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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精选2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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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征文吧,征文的结尾要或紧扣开头,首尾呼应,或重申观点,再次点题,或给读者留下想象的空间等。还是对征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精选2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精选25篇)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 篇1

《笨狼的故事系列》是汤素兰的代表作有之一。据我所知,汤素兰是位了不起的儿童文学作家,曾获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大奖、海峡两岸童话征文佳作奖、全国优秀少儿读物二等奖、陈伯吹儿童文学奖、宋庆龄儿童文学奖等。

故事中的笨狼是一只笨得可爱的小狼。他十分善良,乐于帮助人,但总闹笑话。笨狼有一个好朋友叫聪明兔,笨狼不明白的问题,聪明兔都明白。森林里也有一些家伙想欺侮笨狼,不过,到头来他们聪明反被聪明误总是吃不了兜着走。

这套书大约是两年前买的,那时儿子才五岁,还没有自主阅读这样的书的能力。我曾为他读过《笨狼的故事》中的几篇,常是读着读着,母子俩就笑倒在床上。“妈妈,多笨的狼啊!他怎么会连自己都找不到呢?”“妈妈,大浴缸里真能学会游泳吗?”……后来,因为儿子又迷上了其它适合他自己读的书,因为我没时间就没再读了,这套书就放下了。大概在儿子上一年级的时候,他自己找出了这套看了起来,常被逗得哈哈大笑。今年暑假期间,儿子再一次阅读起来了,而且,由于阅读能力的提高,他明显读得更认真了,还不时会和我谈自己的感受和看法。他说:“笨狼真的很笨,但笨得可爱,我很喜欢他。”他还为自己最喜欢的故事情节画了一幅画呢!惹得我也忍不住一口气把这4本书看完了。

说真的,我对这系列故事也爱不释手。小笨狼的可爱、天真、善良,无知但却充满了求知欲和行动力的性格,都通过充满幽默感的语言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在和儿子一起阅读的过程中,我也好像回到了快乐的童年。亲子共读,是培养孩子阅读兴趣最有效的途径。亲子共读,更让我们这些大人,在激烈的社会竞争压力下,在浮燥的社会环境中,总感患得患失的心灵找到了恬静的港湾——童年的纯真与唯美。所以,亲子共读,我们会一直做下去……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 篇2

鲁迅的《一件小事》是一篇很短的小说,主要情节是:在一个刮着北风的冬天,“我”坐着人力车出门去。当人力车夫正在大道上奔跑时,车把带倒了一个从道旁横截过来的衣着破烂的老妇人。当时“我”看到老妇人并没有受伤,而且也没有别人看见,就想叫车夫快些开走。可是车夫却立即放下车子,挽起老妇人,并到巡警分驻所去承担责任。这时“我”突然觉得车夫那“满身灰尘的后影,刹时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须仰视才见。而且他对于我渐渐地又几乎变成一种威压,甚而至于要榨出皮袍下面藏着的“小”来”。

这篇小说,使我产生很多联想。我首先想到的就是抗日战争,经过无数革命先烈的流血牺牲,抗日终于胜利了。

像《一件小事》中所描写的在北风呼啸中还得顶着风霜,冒着雨雪拉人的车夫和头发花白、衣着破烂的老妇人那样的劳动人民,现在也早已翻身了,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但是我们的国家还并不富强。因此,我们更应该像鲁迅那样关心人民、热爱人民和群众打成一片,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从《一件小事》中我还知道了自我批评的重要性。我们要虚心听取老师、同学们提出的意见,要勇于承认并改正缺点错误。我们不能像某些人那样只满足他取得的一点点成绩,听不得别人的批评,也不愿意去自我批评,骄傲自大,那是非常危险的。任何人都不是天生的圣者,只有经过不断严格地要求自己,才会有进步。像鲁迅这么伟大的人物都毫不客气地批评自己、检查自己。我们更应该这么做。

鲁迅的名字早已印在我的心上,但认认真真阅读鲁迅的作品却是第一次。虽然读的是很短很短的《一件小事》,但鲁迅那种热爱人民,严于自我批评的精神却深深打动了我,并将永远铭刻在我心中,成为鼓舞我前进的动力。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 篇3

