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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四年级作文锦集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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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四年级作文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四年级作文锦集十篇

四年级作文 篇1

生活中处处有语文,它就像一个百宝箱,里面装着数不清的奥秘和乐趣。在我们美好的生活中,早已离不开这个百宝箱,是它,让我懂得了什么叫助人为乐,体会到了助人为乐的快乐。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我独自散步在幽静的小巷里。忽然,在街角转弯的那一刻,我看到了一家小店,旁边立着一块招牌,上面写着“豆浆,油调”。我深感疑惑:豆浆怎么会是油调的呀?再看看小店,里面根本就没有半个客人。于是,我带着疑问,走进小店,问老板:“阿姨,这里怎么没有客人啊?”

只见她叹了一口气,说道:“我也不知道,自从立了这块牌子,就再也没有客人来了。哎!”

“你们这里的豆浆是油调的,客人当然不会来了!”

老板一听,眉头顿时拧成了疙瘩:“你别胡说!我这儿的豆浆怎么会是油调的呢?”

“但是,这块牌子上面写的明明就是‘油调’啊。”

“我写的是‘油条’,不是‘油调’。”

“您的意思是……在油锅里炸的油条?”

“嗯!”

“哎呀!怪不得,原来是‘油条’啊。”我对老板说,“阿姨,您的招牌写错了,客人才不会来的……不然,我帮您改改吧!”

老板听了,高兴地拿出了一张纸,我在上面工工整整地写下了“豆浆、油条”四个大字。

把招牌摆在门口,路人一见,马上就走进了小店,对老板说:“给我来碗豆浆!”老板一听,边盛豆浆边对我说:“你真是一个好孩子!帮了我这样一个大忙,我该怎么谢你呢?”我笑了笑,回答:“不用了!这是我应该做的!”

再次踏上清幽的小巷,深感惬意。

啊,语文,你真是我的好朋友!今后,我要再次与你携手助人!

四年级作文 篇2

今天是农历20xx年2月初2,是我终生难忘的日子,因为,今天,我当上了班长!

上午第二节课时,班主任刘老师说,我们班要另选一个班长,说原来的班长爱说话,不称职,要撤掉。问我们在座的有谁愿意当,就举手自告奋勇推荐自己。这时,全班同学静悄悄的,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就是没人举手。我的心砰砰跳,当班长可一直是我的梦想啊!记得上二年级的时候,我就这么想过,还在家中的小四方桌上写下了我的座右铭:我想当班长。那是我的一个秘密。这个小秘密后来还是被妈妈发现了,她鼓励我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这是拿破仑的名言,你想当班长,说明你有上进心,是好事,何必怕人笑话你呢?从此,我暗暗下了决心:我一定要当上班长!

机会终于来了,我再环顾全班的同学,他们有的在窃窃私语,有的当这事跟他毫不相干,有的跃跃欲试,我看见佘运银的手一会儿举,一会儿放下,举得很低,好像很害怕的样子。于是,我鼓起勇气,高高的举起了我的右手!刘老师高兴的笑着说:“好,就沈逸郎同学,大家愿意他当班长吗?”同学们异口同声的喊道:“愿意。”我的心扑通扑通跳,我好激动啊,一会儿我又听见了全班同学如潮的掌声。

下课的时候,好多小朋友围着我,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他们邀我做游戏,玩“驮人战斗”,以前他们没人愿意背我,嫌我太重,今天,他们一个个主动要求背着我去和对方“作战”。有个调皮蛋,给我一块钱,可能是想巴结我吧,我没要。嘿,当班长的感觉真好呢。

中午放学回家,我一路飞奔,把这喜讯告诉了妈妈。妈妈也高兴极了。我对妈妈说,以后我可以报仇了,以前我说话,原来的班长总记我的名字,现在我可以记他的名字了。妈妈却批评了我,说:“当班长是你凭实力争取的,你要带头做全班同学的表率,当班长更不能用来报仇什么的,人家记你名字,那算什么仇呀,那是你确实错了,错了就要改正,我希望你做一个受人尊重的好班干。”我点点头。

我问妈妈,老师让我当班长,是不是你送了礼呀?妈妈说没有,开年还没上过老师的门呢,报到也是你自己去的呀。我一想,就打消了疑虑。

我对妈妈说,我想发个短信爸爸,告诉他这个喜讯,顺便骂他几句。妈妈严厉批评了我,说:“你不能这样做,你以前偷偷摸摸发短信我早知道了。你再这样,我不饶你。你直接打电话告诉他,让他分享你的喜悦吧。”我才不想打呢,我根本不想跟他说话,不想听到他的声音。哼,他不仁我就不义。

沈正元,我不想叫你爸爸了,我恨你!恨你,恨你让我失去了父爱!恨你让我失去了完整的家!你等着后悔吧,你抛弃了我,我一定要更优秀。十天之前,我就在家里的墙壁上写下誓言:自古英雄出少年。我长大了如果做不成英雄,我一定要做个堂堂正正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你等着瞧吧。

所有的梦想我都要一一去实现,现在我最大的梦想就是把班长当好!

