,听着,我哭了,那演唱者的孤单与彷徨,还有对未来的希望,我都一一体会到了。

我痴迷于《平方之路》的呐喊,我痴迷于《最初的梦想》的纯真,我痴迷于《奔跑》的豪迈,我痴迷于《父亲》的感动……

音乐如一泓清泉,流淌过人的心头;音乐如一缕微风,轻拂过人的脸颊;音乐如一面明镜,照清人最初的模样……我喜爱音乐,但不盲目。我痴迷于那些扣人心弦的音乐!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作文 篇60

我是一个痴迷者,痴迷于友情;我是一个痴迷者,痴迷于亲情;我是一个痴迷者,痴迷于那华丽的钢琴!

每当自己一看见别人那纤细的手在钢琴的白键黑键上穿梭时,我的心里就有一丝的羡慕,羡慕她们的手能弹出那么优美的曲子,羡慕她们的手能轻松的在上面移动,在我心中,她们的手永远是不平凡的!

然而,痴迷于钢琴的我,由于过度痴迷,开始了学习钢琴的旅程,刚开始,我的手属于钢琴中的“幼儿阶段”,在黑键白键上的手很是僵硬,但是既然已经选择了钢琴,那就得为之而奋头,而努力,然后的几天里,我做到了自己心目中“奋斗”的含义,克服了重重困难,以前的我总得睡懒觉,而现在的我每天一清早就从暖和的被子里爬出来,不停的练琴,练到手都隐隐作痛了还是不肯罢休,有时居然练得手发麻,没有了知觉,但是手还是在钢琴上移动,一次,我居然放下了自己最爱的电脑,去刻苦的练琴,不知不觉中,身子竟然还随着自己弹奏出来的曲子晃动,弹完一首曲子后才发现自己已经我完全被钢琴上的白键黑键所迷惑,更具体点说,那就是“走火入魔”,而且更加令人好笑的是,在上课的时候,我自己都会不经意间在桌子上比划着,弹《爱丽丝》,仿佛已经无法离开它了,说起《爱丽丝》,是我自己太迫不及待的想要学习,才会提早自学完成。

爸爸问:“为什么那么喜欢弹琴?”

我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我的爱好就是弹钢琴,这也许是上天注定的吧!”

老弟问:“姐姐,我感觉你好喜欢弹钢琴呀!钢琴真就那么好玩吗?”

我答:“如果你长大后爱上一样东西,你也会这样痴迷于那样东西的,所以啊!长大之后你就会明白了。”我总会一边摸着弟弟的头,一边告诉他,回答他的问题。

我从来都没曾想过,自己会痴迷一样东西这么这么久,或许正像我回答爸爸说过的一样,是天生注定,又或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