轻轻合上《残狼灰满》,闭上眼,我脑海中又浮现出书中的情景。

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叫灰满的狼王,有两条腿残了,但是没有放弃生的希望,最最下等的贱狼黄鼬开始无微不至地照顾它,并让灰满把残肢搭在自己的软肋上,合成了一匹六只脚的双体狼。灰满凭借双体狼的特点和过人的才智重新坐上狼酋的位置。和黄鼬有了自己的骨肉后,它不愿自己再变成一匹残狼,遭其他人讥讽、嘲笑。选择和一只山崖羊同归于尽,把双体狼酋的尊严留在了狼群和每一个人的心里。灰满宁死也要捍卫自己的尊严,让我敬佩不已,残狼灰满教会我: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能放弃,只要有一个目标,就要向前。故事中,灰满首次和黄鼬抓捕兔,试了几次都失败了,黄鼬有些泄气,可是灰满坚持不懈的鼓励她,最后捉住野兔,美美地吃了一顿兔子肉。当他骑在那匹小母狼背上时,经历了爬山、钻荆棘丛、奔跑、跳跃这些在一匹正常大公狼眼里轻而易举的事,他付出了汗水换来的却是一次次跌倒和失望,但他从不放弃。这让我想到了许许多多像灰满一样身残志坚的人:海伦凯勒、张海迪、桑兰等,他们的成功背后付出的是双倍甚至几十倍的努力。想想自己做事常常半途而废,我自惭形愧

那匹小母狼黄鼬则教会我知恩图报。她被恶狼群追赶,险些被吞食,因为灰满找到了一匹饿死的牦牛,出于本能的一声大叫,吸引了狼群,她才幸免于难。后来她却在灰满最艰难的时候,不下百次救灰满,并无微不至地照顾他,合二为一。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乌鸦反哺、羊羔跪乳,动物尚懂得此理,而我们呢?一味地索取,自私地认为家人、老师、同学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应该的,从来不懂得回报他人。难道不该好好反思反思吗?

《残狼灰满》让我重新认识了狼,改变了他们在我心目中那狰狞的面目。残狼灰满让我敬佩,小母狼黄鼬更令我感动。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 篇4

暑假读了《教室里下起了毛毛雨》这本书之后,我有许多感受。这是一本有许多个片段而组合成的故事。书中以调皮捣蛋的王小瞧作主角展开了几个五年级的学生、老师等人物的精彩故事。

作者王勇英在每一个故事中都写清了一个或者是几个人在这一个片段中的特点。比如在《教室里下起了毛毛雨》这一片段中,作者着重写了王小瞧调皮捣蛋的特点,而在《王小瞧的怪鞋子》这一片段里的棉花开老师,作者又写出了她的善解人意……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子,一个童心未泯的淘气老爸,还有一个爱大惊小怪的老妈,再加上一个像天使一般可爱的老师和一群淘气天真的同学,他们组成了一个又一个的精彩片段。书中的幽默随处可见,语言还特别风趣。作者把书中孩子们的许多小事,许多他们要斤斤计较、吵吵闹闹、争得不可开交的趣事一一展现在书中,让我们看到,这更能体现出他们天真可爱,善良……这本书体现了众多人物特点,再加上它的内容丰富、活泼,看起这本书来就好似身临其境,感觉真有这么一回事一样,就像自己真的经历过这样的事。

虽然他们经常为了一点小事儿而争吵,但还是能够可以看到他们之间的友善、团结。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 篇5

最近我读了一本外国名著《苦儿流浪记》。这本书的作者是生活在19世纪的法国作家马洛。

这本书里讲述了可怜的弃儿雷米的故事。雷米要四处卖艺挣钱,我很同情他又没有办法帮助他。更让我觉得糟糕的是,和他在一起的老人维塔里斯去世了。这让雷米的处境雪上加霜。好在雷米是一个坚强的少年,他依靠坚强和勇气在世界上生存下去。故事的结局也令人欣慰,雷米在天鹅号上找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

