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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我作文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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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不可取代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就是我作文,供各位阅读和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我就是我作文精编

  我就是我作文(1)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如果你不能成为一丛小灌木,那就当一片小草地;如果你不能成为太阳,那就当一颗星星;决定成败的不是你尺寸的大小,而在于认识好自己,进而做一个最好的自己。

记得曾经看到过这样一个故事,说的是:新加坡旅游局给总理李光耀打了一份报告,大意是说:“新加坡不像中国有万里长城、有秦始皇兵马俑,不像埃及有金字塔,不像日本有富士山,除了一年四季直射的阳光,什么名胜古迹也没有,要想发展旅游事业,实在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李光耀看后大笔一挥,只在报告上批了一行字:你想让上帝给我们多少东西?我们有阳光就足够了。旅游局看了报告上总理的批文,细细思考,终于恍然大悟,总理的意思再明白不过,是让我们利用自己的优势——阳光,来大做文章。后来,新加坡利用一年四季直射的阳光种植花草,发展成为世界上著名的“花园国家”。我们不仅只是能够看到别人的长处,最重要的是能够看到自己身上的闪光点,任何一种事物都有他的独特性,唯有读懂我们自己,方能读懂一切。

一代喜剧大师卓别林,少年时因相貌不佳成为别人的笑柄。然而,他能够正确地认识自己,把自己的优点发挥到极致。在他的喜剧生涯中,容貌恰恰成为了一种优势。他演的无声喜剧电影,达到了无声胜有声的境界。其实,上帝给我们每个人的东西都是一样多的,上帝给了你阳光,你就要让它照亮远方,上帝给了你雨水,你就让它把彩虹铺上。只有看到自己所拥有的,我们才会活得更快乐、更出色,这个世界也才会变得更美好。每个人都是最优秀的,要擦亮眼睛去认识自己,欣赏自己,发现和重用自己。

“我喜欢我,让蔷薇开出一种结果,孤独的沙漠里,一样盛放的赤裸裸。”

风景总是彼岸的美,但是如果你走到对面去看的话,你现在的位置不正是彼岸吗?学会认识自己,不要迷失了自己,不要忘记自己的才干。在哪个场合,相信自己总会有用,“天生我才必有用”,知识没找到属于自己的天空,要找到自己的位置,更要学会认识自己,量力而行,生活总不会抛弃你,认清自己,相信生活总是更美好的,相信一切都是可能的。

  我就是我作文(2)

我认为我是一个乐天派,还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因为我经常爱笑,而且凡事追求完美,尽管做到完美很困难。

我的同桌是个女孩,她经常说我很讨厌,因为我太自恋,经常说“我是天才”这一类的话。其实我自己也这么认为,不过我认为这没有什么不好的啊,自己表扬自己其实就是在自己鼓励自己,而且这样还能避免自卑。我真不知道为什么人们要把“自恋”划进贬义词一类。

另一点,她说我太血腥。

这一点我很难评价,我很喜欢看电影里打打杀杀的镜头(但我没有暴力倾向,这点请注意),有时候我会认为电影中某人太残忍,但是有时候却又觉得他们很胆小,因为我老觉得他们……动作太小。当然,这一点我不是好评价,所以我也不想说太多。

我认为我最大的特点就是很乐观,而且不是一般的乐观,有时老师批评我时我会偷偷的笑,弄的同学大笑不已而老师却面红脖子粗,看样子有种想冲上来把我脑袋拧下来的感觉。当然了,这只是一部分,我经常的笑,就算成绩不好也会笑,因为我相信两种解决不了问题的表情中,笑比哭要好的多。所以同学说我是乐天派。

我并不是很喜欢语文,从小学的第一节课开始我就恨透了语文这个学科,导致现在语文分数还老是拖我后腿。我也无奈,可是没办法,因为我无论如何强迫自己,我也不可能像听其他课一样那样的兴致勃勃。

我给自己创造了一条格言:凡事都有原因,没有真正的“不为什么”这一个词。

我很讨厌“随便,好像,差不多”这一类的话,因为我不喜欢拿不定主义的人,所以我现在每当有人问我一个问题而我拿不准时,我会说出自己的答案,后面附上一句话“我不保证正确率”有几次就因为告诉了别人错误的答案而害的别人不及格,而我却反复思考答对了这几题,每当别人找我论理时,我都会很感激这句话,因为他帮我逃过了好多劫难。