四年级作文 篇3

今天,我要和华政姐姐一起去参加大脚小脚的活动去大观山采杨梅。所以,我早上很早就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洗脸吃早饭,第二件事就是穿上雨披到华政姐姐家去叫她。说也巧,华政姐姐已经出门来迎接我了,于是,我们一起出发到集合的地点,这时,我们看见了一辆绿色的车子,就这样,我们被带到了大观山。

到了大观山,我们和大脚小脚们一起去采摘杨梅。想到马上就要摘到新鲜可口的杨梅,我的口水不停地流着。山上的杨梅有很多种:有大红的,青的,同时也有许多炭梅,我们拿着袋子就往山上走,走到半山腰,就看见显眼的梅林,在市场上卖的杨梅也没有比这些天然的杨梅好不了多少。

我和华政姐姐一起拿了一个袋子,在采摘杨梅的过程中,我们还拿了树枝,把长在树上很高处的炭梅打下来,然后用袋子接住,但这必竟是我们的愿望,用树枝打是很难打下来的,所以,我们只能爬到高处去找炭梅。有一位家长,她为了采到更多的杨梅,还拿了一个篮子呢!

这时这里采摘杨梅的人一溜烟就不见了,于是,我们赶紧下了山到了集合的地点。就这样,我们顺利地采摘了杨梅。

四年级作文 篇4

放学后,绚烂的晚霞染红了西边的天空,天空下面是一片空地,现在,一场精彩的足球赛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瞧!球门前半蹲着的那个守门员,就是我哥哥!

他威风凛凛地守在球门前。半蹲着身子,两手搭在膝盖上,抬着头,聚精会神地看着前方,关注着场上的形势,以免自己疏忽了哪一个滚到自己的球门里,并且,他还要盖住他那厚厚的绷带,让对方觉得他是一个没有弱点的守门员。他这样的带着伤的守门员,他可真是我的榜样啊!

来看比赛的人很多,有路过的人,也有特地来看的,还有哥哥带着妹妹来看的。他们都深深地被这场比赛吸引住了。要说最显眼的,就要说那位穿西装革履的叔叔了,他说他是专程来看比赛的。你看看他面带微笑,对小球员们的表现十分赞赏。有时他还会指点一下球员,俨然是个经验丰富的教练。

这时,对方球员把球向哥哥这边踢来,球的速度像离弦的箭一样,我忍不住替哥哥捏把汗。可是哥哥并没有退缩,他熟练地一扑,就将球扑出了门外,化险为夷。

我不禁深深地呼出了一口长气,但是,我还是担心哥哥脚上的伤会影响他的比赛

比赛已接近尾声,球场上拼抢得更激烈了,观众的叫好声不绝与耳。看!哥哥又一次将球扑出去了,球滚到自己队友脚下。几个人密切配合,将战线压到了对方的禁区。射门!球进了!场上,场下的欢呼声响成一片。我也高兴地握紧了拳头,为他加油。

夕阳隐没在天边,只留下几丝红晕,就像孩子们兴奋的脸蛋。北风呼呼地刮着,可是每个人心里都是暖洋洋的……

四年级作文 篇5

有个女孩,她叫——“稚”。

稚来自于一个你我不知道的小镇。值此一生,我就只见过稚一面——在依稀的梦中 。八个小时内,我们就完全了解了对方。因为每分每秒,我们都心心相动。稚家正对着我家,我却忘了我家在哪。

稚十岁那年,父亲狠心地抛下了她们母女俩,躲到了一个她们都寻觅不到的地方。从稚开始记事起,谩骂就已是父母之间唯一的沟通方式。稚则被无端端地夹在中间,成了被父母间各自发泄的出气筒。后来当稚向我提及这段往事时,泪在晴空中哗哗地落。

稚讨厌自己的父亲。在稚看来,父亲是一个毫无道德感可言的人。父亲经常辱骂、殴打母亲。稚有恋母情结,心疼母亲,想要母爱,却总被母亲嫌这嫌那。母亲认为稚就是累赘一个,因为稚的出生,所以丈夫才讨厌自己。

时间又匆匆过了八年,稚的母亲也离开了人世。现在在这世间,就只剩下稚这孤独的一人。稚虽有爷爷奶奶,不过早就忘了他们的存在,因为这爷爷奶奶,在面对父亲朝母亲和稚下狠手时,从来都没有摆出想要干预的姿态。