《苦儿流浪记》中的苦儿雷米虽然不幸,可是依然有人陪伴着他,比如富有爱心的巴伯兰妈妈,善良的维塔里斯老人,小猴子“心里美”等等,雷米的生命里还是充满爱的。

读完《苦儿流浪记》,我忽然想到我的书柜里还有一本漫画书,叫《三毛流浪记》。可怜的三毛是旧上海的一个流浪儿,他穿得破破烂烂,经常光着脚丫走在大路上,吃了上顿没下顿。这本漫画书后来还被改编成了电视剧。歌中唱道:“三毛哩咯三毛,流浪哩咯流浪,赤脚走过马路哩咯弄堂。三毛哩咯三毛,流浪哩咯流浪,睡在那垃圾箱,饿得我心发慌。流浪!十里洋场霓虹灯光闪闪亮,大饼油条馄饨豆浆喷喷香……哪一天,哪一天,我有吃有穿有住有钱不再流浪,流浪……”每当听着这首歌,看着三毛流浪的画面,我就忍不住想为小三毛大哭一场。

虽然雷米和三毛生活的国家不一样,时代也不一样,可是他们年纪小小,却过着这样悲惨的生活。我甚至觉得无依无靠的三毛比雷米还要可怜。看着这些书里的故事,我真希望在现实生活里不要发生。因为每个孩子都是上帝派来的天使,是祖国的花朵。

我合上《苦儿流浪记》,将《三毛流浪记》放回书柜,我仿佛看到雷米和三毛在向我挥手。我在心里默默念叨着:“雷米,三毛,祝你们幸福!”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 篇6

暑假里的一个星期天,看电视的时候,我发现哥哥居然说得出每个体育明星的名字,甚至连他们的家庭生活也知之甚详,于是我便开玩笑的问:“喂!哥哥,请问你知道吗迈克尔﹡乔丹的电话是多少吗?”没想到,哥哥居然反问:“对不起,妹妹!我不知道,但打听了很久。你知道吗?快告诉我!”我大笑起来时却惊讶的发现:哥哥居然有了那么一丁点的幽默感。

而让我更深刻理解幽默感的还是那本叫做《大话西游》的书,书的序言里有这样一段话让我印象清晰:幽默是智慧的火花,是瞬间的灵思,幽默的语言可能化解尴尬的场面,也可能于谈笑间有警世的作用,更可能作为不露声色的自卫与攻击。

譬如在某国家的议会里,曾发生过议员之间争斗的事,有人提议入场者应该把拐杖挂在门口。议长觉得左右为难,若是表决,无论结果总是不愉快的。于是他急中生智,笑着说:“如果为了防止不正当的动作,就须把拐杖挂在门口,那嘴也该挂在门口,手脚应该摆在保管处。”引得全场大小,提议者也在一笑之间摆脱了尴尬的处境。

又譬如伏尔泰总是赞赏某人的作品,而那个人却总是刻薄的批评伏尔泰,当有人向伏尔泰说出这件事时,他只是一笑:“我们双方都弄错了!”不过短短几个字,就用幽默化解尴尬的场面,又做了有力的反击。

但是必须强调的是,幽默不是讽刺,它或许带有温和的嘲讽,却不刺伤人;它可能是以别人和自己为幽默对象,在这当中,便显示了幽默与被幽默的胸襟与自信。

所以,越是开放而富裕的社会,人们越富有幽默感;越是胸襟宽广,充满智慧的人们,越富有幽默感,看来,一个幽默者最重要的条件是拥有完满健全的人格!我们小学生虽然还不够成熟,但是幽默感应该在我们的学习、生活点滴中慢慢陶冶。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 篇7

“哗”。瞧,我正津津有味的看着一本书呢,什么书?当然是彼特.约翰森的《我被全班孤立了》。

这可是一本非常好看的儿童小说,主要是讲这样一个故事:加雷斯和转学生杰克成了朋友,但加雷斯的一次模仿秀让两人变成了仇人。杰克使用各种方法恐吓加雷斯,还要孤立他,叫他加斯(宠物的名字)并想把他赶走。为了帮助加雷斯,已去世多年的外公回到人间,交给他魔力面具和咒语。加雷斯变得强大起来,还有了一个同盟----爱丽丝。最后加雷斯揭穿了杰克的谎言,但也冤枉了杰克一件事,加雷斯去向杰道歉,他俩又成为了朋友。

假如我也跟加雷斯一样,被全班孤立了。那我肯定比不上加雷斯,我没有他那样的勇气,但我也会站起来反驳。我虽然不会向他那样制作录音带,但我也会揭穿他的谎言。我还会试着锻炼自己的胆量,克服恐惧,完成自已以前不敢做的事。我也会跟加雷斯一样,决不轻易屈服在杰克脚下。

我曾看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小学生转学去了国外,在那里,她被同学们冷落了,但她处处接近大家,却被无视。终于,有一天她爆发了:“为什么我那么努力的接近你们,你们却忽略我!”她的周围安静了。响起一片掌声,带着鼓掌的同学说:“我到现在才真正认识你,来,交个朋友吧!”