我写这篇文章没有什么目的,只是自我表现介绍一下。因为我是新来的,按照我的习惯,都喜欢先自我介绍。

  我就是我作文(3)

当我得到了上帝的礼物——生命后,我便插上了天使的翅膀飘飘然的降临到了这个人间。从我出生的那一刻起,父母就为我倾注了所有的心血,为了不被竞争残酷的社会淘汰;为了长大后我能以优异的成绩跨入梦寐以求的高等学府;为了使我的知识更渊博;父母从我呀呀学语的时候就开始锻炼我的写作和口语交际的能力。

我就是我,是在“晨光花园”里捡到的一个普通的孩子,我的字典里没有“输”字,因为我相信在婴儿室的众多宝宝中,谁会是爱因斯坦,谁又会是居里夫人呢?

我的眼睛告诉大家:我是个爱读书的人,闲来无事,我总会习以为常地一头扎进书海里,我觉得书就象一块磁铁,把我的目光牢牢地吸引在字里行间。我喜欢《梦想风暴》里一个又一个生动有趣的故事,也喜欢《快乐精灵》中那个不安分的罗小卜。我的眼睛一刻不停的在书中汲取营养,使我一点点成长。

我的耳朵向大家反映:我是个善于倾听的孩子,我爱听在花朵下开过的春天;在虫鸣中飞过的夏天;在秋叶下扫过的秋天;也爱听在飞雪下飘过的冬天。在业余时,我总爱听听一些前卫的音乐,它们用自己独特的画笔在我空白的课余画纸上添上了几笔流行色。

我的嘴不安分的向大家透露:我是一个健谈开朗的人,子曰:“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遇到难过的事,在我心底不由自主的就会涌上一股快乐的泉水,过不了几分钟,你又会在阳光下听见我铜铃般的笑声。在失败时,我会用女足的队歌《风雨彩虹铿锵玫瑰》来鼓舞自己,因为论成败,人生豪迈,大不了,从头再来!一次失败,不等于永远失败,一次成功,也不会成为永久的保证。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在岩石之间的树根,总是张得十分苍劲;沙漠里的种子,常能能在长时间缺水的情况下而依然存活;极地的苔藓,可以在冰天雪地中生根发芽。“有自信的人,可以化渺小为伟大,化平庸为神奇”当你遇到困难时,千万别忘了自信,如果有了自信,那么我相信,你一定会拨开重重云雾,看到胜利的'曙光。人生难免遇到挫折,如果丧失了信心,就等于失去了成功的机会。

我就是我,我希望每天都能:作业少一点,快乐多一点,批评少一点,表扬多一点。成功多一点,失败少一点……

  我就是我作文(4)

我出生那天,太阳从东边升起。至于天上是否有彩霞,没有谁记得。我只是一个平常人家的孩子,没有人去注意是否天呈异象,更没有人去编造什么紫气东来的故事,换了皇子皇孙出世,史书往往会有非同凡俗的记载。

有人说,女孩是上帝用凝脂花做的,清清纯纯,淡雅可人。又有人说,女孩是水做的骨头,从内而外清澈透明。女孩,犹如花蕾之露,尽享爱之光芒,娇滴滴,柔弱弱,又似带刺的玫瑰,芳香浓郁,光彩照人。

但是,即使上帝法力无边,巧夺天工,也无法避免失误。在千娇百媚,姹紫嫣红的花丛中,总会有一颗小小的狗尾巴草,自然纯真却又野性十足。或许那就是我 。

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口整整齐齐的白牙,圆圆的脸,薄薄的唇。虽然相貌平平,但也要感谢上帝,至少端端正正的就了位。 我,既善良又邪恶;既可爱又讨厌;既文静又疯狂;既伤感又洒脱;既马虎又细心。我常问自己,我到底是哪一种女孩呢?