母亲的离去,让稚悲痛不已。稚在这世间唯一的牵挂没了,稚也就变成了无根的浮萍。这浮萍它飘呀飘呀,却总找不到依靠。稚想去一个无人愿意造访的地方安静一下,清空一下思绪,在此世界偏僻之隅,只有稚和稚的影子,以及大方到可以略微施舍点食物的当地人存在。必须与世隔绝,才能让这个世界找不到稚,稚也找不到这个世界。

稚想起了撒哈拉,这蓝色星球上最大的沙漠。无边的沙丘就是天然的屏障,足将人拒于千里之外。寸草不生,正如稚此刻低落至谷底的心情。浩瀚无边,空虚无尽,却又为沙粒所填满。那里的某些地带,仍处于“盘古开天地”的蛮荒时期,那里的人纯真朴实,没有心机,不会打外人的主意。

于是稚卖掉了母亲留给自己的房子,挥别了朋友,买了从广州到北非的机票,踏上了那段遥远异乡的旅程。

当飞机徐徐升空后,稚又竟心生丝丝留恋。脚下这片土地,既是生养稚的地方,又是稚的伤心地。爱恨交加。

在飞机上,稚多少有些担忧。毕竟北非那块神秘而又陌生的大地,不知道会因为语言的隔阂、文化上的差异,而给自己带来什么。稚也不知道,自己能否接受当地的菜肴,不致吃后吐得一塌糊涂,令场面难堪。同时,稚又满怀期待,希望能够在那里,在那个星月之乡,可以将迷茫的自我拯救。

稚手上戴着的金手镯,是妈妈临行前留给她的。它曾是妈妈出嫁时,外婆给的嫁妆。在祖辈看来,金银首饰能够驱邪避灾。因此妈妈也希望这个手镯,能够保得稚一生平安。

飞机到达停机坪后,已是正午时分。机场的过道里,稚看到了上方她根本就看不懂的指向牌。与稚擦肩而过的人们,说着稚根本就听不懂的语言。本地男人头上戴着头巾,女人们则用面纱将脸严实裹住,只剩下一双双皎洁的眼睛露在外边。仅只一瞬,稚就迅速感受到了文化上的巨大差异。

飞机场外,阳光炙热有如火烤。稚搭乘的士到了一个沙漠的入口。她等了一下,碰上了一个正欲进入沙漠的骆驼商队。稚塞给他们一张纸条,上面用生硬的阿拉伯文写着——“请带我到沙漠里一走。谢谢!”

那张纸条,是稚找一个略通阿拉伯文的朋友写的。当初找朋友写这张纸条的时候,朋友百般不肯。朋友劝道:“那地方你人生地不熟的,出了事怎么办?虽然你父母已经不在了,但我想他们若在天有灵的话,还是希望你这一生都能够少些风浪。”可稚还是嘴硬坚持要去,说了一大堆必去的理由来搪塞,什么“那个地方的风景超美,人又朴素。”这些净不沾边的话。朋友自知留不住稚,不管自己写还是不写,稚都一样会去。写,表明支持;不写,留住空气。索性就写了给稚。朋友最后对稚说:“你既然一定要去,我也拦不住,但希望你在身居异乡时,能够小心为上。我见多了世态炎凉,希望你能够避免。”稚对此表示非常感激。

商队的领队看了一下稚,就试着用简单的阿拉伯语同稚沟通,但稚一个词都没听懂。稚觉得对方一定是在伸手向自己要钱,便掏出了一些钱给领队。领队在接受后,好像还想再表达些什么,最终却还是没有开口,而是让稚坐上了其中的一头骆驼。

商队继续往沙漠里走着。越往沙漠里走,气温就越热得叫人难受。稚艰难地忍受着,就像小鱼被放入热锅里面煎,刚开始的时候,还能够蹦跶个两下,但很快连蹦跶的劲都没有了。但沙丘的美仍旧不改,它延绵没有边界,它在轻声细语下低吟。生机在这里匮乏,沙子是这里的一切。

傍晚时分,商队停了下来。稚分到了两个馕,外加一点调料,这是商队唯一的主食。稚不怎么吃得习惯,嘴里除了那种干吧吧的感觉,和调料稀奇古怪的味道外,别的就什么都没有了。月色正美,人们围坐在一起吹嘘。尽管稚侧耳倾听,但还是什么都没听懂。

沙漠的夜,美得出奇,因为它不受城里灯光的烦扰,天空明净,银河可被看得一清二楚。稚从未像现在这样痴迷于天上的星星。或许稚的母亲,就已经化成了其中的一颗,在天空中默默地看着她。