所以同学们,被全班孤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能战胜自己,不敢面对自己的内心。让我们跟加雷斯一样,把恐惧彻底从心底清除,变的更勇敢。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 篇8

晚风轻轻的挥动着纯白的绸缎,为夏夜送来几分清凉,手中捧着心爱的书本,心在那星罗棋布的夜空下飞翔。

一把把红艳艳的油纸伞,如蒲公英带着绒毛的种子在我的眼帘下粲然飘舞。油纸伞是爷爷送给奶奶的。爷爷说:他不会让奶奶淋着一星半点的雨,一辈子都这样,为她,为子孙后代遮风避雨。后来,爷爷去世了,只留下了油纸伞和对奶奶的承诺。奶奶对“我”十分疼爱,好像是在完成爷爷未了的心愿。在一次突如其来的洪水中,奶奶也与世长辞了,只有那把油纸伞和爷爷的不朽的诺言陪伴着“我”,带“我”飞向了天边的那片云彩。

我知道,油纸伞是一种象征。它象征着美、爱、亲情、责任……小镇的女人们看到的是美,爷爷表达的是责任,奶奶享受到的是爱,“我”依恋的是亲情。往往是这样,我们内心深处都有一份美好,在现实生活中,这份美好则要依附于一个实物,油纸伞就是一个实物吧!

捧着心爱的书,看着,看着,眼泪竟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泪眼中恍惚出现“冬瓜”与施诗挥泪告别的场面。接着,“冬瓜”便像天使一般飞向了蓝天深处。

“冬瓜”原名叫吕尚书,和施诗是同桌。他们的关系十分要好,施诗经常带巧克力给冬瓜吃。冬瓜呢?他每天放学之前都会把今天要写的作业写在一张纸上,然后交给施诗。因为施诗总是粗心大意,忘记或弄错今天要写的作业。正好施诗和冬瓜的座位间有一个小洞,巧克力和纸条可以从中穿过。就这样,巧克力和纸条的一次次交换,小小的洞中竟已贮满真挚的友谊。但一次意外夺走了冬瓜的生命,也打破了冬瓜和施诗之间的宝贵的交情。施诗孤独了吗?不她明白,冬瓜没有走,仍陪在她身边,只不过她看不见他,但是,施诗每天放学后都能在座位上找到今天要写的作业。

毕业典礼上,冬瓜真的出现了,只不过,他是来和施诗道别的,冬瓜必须得走了,因为他已不属于这个世界。他已逗留了这么长的时间,只是因为怕施诗把今天要写的作业弄错了。

是否存在一个我们看不见的世界吗?如果相信,它就会在那里,它和我们看得见的这个世界共同讲述了一些故事,有点惊悚,有点怪诞,但绝对美好。我从来不知道,人世间的友情竟如此伟大,它可以让人毫无私心的奉献着,不求一丁点回报。但话说回来,你想拥有这份无私的友谊,你必须先无私待人,让别人感受到你那无私的心。

书香馥郁醉人,书香恬淡静雅,书让我的心得以宁静,书让我的生活时刻充实。忽然,一颗流星划过,感觉手中攥着什么东西。低头一看,啊!竟然是一颗颗闪亮的星星。是书送给我的吗?我自语……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 篇9

一个性格软弱、心地善良的女生盛欣怡,有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但是,她的妈妈突然得了不治之症。这场飞来的横祸,使她的生活乃至性格都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有着老师不断的鼓励,但对亲情和友谊的烦恼依然使她感到无助,她的妈妈最终永远离开了她,而她却过早体验到了生命和爱的深刻含义。我读完《生命流泪的样子》后,它描绘的故事深深地让我感动。

