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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想之路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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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不曾执笔,心中犹如海中竹筏,撑不到底,也没有方向。自我上一次提笔码字,已过去整整五年。五年里,我经历了人生的最疯狂又最理智,最失落又最有收获,最遥远的距离及最亲近的心灵。此间种种难以描述。

幻想之路散文

在我写下这些话的时候,仿佛我已是某个有过无数颠沛流离之后又找到栖息港湾的貌然伟者,但事实的情况并非如此,那种事情,只会出现在故事里,而我们身处现实。

而非常讽刺的是,让我意识到这一切的正是文学本身,那是我最大,最不切实际而又最不想放弃的幻想。

我依然还记得,我写下的第一句我认为很美的话,那是描写父亲的:“父亲明亮的眼睛下,有一张爱笑的嘴。”那时我还在读小学三年级。很长一段时间里,父亲和他的同事们都会在办公室讨论这句话。我父亲也是一名教师,只是那会我还没有长到父亲能够亲自教我的年纪。这句话和那一整篇文章,曾让我父亲颇感骄傲,抱起我,亲我的脸。那时的他还很强壮,抱着我就像抱着一只小猫,胡茬刺得我咯咯直笑。

那是一个美好的开始,幼小的我爬上楼顶天台,朝阳半掩在云层后面,却无法遮盖它的炽热的光芒四射开来,映红大地然后冉冉升起,征服万物又施予仁慈。那是我迄今为止见过的最美的景象,一切仿佛都在我身旁融化,再也没有悲伤和痛苦。而现在,我愿意用我的一切来换回那一刻,然后再重头来过。只是那时的我不会明白,单纯的被这魅力震撼,然后幻想上帝是用这预兆来嘱托我某种使命,让我成为超人,或者奥特曼。

这种美好没有持续很久就被当时的我抛诸脑后。对于那时的我来说,现实就是学习、功课、作业、高分。但我从小便厌恶于此,所以向来与优等生无缘。我喜欢阅读,喜欢踢足球,喜欢组装模型,喜欢各种各样与科技和美有关的事物。因此我给父亲的骄傲也并没有持续多久,事实上,在我的学生时代,带给他的麻烦比骄傲要远多得多。而最让我懊恼的是,在我喜爱的事物上,也并没有太多建树。除了多看了几本书,剩下的就是满脑子奇怪的胡思乱想。也许,我就是一个平庸的人,也许我的一生都将在他人的期许与自己的梦想之间挣扎。

因此我觉得,这不是我一个人的故事,这是很多人的故事。

我尽管至今喜欢码字,但并不高产,原因有很多,不过说多了都是借口。其实,我也曾经有过高产期,那是我念中学的时候。记得那时我会把任何一个灵感突发而闪现出的字句用笔记下来:

“我把月光掀开,里面全是我的脚印,在黑暗里徘徊。”

现如今,我还能回忆起的只剩这一句了,不过当时我可记下了满满的两本。我还写小说,一整本笔记本上各种零碎的片段,涂涂改改,还有像筛沙后留下的小石子一样多的错别字。我上课写,下课写,吃饭写,回家也写,半夜爬起来还写。写完就给同学看,获取赞许。后来,顺其自然的我恋爱了,也许,是只有我认为的恋爱了。

我至今庆幸,看多了书,会舞文弄墨,教给我最实用的一个技能就是怎么追女孩子。那会我留着一头长发,狂妄不羁,眼神忧郁,自动隔绝一切庸俗之人,至少我当时是这么认识我自己的,因为故事里的诗人就是如此。不过故事里的女孩却并不是白色连衣,长发飘飘,清纯脱俗。事实上,她长相一般,有点婴儿肥,也并不脱俗,她总是和一帮男孩子混在一块。但是,艺术家的胃口总是与别人是不一样的嘛。

不过这段初恋并没有持续很久,只有一个星期,至于过程和原因在这篇文章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她向我提出分手,以结束这段愚蠢的相爱之后,愤怒,悲伤,不解,等等复杂交织的感情开始充盈我的全身,我似乎觉得自己一瞬间经历了这段时期里最为悲催的所有事情。

而后,我开始化这份悲伤为全部的动力,变本加厉的将这一切付诸笔端,愤世嫉俗,玩世不恭,无病呻吟。我觉得自己仿佛成了超凡的斗士,要将这世间一切苦难和不公的爱情用手中的笔逐个击破。

正所谓愤怒出诗人,我好像进入了最好的一种写作状态,直到我人生的第一个“大魔王”的出现。他黑黑的身影靠近我,悄无声息的站在我的面前,我抬头看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周围人还没有发现,依然在高声朗读英语。他强硬的.拿走了我用以掩盖的课本,我的小本子赤裸裸的暴露在他的面前。他拿起来,翻了翻,脸上露出轻蔑的表情。卷起来,扔在讲台上,继续带着所有人读英语,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而我则愤怒的握紧了拳头。