每一颗星星都看似那么远,高悬在天;每一颗星星又看似那么近,仿佛伸手可及。当稚忘情地看着挂满天空的这些星星时,她明白了人生中许多的追求,其实都没有多大存在的意义。即便拥有再多的财富,与想要获得安宁的原始渴望相比,仍然渺小无比。与其在城市忙碌地工作,数着银行里存款的位数,不如成为一介不受束缚的野夫,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想乐呵的时候,可以钓鱼、登高、观星,也可以牧养肥嘟嘟的绵羊。

沙漠的白天,非常酷热,晚上就清凉了很多,甚至会有一丝冷意,随风飘至,散落肌肤。总体而言,沙漠里的头一夜,稚睡得还算舒服。

第二天一大早,在简单的收拾与进食后,商队又开始了崭新一天的行程。早上的气温恰好,不冷不热,因此队伍快步前行。但没过多久,天气又变得酷热起来,大家再次显得无精打采。幸好,稚已经对沙漠的暑热,经过一天之后,有了最起码的适应。

从昨天直到现在,稚只见有一队人马与自己擦肩而过。稚不得不把自己的命运,和商队紧密联系。稚开始越来越多地信赖他们,并在他们互相之间的招呼中,知道了大多数成员的名字。比如商队的领队,叫“阿卜杜拉”,为稚牵骆驼的小男孩,叫“法赫鲁”,还有一个圆头肥耳的大胖子,叫“马尔万”,等等......。

商队又在路上走了十天。

在这十天里,偶见绿洲。只要碰上绿洲,商队都会进去,和当地人做些买卖,补给一下水源和食品。稍作休整,就又开始重新上路。

经过长时间的杳无人烟、生灵绝灭之后,终于见到了绿意盎然的村庄,而且是稚头一回见到绿洲,稚很是高兴。稚到处去走,到处去看,绿洲里一切都让稚充满了好奇。同时,绿洲里的人们也都好奇地围着稚看,黑头发、黄皮肤的稚,有着与他们极为不同的外表。小孩们更是兴奋,都纷纷跑过来和稚打招呼。他们想很想知道稚这个外国人为什么要来这里。有些人尝试同稚说话,但很快发现稚根本就听不懂。

有个小女孩拿了个刺角瓜给稚,示意叫稚尝一下。第一次看到刺角瓜的外形,就着实把稚吓了一跳。刺角瓜表面看上去有点像刺猬,瓜皮有着一粒粒的突起,外表确实怪异。但稚还是剥开了稚角瓜的外皮,咬了一口试吃。刺角瓜的味道很普通,水水地像黄瓜那样的口感,但至少能够消渴。稚点头向小女孩表示谢意。

商队继续往前走着。已经有十来天了。某个早上,快到正午的样子,突然有一大伙人从旁边的沙丘中冒了出来,快速冲向商队。商队的领队知道遇上了抢匪,便通知大家各自逃命。为稚牵骆驼的小男孩,拔脚就跑,把稚甩在身后。稚不会驾驭骆驼,又不敢从高高的骆驼背上跳下。眼看抢匪已经到了跟前,下骆驼已是无用,只能呆在原地,接受命运的审判。

抢匪里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身高约两米的大个,在人群中格外显眼,其他人不过都只到他肩膀而已。看他指挥其他抢匪的样子,便知道他是抢匪的头目。抢匪一伙走到了稚的跟前,头目叫他们中的一个留下,其他人随他一起去追赶那些商队。

留下来的那个抢匪,是了身材消瘦的年轻人。他叫骆驼跪在地上,让稚从骆驼背上下来。他将稚打量了一番,却没有搜稚的身,反倒给稚留下了一瓶水和几个馕,伸手示意让稚往他所指的方向走。在稚看来,这是抢匪心不算太坏,他看稚一个外国人来到这里并不容易,抢完稚的东西,等于让稚自生自灭。但年轻人还是牵走了稚骑的骆驼,他总得有个交差。

而如果是别的抢匪留下来,估计就不是这个结果了。

稚不敢再朝原来的路走,害怕这些追赶商队的抢匪再次回来,对她洗劫一空。

稚就这样,偏离了商队原来的路线,进入了未知的、孤独的行程中。炎热的天气,很快就会叫人喉咙干渴,但稚又不敢大口大口地喝水,因为她不知道自己还要多久才能碰上绿洲。也许很快,也许几天,也许水用完、食物吃尽都碰不到,而渴死、饿死在这凄凉的沙漠里,成为客居异乡的鬼。