我非常同情盛欣怡,小小的年纪,却要承受人世间的生离死别。人们常说,有妈的孩子是个宝,没妈的孩子是根草。我想大概就是因为这样吧,她的妈妈就要锻炼她的独立意识,培养她做家务活的能力。所以每一天的家务活都包在十二岁的欣怡身上,欣怡做得非常认真,但是她的妈妈却总是发脾气。

读到这儿,我真的有点为欣怡打抱不平,她做得那么认真、努力,却总是换不来妈妈的鼓励,反而还对她发脾气,就连欣怡也忍不住对妈妈说道:“你知道吗?我现在每天最盼望的事情,就是去学校!虽然同学们欺负我,可是我还是愿意呆在学校,我最害怕就是放学!每天放学我都不想回家,我讨厌这个家!我不愿意看到你!”欣怡真的受了很多委屈。

但当我读到书的尾幕,我看到了妈妈写下的日记,我哭了。原来妈妈对欣怡的一切苛刻和狠心,并不是因为她对女儿的爱有所减弱,更不是因为身体上的痛苦需要发泄,而是妈妈要拼尽生命终点最后的燃烧,更是因为对欣怡最深最深的爱!

妈妈对欣怡的爱不一定是轰轰烈烈的,更多的是无微不至的,每一次安慰是爱,每一次鼓励是爱,每一次批评也是爱。所以,我们要知道,母亲不管干什么,都是在为你好,对你更深沉的爱。

看完这本书的以后我的心情很不好:对于孩子们说,过早失去父母,是人世间最残忍的事情。不过,生命总是和死亡联系在一起,就如同四季的叶子,春天新鲜的叶子长了出来,到了秋天,它们就会凋落飘零。到了冬天,那些枯叶就会融进大地,用它们全部的生命之爱孕育着来年新的生命。地球上生命的轨迹大都是如此。但是我们坚信,母爱一直会伴在我们的我们的身旁,也会用她们全部的生命关爱保护我们成长。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 篇10

《双面猎犬》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一则感人的故事。

这本书的主人公白眉儿,是一只狗和豺的混血儿,它的父亲是一只名叫洛皇的优等猎犬,它的母亲是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名叫达维娅的年轻母豺。

白眉儿被豺王奥索尔赶出豺群后,决定投靠人类。它的主人苦安子是个酒鬼,经常唆使白眉儿去偷鸡。被发现后,苦安子欲将白眉儿卖掉,却被村长阿蛮星救出,成为了阿蛮星的猎狗。村子里又丢鸡了,大家都怀疑是白眉儿偷的。但主人阿蛮星却相信它,将它放走了。白眉儿为报答主人对它的恩情,在雪地里躲了七天七夜,终于抓到了偷鸡贼——两只红狐,为自己洗清冤屈。后来,主人带它去狩猎,它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立下战功。主人把老黑狗脖子上的护脖移到它身上,这意味着把信赖和宠爱也一并移到它身上。

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她白眉儿有三点值得我学习:一是忠诚,二是知恩图报;三是它那锲而不舍的毅力。

忠诚,形容狗再适合不过了。俗话说的好,穷养狗,富养猫。猫是嫌贫爱富之辈,只要自家断了荦腥,便会不知羞耻地踏进别人家门。而狗和猫不同,狗只要认准了一个主人,就算你再穷,甚至无法满足它的温饱,它也不会离开主人,白眉儿对苦安子的忠诚一直到苦安子把它卖给狗肉贩子的那一刻才结束。苦安子经常不给白眉儿煮狗食,白眉儿并没有因此而离开他。

知恩图报,是一种优秀的品质。白眉儿知道阿蛮星对他的恩情比山还重,比海还深,因此在打猎中,他孤身一狗,冒着生命的危险去追猞猁,为主人献上珍贵的猞猁皮。知恩图报,连狗都懂,我们为什么却做不好呢?父母供我们吃,供我们穿,而我们却想不到感恩,还时常和他们冷眼相对。现在想想,真有点惭愧。我们现在坐在这明亮的教室里,有了安定的生活和学习环境。难道我们不该想想这幸福是怎么来的吗?这些都是先辈们用热血换来的啊!因此,我们更要好好学习,为祖国的建设做出一份贡献。