一下课我就冲进他的办公室,我幻想过无数种可能,可能我应该与他打一架,夺回我最重要的东西,那是我心灵的全部,如今却被一个毫不相关的人随意翻看。可能,他看过之后会赞许我的才华,然后还给我。可能,他心怀仁慈,只会说我两句,再还给我。总之,在冲进他的办公室之前,我紧握拳头,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并鼓起了全部的勇气。

而当我见到他的脸,我所能做的,却只有苦苦哀求。

而他,不为所动。

他拿起记录了我全部内心的小本子,我至今记得,那只是一个很普通的绿色小本子,我在后面远远的跟着他。他背着手,本子卷在手里,好像故意做给我看。我内心的怒火因为这挑衅而无法按捺,我一次次的冲动着要从背后偷袭他,夺回我的笔记本,我要狠狠的揍他,不管后果是什么。

但我什么也没有做。我只是跟着他。从校内走到校外,我看见他停下来,我也停下来。我看见他顺手,仅仅只是顺手,就将我的笔记本扔进了垃圾桶里。而我自始至终,什么也没有做。

在那一刻,我好像开始明白了一些东西,一种无可名状的东西。也许是顿悟,也许又是别的什么。我在那矗立了良久,从此再也没有找回我那失去的笔记本。

我至今不知道,我是应该感谢他还是应该恨他。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我憎恨我的懦弱。我从那一刻起,告别了我的青涩时代,随之而去的还有那些愚蠢的,不切实际的幻想。

在故事里,也许这个少年在经历失恋和蔑视双重打击后会就此沉沦,从此放弃文学,然后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不过那只是故事,也出现过在我的幻想中,但我并没有勇气付诸实践。事实上,我也并未因此而放弃写作。只是不如以往那般亢奋和极端。文风开始沉淀,显得悲悯而深沉。并且,我还喜欢上了另外一件事情,那就是观察。

一旦视野开始跳出自己,世界就会变得纷繁而有趣。我常常蹲在某个街角,看来来往往的人群,观察他们脸上的表情和揣摩他们此刻的心情。这让我仿佛能够窥见所有人的秘密,这些秘密在我脑子里每天每天的积压,多得都要装不下了。使我产生了强烈的愿望想要写下他们的结局。但这也让我更多的注意到了人世间的平凡和每一种人不同挣扎下的妥协。相比于个性,其实人更多的是共性,无法摆脱盘根错节的命运所带来的不甘。

与文风的改变和年龄的增长同时来到的还有性格的变化,我更加的内敛和隐忍,不再过分的张扬。日子也更好过了许多,与“大魔王”相比,我的语文老师还是非常的欣赏我的。无论是应试作文还是平时作品,她总是很喜爱的拿来阅读,并在全班同学面前朗读。那是我最骄傲的时刻,我觉得至少还能有这一优点能够为人所称道。

再加上,韩寒和郭敬明那时风靡全国,我所在的学校自然也是同样。我理所当然的被认为是最有竞争力的选手,朋友们拿着印有新概念作文大赛的征稿启事找到我,怂恿我去参加。我表面上唯唯拒绝,但还是整理了我认为最好的两篇文章。我还记得我去邮局的那天,正好身上只有一块两毛钱,但是因为书信超重,要寄的话必须贴两张邮票,一张邮票6毛钱。我想,我本应该回头再多拿点钱,买邮票而已,或者至少寄出一份稿子出去。但我没有这么做,我很潇洒的在两个信封上各贴了一张邮票,丢进了邮筒里。

也许这两封稿子永远不会到达,我当时这样想。这样,也许我就永远无需承认我的失败。

在等待结果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无法掩盖我内心很在乎,但又极力的不想去在乎。结果可想而知,获奖名单上并没有我的名字。以至于后来的日子里,很多人在看过《萌芽》上刊登的获奖选文的时候,无不遗憾的告诉我,我应该参赛的。但我默不作声,笑笑而过,没有告诉任何人。

即便到现在,我依然更愿意相信,那两篇稿子没有寄到任何地方。

非常讽刺的是,我收到了另一个不知名的作文大赛的获奖通知,信是在上课的时间寄来的,同学们报以倾羡的目光,而我则一脸困惑。我后来才知道,那是我父亲背着我将我的两篇稿子投往了其它赛事。

也许,在故事中,有人会告诉你一扇门关闭会有另一扇窗口打开,但那只是故事。结局并不光彩,当我手拿着获奖证书拨通对方的,在获得了无数溢美之词之后,对方告诉我要想获得奖品,需要先打多少多少钱过去,交税和付邮费。我很果断的挂掉了电话。

我内心并没有太多波澜,因为还好我没有报以什么期望,此后这件事并没有对我产生太大的影响,我仅仅只是,记住了而已。我也没有怪我的父亲,并且我自始至终都非常的感谢他为我所做的一切,和他流露出来的对我的种种期许。

在此后很多年里,我回想起这些事情,内心其实很平静。我并没有否认我的失败。因为其实从一开始这就注定不是我选择的道路。那些看起来很美的路,在我后来逐渐意识到那其实是有多虚伪。