稚独自在沙漠里走了两天,可连绿洲的影子都没有碰到。最后一滴水已经喝完,最后一口馕也已经吃尽。终于在这天的某一时刻,体力不支的稚晕了过去。

稚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床上,周围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在围着她。在他们的眼中,不难看出的是友善与好奇。他们给稚水喝,又给稚东西吃。稚对此非常感动,眼泪哗啦啦地下落。他们尝试与稚进行一些简单的沟通。稚从他们的手势可以看出,他们问稚从哪里来。稚指向了远方。但远方是哪里,大伙搞不懂。

稚就在这家住了下来。稚随后知道,这家的男主人叫“扎伊德”,女主人叫“米撒”,他们有个12岁的女儿,叫“法丽达”。这家人对稚非常友好,把稚当成自家人来看待。法丽达很喜欢与稚一起玩,总是带稚到处走。

这片绿洲,完全符合稚最初的期望,它非常原始——没有电视,没有收音机,没有手机,没有现代文明世界里新生的一切。在这里,日常所需的一切都靠自给自足来解决。

部落里的男女老幼,是不穿上衣的,只用一块布把下半身给围着。因此稚这身打扮,被许多洲内人当成是怪人看待。米撒见此,就微笑地扯了扯稚身上的衣服,示意她脱掉,好入乡随俗。稚刚开始还觉得有些不太习惯,但见大家都已这样,脱了也没多大关系,就不再穿上衣了。

两三个月后,稚基本上可以听懂洲里人平常所说的话,也能够进行一些最基本的沟通。稚每天都与米撒一家人劳作,种植些庄稼。稚也慢慢遗忘掉了自己原本所从属的世界,现在这个小小的绿洲,就成了她生命的全部。稚非常享受在绿洲里的生活,无忧无虑,还有美丽的沙漠作陪。

半年后,稚已经可以流畅地同本地人沟通了。稚告诉大家,自己来自中国,来的原因,是因为父母双亡,使得心情低落,因此想出来散一散心。

一个洲里人就问稚:“要散心,为什么要来这里?这么遥远的地方。”

稚回答道:“因为遥远,因为沙漠,因为异国,因为神秘,所以才来这里。”

“你的家乡是什么样子的?”米撒问道。大家好像都突然来了兴趣,想听听稚怎么说。

“我的家乡被青山环绕,那里绿水常流。夏天的时候,暴风骤雨时常造访;冬天的时候,冰雪将树枝冻结。”稚动情地形容。

这些对于世代居住在绿洲里的人而言,无异于天方夜谭,根本无法想象。沙漠里的原住民们,长期活动的区域,不过就是一块绿洲而已。绿洲之外,生灵绝灭,就连苍蝇、蚊子都找不到一只。到处青山环绕,这相当于多少个绿洲这么大呀?雨更是极度奢侈,在绿洲里生活了大半辈子的老人们,一生就只见过那么几场雨,那种雨把道路淹没,将房屋冲垮,在他们看来是无想想象的。冰雪更是万万不可能有的,因为在撒哈拉,只会有永恒的夏天,却不会有片刻的冬天。

许多人都不肯相信这是真的,大家都认为稚是骗子,在吹嘘自己家乡的好。只有天真的法丽达肯相信稚说的话。

稚非常难过,稚没有说谎。稚的家乡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中国村庄。难道稚就应该为了能让家乡看起来更为“真实”,而拣“可信”的说吗?基于良心,稚不能这么做。稚很诚实,宁可让天下人骗稚,稚绝不骗天下人。

一日稚在河边发呆,突然听闻洲里有个年过9旬的老太去逝了。难过之余,稚又对洲里的葬礼感到好奇,稚不明白这里的葬礼,与自己的家乡相比,会有怎样的雷同或差异。就问了一个同在河边游玩的名叫“萨拉赫”的女孩。

萨拉赫将她们当地人的风俗说给稚听:“我们这里的葬礼,是人过世之后,当即下葬,不得拖延。早上死的,中午之前要下葬;下午死的,黄昏之前要下葬;晚上死的,第二天一大早要下葬。”

稚感到不解,进一步问道:“下葬不挑选时间的吗?在我们中国,下葬可是要选日子的 。”

萨拉赫表示不屑一顾:“你们那边什么风俗,人死了,还要拖延着不葬,让亡灵在人间受苦?尽早下葬是为了能够让亡灵得到安息,让有福者延续幸福,让有难者逃脱苦难。”

稚又问:“这里的人过世之后,会宴请亲戚、朋友吗?”

萨垃赫挖苦道:“难道你们那边的人,将老人视为一种累赘,为她们的死感而到高兴,而要摆上宴席大肆庆祝?”