锲而不舍,这是一种精神,一种支撑人们前行的精神。但并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白眉儿被怀疑在偷鸡贼时,他忍住内心的痛苦,在雪地里呆了七天七夜,没有食物,但它照样忍了下来。最终,它抓到了可恶的偷鸡贼,洗清了自己的冤屈,也为主人卸下黑锅。这种精神,我们却不易做到。在学习中一遇到难题,我就把它丢在一边,对它不闻不问,极少能自始至终地解决难题。像这样,一遇到困难就倒,又怎么能成大事呢?是白眉儿教会了我需要锲而不舍的毅力。

白眉儿,你是一只优秀的猎犬,你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在你身上,我懂得了很多,也学会了很多,因为你,让我感动。是你架起我心中那道绚丽的彩虹,让我对忠诚、感恩及坚持有了。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 篇11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订了好多书,我突然发现竟然自己可以读懂一些文字比较多的书了,我真高兴,我对这些书都爱不释手。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就是《做好孩子并不难》。它讲的是快乐女生小豆子的故事,读着读着我就和她成了好朋友,我好喜欢她。

小豆子是一个"自我感觉非常好"的女孩,她生性快乐、对人热情。有一次她的同学也是好朋友溜叶子生病,在同学们还在怀疑柳叶子是不是传染病的时候,小豆子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给柳叶子保暖并把她送回家,自己却冻感冒了。她的行为感动了同学们,同学们都抢着把衣服脱下来给小豆子。我看了好感动啊,我觉得她的想法和我很象啊,只是我有时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出来,或者说不好意思表达出来。我要向她学习。

还有一次班上女同学都会用彩带编手链、项链,但是帮别的同学编的时候却要收取报酬,小豆子原本不会编,也不感兴趣,但看到有的同学竟然这样做,就自己开始学习编,等她学会后就主动给不会的同学编,也教同学。她好厉害好啊,我真佩服她,要知道她这样做,那些收报酬的同学对她很有意见呢,但是她不怕,后来这些同学也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做法了。小豆子的正义感感染着我,我是班上的小组长,平时负责这些同学的纪律,有时管同学他们心里不愿意,我就想不要管得那么严了吧,但是我现在坚定了我的想法,我要让我们的小组更加棒,我要按老师要求的去做,用我的热情和认真来团结我的同学们。

还有小豆子的"忙乱的暑假", 小豆子是个上进的孩子,她知道要趁暑假要多学习,所以就报了不少特长班,为了让家长高兴,也为了自己的将来,她努力、努力地学习、学习,连做梦也在练功呢关于暑假读一本好书征文600字关于暑假读一本好书征文600字。小豆子,你的暑假可没有我按排地科学啊。我依然按排的英语和小提琴,并且还跟爸爸妈妈出去旅游了呢,在旅游之前我就把暑假园地做完,回来之后就只剩下检查了。我还学会了和小动物相处,我自己照顾了两只小狗呢。小豆子,我的暑假可过得非常满意啊。

我还看了小豆子的很多故事,我好象也成为了她的同学,跟着她一起笑, 一起哭,一起成长,我喜欢你小豆子,让我们成为永远的朋友吧!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 篇12

暑假,我读了《我们永远不分开》这本书,这本书写的内容很丰富。

这本书主人公苏玉婷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不知道为什麽,外婆没了房子,住宿到了苏玉婷家。外婆有点离奇的古怪,没人当她是长辈,只管叫他老姜茶。有一天,老姜茶帮苏玉婷缝了一个蕾丝娃娃,还告诉了苏玉婷一个秘密,说她有一个蕾丝宫殿,屋里满是梦幻荷叶边,漫天飞舞的蝴蝶结,蕾丝窗帘洁白的夏天的云。

后来,老姜茶真的搬进了蕾丝宫殿,还养了一只会嗑瓜子的小黑狗,那地方叫“快乐老家”还住着形形色色的奇妙老人,神秘的通讯录先生,音色华丽的配音爷爷会做臭豆腐的七里伯伯······夏天苏玉婷被好多可怕的小秘密一路追杀,老姜茶变成超人,帮她扫平麻烦,这是她才知道老姜茶是最神奇的。