我善良,曾多次给小区的野猫喂火腿肠;我邪恶,碰到朋友会忍不住上前捉弄一番。我可爱,爸爸公司的员工都喜欢我;我讨厌,常常黏在妈妈身边,让她无法好好工作。我文静,在老师眼里我不常说话;我疯狂,在同学眼里我整一个暴力女。我马虎,接连两次忘带《新观察》;我细心,每次出游都为同伴的哥哥备好晕车药。我伤感,看书经常被感动的泪如雨下;我洒脱,想哭就哭,想笑就笑,不管别人怎么看我,凡事一笑而过,然后轻松自在。

我想,我最重视最在乎的就是友情。友情在别人看来,可能只是一段时间,但在我看来,却是一辈子。最害怕听到的两个字就是“绝交”,朋友的失去会让我心如刀割。所以拥有时要珍惜,若等失去,便会后悔莫急。我曾安慰过自己,离开自己的朋友不是真心朋友,但我们毕竟做过朋友。

不过一切都过去了。如果因错过太阳而哭泣,我将会错过月亮和星辰。快乐是一天,忧伤也是一天,何不重新开始,过快乐的一天呢?

哈哈,我就是我,一个独一无二的我。

  我就是我作文(5)

我叫吴笑天,13岁的中学生。友人对我说;你看你蛮好的,有这么个与众不同的名字,很有味道啊。这个名字据说是爸爸想了好久才想出来的,所以我也很喜欢这个名字。

白天我是个平凡地让人看一眼就忘记的学生,头总是低着,手里拿着几本书,签着“吴笑天”的名字。字是细细小小,微微倾倾斜的那种,像一片被风吹歪的艾草。

我喜欢上学,喜欢看那么多人来来往往,每一张脸都不一样,安安静静地看人比看哪一部书都有趣,况且校园里年轻的脸,还没有学会用假脸把自己藏起来,内心就分明地写在脸上:桀骜不驯的太张狂了一点,严肃穆然得太古板了一点……我最喜欢看那些沉稳而自信的脸,目光笃定,紧抿的嘴角是深深的坚持和坚韧。不像我的眼神总是有点儿躲躲闪闪,连说话也是闪闪烁烁的。

这个年纪,谁不希望自己是最好的,是他人的焦点?可是我能找到自己最大的优势便是在沉默而不起眼的观察中积累自己的感觉,有耐性抱着一篇文章细细地读一下午,随着它一起感叹或震撼。我格外喜欢余秋雨的书,它让我沉醉于千年古文明的光辉中。余秋雨先生的游记散文在我看来是最好的,没有华而不实的伪小资情调,以文化做基础,深厚而有内涵,又没有把文化格式化,定义化。正是因为余先生我才了解了那些文明的碎片,原来在它们看似冰冷的面目下,也有一颗温润如玉的心,记录着沧桑,见证着变迁,或欢悦,或哀伤,在余先生的行文间“扑扑”的跳动。

更重要的是,余先生看得到小人物,看得透小人物,明白他们的感情。余先生的游记从不一味记追叙伟人,他能发现大背景下的渺小。

可惜的是,余先生在大多数与我同龄人心中远不如“超女”可爱。当我与同学谈起敦煌,说起巴特农神庙时,总会觉得自己好没趣,像是在卖弄学识。大家都很忙,我不想打扰别人或硬拽别人来听一些陌生的文化颤音。

因为没人听我的话,我只好把它写在日记里。我喜欢写日记,我爱这种不限制文体和字数的自由写作。我写日记是一反常态的忘我,义无返顾地拼命写,把很多很多别人没时间听的感受说给自己听,也是说给妈妈和语文老师听。我分外感激她们俩,再好的演员也需要观众,我从她们那里获得了写日记的义。

我热切地用一周的耕耘等待妈妈读日记的侧影,语文老师在日记末龙飞凤舞的批语。为此我可以夜深人静了还坐在桌边亢奋地写。每一篇刚刚写好的日记都软软的,抖动的纸页发出一万只蝴蝶扇动翅膀的声音,似乎还有些温热,字迹在写到激动出会不由自主地加重,墨迹微微地洇染开来,像一株隔世的艾草。每当这时,我便有一种莫大的成就感。

这就是我,一个平凡、爱看书和写日记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