这样稚也就不便再说、再问些什么了,反正多说无用,只能徒增烦恼。在整个谈话过程中,稚发觉萨拉赫总是时不时盯着自己的手镯看。

回去后稚才从米撒那里知道,洲里的人去世,是不宴客的。人离世是因为神的召唤,应当平和地予以接纳。宴客会破费钱财,令亡灵感到不安,因此不可进行。

第二天,稚在河边游玩时,米撒心怀不安地来找稚,叫稚跟她回去,有话同稚说。回到住所后,米撒把门关了起来,然后小声地对稚说:“昨天你同萨拉赫说的话,萨拉赫跟她奶奶说了。她奶奶是洲里的巫师,说要召见你,说你受到了魔鬼的影响,灵魂不洁,要为你驱魔。这个萨拉赫,太坏了。”

稚不解地问道:“魔鬼?什么魔鬼?”

米撒解释说:“在我们这边,如果一个人脑袋里有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或者做了什么坏事,就会被认为是魔鬼附了身。没被魔鬼附身的人,是纯真无瑕的,宛如同天上的月亮。”

稚为自己辩解道:“我们那边的风俗,就是这样的。每个地方都有它各自的风俗,是从祖辈传下来的,与魔鬼无关。”

米撒说:“你同我说这些是没有用的,你必须要接受巫师的召见,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你如果不去,就说明你不尊重这里的神明,会得罪众人的。巫师为你驱魔的时候,你不能说话,也不能为自己辩解,否则会被视为蔑视神明,对你不利。”

稚点了点头。

巫师是个年过六旬的阿婆,她家世代就是洲里的巫师。她是个看不见任何东西的盲人,天生如此。她的头发散乱,但毫不影响人们对她的肃然起敬。她平时是不说话的,只以点头、摇头作为回应。她无需劳作,她的衣物、食物全由洲人轮流供应。她在仪式中说的每一句话,都代表神的旨意,不容诋毁。

下午,稚前去巫师那接受驱魔。许多人围在一旁,看巫师怎么给稚驱妖赶魔。

仪式开始后,巫师的身体逐渐颤动,好像是着了魔一样。过了一会,她猛地一开口,说“我是耶拿神降世,我奉命守卫一方和平,我是人类之友,魔鬼之敌。”大家见此景象,都纷纷跪拜在地,表示臣服。只有稚傻傻地站着,为眼前发生的这一切所惊呆着,不知如何是好。米撒赶紧轻扯了扯稚的裤子,稚这才回过神来,双膝跪地。

巫师示意稚走到自己跟前,稚就上了前去。巫师尝试用手去抓住稚的身体,但由于失明,只能够凭感觉去抓,因此落空了几次之后,才终于成功。巫师让稚转过身去,然后巫师用双手推搡稚的后背,说道:“恶魔啊!我命你快快从这人的身体离开,令你不能再借由这具身体,或是其他任何人的身体,来影响我族人。恶魔啊,我知道你不远千里来这里的缘由,就是为了让整个绿洲里的人,变得如你这般地堕落。”

巫师顺着稚的肩膀往下摸,当碰到了稚的手镯时,她停下手来。说:“恶魔啊,不要认为你变成了手镯,就可以蒙混过我的慧眼。我将把你封印,令你永世不能害人。”

当巫师说到这的时候,稚再也忍受不住了。这个手镯,可是妈妈留给自己的遗物,说什么也不能给。

她就同巫师理论起来,说这是妈妈留给她的,不是什么恶魔变的。

巫师对此却置之不理:“恶魔啊,你休想藉由这个女孩的嘴巴,而影响人们的心智。恶魔啊,你的死性不知悔改,以致罪恶深重,不可饶恕。恶魔啊,你将遭受严惩,在暗无天日中在被永恒囚禁。”

巫师接着说:“尔等众人,快将恶魔从她手上拿下,使她从无边的苦海中得以解脱。”

众人听到这里,便一起去抢夺稚身上的手镯。稚虽然拼死护卫着手镯,但仍是拗不过众人,还是被人抢走了。手镯最后被交给了巫师放置。

稚哭倒在地。

稚很伤心,稚知道,巫师这样做,只不过是贪图自己的手镯而已,哪有什么恶魔。

回到米撒家后,稚将自己对巫师的看法告诉给了米撒。米撒劝她不要张扬出去,说:“巫师德高望重,她说的话,她做的事,代表神的旨意,至高无上。没人会相信你的。虽然我也很想帮你,但没有办法。你斗不过她的。”

从那件事之后,稚就常常跑去绿洲旁的沙漠边发呆,稚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要继续呆在这里。而稚的故乡,早就没有了稚的位置,就算现在稚回去,一切都要重新安顿。同时稚也清楚一点,这片沙漠之舟,已没可能将自己从失落的苦海中拯救。而且,这里同样不缺人情世故。留在这里,已经没了当初的意义。但若回去,让人知道,又怕闹个笑话。