在我后来的工作中,我有幸碰到了一群人,当中不乏文人骚客,在他们身上,我看到了如果当初我坚持下去的最后结局。

他们围坐在一起,讨论着用哪些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新上任的市长所取得的伟大成就。或者有哪些六十年前的伟大故事还可以翻出来歌颂一番。我看过他们的文字,平庸而无聊。故事简单人物单薄,好像伟大的一切都是伟大,邪恶的一切都是邪恶。在他们的言语之中,常常洋溢着见过某某权势人物,受到某某的赏识。

曾有某个资产过亿的老板,宴请本地各路知名学者,他们中有年迈的画家,有清高的作家,有大学的教授,有传世的书法家。但此刻,脂粉红黛,笑颜满面。老板高位落座,小小的个子,随意的着装,满口乡音。无数鲜花堆集他眼前,荣宠万千。席间气氛高昂,酒杯碰撞,我当时想,最早发明排列组合的应该是中国人,因为每个人端起酒杯,轮流敬酒,却都能做到不拉下任何一个人。

饭中,老板突然话锋一转,开始述说起他曾有过的文学梦想,却因家境贫寒不得不早早辍学。众人纷纷悲鸣哀叹,应声附和。言及动情之处,那老板潸然泪下,遂说道,此刻高朋满座之时甚是难得,我灵感迸发,有意吟诗一首。众人纷纷鼓掌,举目凝视,侧耳倾听。

随即诗人带着浓重的口音,念出了他自编的《赠汪伦》结尾一句的修改版,将“汪伦”改成了“大家”。语毕,众人先是大笑,随即拍掌叫好,赞其有李白之风骨,诗仙在世。那老板好像很欣赏自己的杰作,豪饮一杯,红着脸,颇为得意。

我能感觉出来,席间众人带着戏谑却附和的嘲笑,还有内心里含着酸楚的嘲讽。那一刻,我不想成为这宴席上的任何一个人。但我觉得我至少能当一个有文化的老板,不至于卖弄粗浅还被人违心的称赞却还洋洋得意。

饭毕,老板坐上他新买的马萨拉蒂扬长而去。其他各家,骑着电动车或自行车,自行离开。

我曾经想过有一天用文字养活自己,不惧清贫,不畏冷落。其实在这个圈子里,钱和文学似是两个分家已久的兄弟,互相敌视又不可或缺。古来文人相轻,但其实,不光是相轻,文人什么都轻。轻视钱,轻视名利,轻视商业,轻视低俗,又无不期望能够一夜成名,万人敬仰。这种被古来气节文化所束缚又在现代商业难以生存境遇,让他们苦苦挣扎,不得不寄生在体制的庇护下。

其实大多数人都是平庸的,只是自己不愿意承认罢了。

如果是为了生活,文字成了谋生的工具,那凭什么,卖字比卖糖水更高尚呢?

在大学毕业之前,我一直会写博客,并保持着一个月一篇的更新,流量并不高,偶尔回复里有些许赞美。但除了少数身边的人,没人知道我会写作。在他们看来,略了解我的,会说这人口才不错,看过些书,不了解的,视我则完全是一个标准的理科男的形象。有时会有人在我面前卖弄文采,掉书袋子。我只是笑笑,说说自己的看法。

如果一定要用一个很文艺的词句来形容我的话,那我就是一个为自己而写作的人。但无法掩盖我用文字表达的东西其实是对文字深深的鄙视。时间把我磨砺成了一个务实而又细腻的人,或许,其实我本来就是如此,在我看来,在急于表达自己内心之前,你至少应该学会怎么用扳手。

好像突然一阵风,“梦想”这个字眼开始流行起来。无数人怀抱纸巾消费着他人梦想背后的各种苦难。一时间好像人人都斗志昂扬,随时准备夸父逐日。我尊重他们的梦想,也尊重他们的苦难。并且,我很庆幸,文学让我学会了悲天悯人,同时历练也让我学会了脚踏实地。但很遗憾,在我拥有改变的能力之前,我不会多看哪怕一眼。

但这并不代表我没有梦想。只是那变成了某些可以触碰的东西。如今,我能够开着车,载着我的父母和未婚妻到城郊游玩,未来,我希望带着我的家人坐着飞机到全世界看看,他们幸福地抱着我的一双儿女,看着他们长大,然后安详地离去。这就是我梦想的全部。我坦然接受我的平凡,并感谢文学带给我的一切,至少,那不会让我成为一个坏人。

我依然记得父亲的期许,只是用我自己的方式,我还记得我写下的第一句很美的话,“父亲明亮的眼镜下,有一张爱笑的嘴。”我发现,相比于这句话,我更爱的是他的笑容。

杀死心中的男孩,承担男人的责任。

时间回到现在,这个故事里的少年在经历了磨难和高潮之后,继续着他的征程。也许他会成功,也许会继续无休止的的失败。但那只是故事,不过,这个故事还没有讲完,剩下的路,需要他自己去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