稚将自己犹豫不决的想法告诉给了米撒。米撒就跟稚说:“如果你准备找个本地人结婚,老死在这里,你可以选择留下。但如果你终有一天要离开,只是或早或晚的问题,那我希望你能够订个日程,不要拖太久。你正值大好年华,应当好好珍惜。”

米撒又说:“你住在我家,我是很高兴的,而且法丽达也很喜欢和你玩,我也有幸从你身上听到了那么多有趣的异乡见闻。但我知道,你终究是要走的`,你的世界,不只绿洲这么小。”

听完了米撒的话,稚想了一夜,最终决定离开沙漠。

稚出发的那天,米撒一家把稚送到了沙漠里的商路上。直到将稚托附给人来往的商人,米撒一家才离去。

稚就这样离开了沙漠,离开了这个稚以前偶尔会梦到的地方,离开了这个稚曾不远千里去寻找去发现的地方。但最终,稚所有希望的泡沫,都在撒哈拉干燥的空气中破灭。

四年级作文 篇6

同桌是一个既乐善好施,又"卑鄙无耻"的人。因此,我与同桌之间便经常因为一些小事,而闹得不可开交。

有一次,我因为粗心大意,而没带描红用的黑笔。要知道,偶们班的语文老师可是名副其实的“铁面无私”。好生与差生都平等相待。一想到,前几天语文老师要们准备一支黑笔。我没准备黑笔,老师还不给我找些事做。想到这儿,我不禁吓出一身冷汗。忽然,我发现同桌的笔袋里有两支黑笔。我想同桌平时非常非常小气,她会借我吗?再一看,语文老师已站在讲台上了。正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同桌拿出一支黑笔放在我面前。从此我非常感激同桌。

可是同桌有时也卑鄙无耻。有一次,同桌像一只螃蟹横占我的“领地”,但看在她借我笔的事情上,我一忍再忍。最后,我实在忍不住了,拿出一支铅笔画了一条“三八线”, 她不反对。从此我上课不认真。一次我的笔袋超线,她就打我五下。后来我们又成了好朋友。

虽然我的同桌反复无常,但我仍然为我有一个这样的同桌而庆幸。

四年级作文 篇7

看完阿凡达已经近一个小时了,好像还沉浸在那种空前的视觉享受里,超强,超震撼,要我推荐给大家,绝对五星级噢,一定要看3D的,那真是一种空前的视觉轰炸。

我的作为在第二排的最中间的位置,可以完全平视整个屏幕,非常舒适,环绕音响设备就在身后,临场感非常好。清晰的记得人类往纳威人居住的家园树下发射催泪瓦斯时,我还往后躲了一下,呵呵,可想而之,3D视觉效果超强。至于清晰度,人类的小毛孔,哈气的粒子都尽收眼底!且极具质感和纵深感!感觉就如同身临其境一样,人都是有立体感的,特别是演到潘多拉星球的植物的时候,就感觉在自己眼前,伸手就可以摸到,如此真实。画面很漂亮,剧情很扣人心弦。只是第一次看3D,呵呵,结束时有点不适应了,走路有点眼晕。

先和大家说说那个美丽的潘多拉星球吧,一个美丽的大陆,绿色,萤光,雄壮,云端,飘渺,野性……当然我第一想到的是编剧,怎么会有这样的大脑把自然界想像得这样美丽,没有污染,没有战争,只有生态平衡,只有各种奇怪的动物,各种想都想像不到有多美的植物,比起哈利波特和危机边缘的科幻剧情,很盖的。另外还有配乐超美,纯白而无暇,仿佛天籁。一种心灵被净化的感觉,当然这种音乐也只能配有这样美丽的画面才能感受到这种心境。

其次要谈谈这个大导演詹姆斯。卡梅隆了,蛰伏了12年,之前的泰坦尼克号票房第一,而今天的阿凡达,已经超过了所有大作的票房,名居榜首,在我看来,那是必须的。就像有人用了一个不恰当的比喻,阿凡达就是电影中的"北京奥运会的开幕式"。真怕下一部巨片再让我们等一个十二年。

最后要说说它的剧情了,简单的几句话就能概括,人类的野心和欲望超出了我的想像,有人的地方必定有战争。让我看的眼泪在眼框里打转,那么美丽的星球和生物,真的觉得人活得简单就好,美丽的自然界和钢盔铁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能每一部这样的影片中都会出现一个勇士,让人记住了他的事,他的脸,片中的杰克也一样,让我记住了他,不管是地球人还是纳威人,我都喜欢……

一切!完美!唯一缺点就是影片太短,意犹未尽!

四年级作文 篇8

经过了那漫长的暑假,我终于升上了四年级了,我想作业一定会变的非常多,书本也会更多的。

新的一学期开始了,我以崭新的面貌来到了学校,心里非常的自豪。等我走进教室时,我发现桌子的右上角有一大摞崭新的书本,于是我坐在位子上仔细的欣赏我那些书本,不久,邓老师进来了,她说:“同学们,暑假过得开心吗”同学们异口同声的说“开心,太开心了!”接着老师让我们交出暑假作业,然后开始检查作业的质量,书本的页数等等,然后老师让我们看开学典礼的视频。时间过得好快呀,马上就到了放学的时间,我们和老师道完别,就背着沉甸甸的书包回家写作业去了,但是作业不是很多哟!

今天是最快乐的一天了。

四年级作文 篇9

有一天,公鸡要去商店里买一眼镜。店长小猪小姐说:“您的耳朵在后面,怎么戴呀?”公鸡说:“是呀,这怎么办呢?”这时,小免妹妹提着篮子从商店走过,公鸡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办法:如果我把免妹妹的耳朵借来,这样就可以戴眼镜了,于是公鸡赶跑出去,追上小免,小免见了惊奇的说:“公鸡先生,你找我有什么事吗?”公鸡说:“我想借你的耳朵。”“借耳朵”小免吃惊的问,然后又说:“你跟我借耳朵吗?”公鸡说:“我眼睛近视了,需要戴眼镜,可耳朵在后面没法载,这件事令我很烦恼,”小免说:“好吧!我把耳朵借给你,但是,你要在半月之内还给我。”公鸡说:“没问题,”然后公鸡拿着耳朵高高兴兴的取眼镜去了。

公鸡安上耳朵,戴上眼镜,神气十足,大摇大摆地走出商店。半个月之后,小免去和公鸡要自己的耳朵,谁知道,公鸡不还给它了,小免气得火冒三丈,把家人叫来,把公鸡痛打了一顿。之后,小免也取回了自己的耳朵。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是自己的就是自己的,不是自己的就不要占为已有。借别人的东西就要及时还给别人,要是你不及时还给别人,那你就是没有诚信。

四年级作文 篇10

“You are my sunshine, my only sunshine…”悦耳的闹钟声把我从香甜的梦乡中唤醒,真想在被窝里再躺一会儿,可是没办法必须要起床了,谁叫我今天当家呢!我一直很羡慕别人能“当家作主”,所以向妈妈软磨硬泡求了好久,才得到了这个机会—第一次当家。

我睡眼朦胧地洗漱好,就开始为大家准备早餐了。今天做什么好呢?哦,对了,就做我的拿手好菜—芙蓉蛋吧!我从冰箱里拿出两个鸡蛋,正想去橱柜拿个碗出来,一不小心手一抖,“啪”两个鸡蛋就“牺牲”了。我只好把冰箱里仅存的最后两个鸡蛋拿出来,小心翼翼地双手捧着,生怕再发生意外。接着,我把蛋打破,倒进碗里,然后加进比蛋多一倍的水,搅拌一下放进锅里蒸。大概半个小时候,煮熟的蛋像美丽的芙蓉花一样,色泽嫩黄。

七点半了,我去叫爸爸妈妈起床了。他们起来后,尝了我做的早饭,都说味道不错。可惜分量太少,全家人都不够分,都吃了个半饥半饱,爸爸连声抱怨道:“叶思妤当家,我要离家出走。”

午饭后,是妈妈规定的打扫时间。我拿出扫帚,在房间里卖力地向前“耙”。地上总有些头发,老是粘在扫帚上,越扫越脏。我只好用脚把头发踩住,往后拉扫帚,这才把这些顽固的头发给拽下来。紧接着,我开启了“拖地模式”。我先把拖把放进装满水的桶里,泡了一会,再拿出来,用手拧干,毫无章法地乱拖。突然,我脚下一滑,身子一歪,重心向后倒,“啪”的一声摔了一个大马哈,原来瓷砖拖得太湿了,害苦了我自己。本来以为拖地小菜一碟,真是看着容易,做着难。

你问我晚饭做了什么?当然是点外卖了。因为我再做饭的话,我爸爸真要“离家出走”了。我用“饿了吗”叫了一顿美味的晚餐,花光了我存了好几个月的零花钱,真是心如刀割啊!

我的第一次当家在我的“哀嚎”中结束了,我过足了一家之主的瘾,也深深体会了爸爸妈妈每天照顾我的不容易,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孝顺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