这本书是我最敬佩的人是老姜茶,因为她很乐观,遇见任何事情都不丧气,由此,我考砸了,三四天都是垂头丧气的,但是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才知道,遇到困难不要放弃、也不要垂头丧气,要乐观,要坚强,去克服那些困难。

读了这本书我很同情之前的苏玉婷,但我庆幸的是苏玉婷可以接着上学,并且得到同学和老师的谅解,同时我也为自己喝彩,因为我明白了:每个人都要说再见,但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和这么好的学习环境,而且在遇到挫折要勇敢的面对,要去克服这些困难,用微笑去面对一切!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 篇13

看完《我们永远不分开》之后,我觉得苏婷宝的外婆“老姜茶”实在有点奇怪,她老说些新奇的话,什么“秘密烂在肚子里,肚子就会疼”,还老是做些不像老人们做的事儿,比如:在来的路上,她在车上大口大口地喝可乐,一会儿一大瓶可乐就被喝完了,一点儿也不像我外婆,我外婆连凉水都不敢喝。别说我外婆了,这样喝可乐连我也比不上她。

外婆虽然奇怪又搞笑,但是婷宝特别喜欢她,因为外婆喜欢的那些事儿她都喜欢干,外婆说的那些话,婷宝称为“老姜茶语言”,讲给班里的同学听,同学们都特别惊讶。但是,那年暑假,“快乐老家”的家吼爷爷口漏风,得了病,慢慢地去世了,婷宝特别伤心,“老姜茶”就对她说:“每个人都是要说再见的。”婷宝哭着说:“我们永远不分开。”那怎么可能呢?每个人都是要说再见的,但是那个人会永远永远活在爱他的人心中。

我从小到大也有很多秘密,但是我不会像婷宝一样窝在心里,第一时间就告诉妈妈,这样,秘密永远不会烂在肚子里。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 篇14

岁月如梭,似乎一转眼间,就到了三年级的暑假。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套系列好书,这套书的书名是《我是实验王》,是一个系列的漫画书。虽然只是一套漫画书,但其中蕴含着特别特别多的科学知识。这套系列丛书是北京四中的厉璀琳老师推荐审订的,由韩国的漫画家弘钟贤画的图,韩国的小熊工作室写的文,中译本由徐月珠翻译,二十一世纪出版社出版。其中,我最喜欢它的第十本,叫《热能的流动》。

这本书的主要讲了第一次参加科学全国大赛的黎明小学实验社赢得了全国大赛的第一小赛,当大家认为比赛就要结束的一瞬间,突然一位工作人员慌慌忙忙的跑进来,对裁判们言语了几句后,一位裁判站了起来,对黎明小学实验社的社员们问道:“你们中有叫罗心怡的吗?”罗心怡站起身来回答道:“我、我、我叫罗心怡。”裁判员对她说:“刚刚有一个人来电话说你的实验服内兜里有一张纸条,写着今天的题目。”罗心怡急忙从实验服的内兜里找,突然摸到了一张纸条罗心怡抽出来一看,果然是这次比赛的主题,因此心怡这几天一直被“审问”。

此时,剩下的三名实验社社员决定自己去寻找陷害心怡的“凶手”,他们分成了两队,分头去找。第一队的两名社员范小宇和何聪明想了半天,锁定了三个人:江瑞娜、艾力克和陈小瑛。他们先找到了陈小瑛,不但什么线索也没问出来,还被踢了个鼻青脸肿;他们又找到了艾力克,艾力克对他俩说:“比赛的前一天,江瑞娜曾手提着一件实验服找过心怡。”于是,范小宇和何聪明心里有了50%的底。

再说另一队江士元这边,他曾经在比赛前收到一条和比赛的有关的短信,所以他询问了精英教育院的所有人员,问谁给自己发过一条短信,问到柳青的时候,柳青说:“我听到许大弘和一个女生通电话,好像是针对你们实验社的,所以就给你发了一条‘警示’短信。”这时正好范小宇和何聪明赶到,听到这些,结合自己的调查结果,确定捣鬼的就是江瑞娜。于是他们准备在组委会再一次“审问”心怡时,拆穿江瑞娜……这时,一件意外发生了,江瑞娜自己来“自首”了,承认自己用实验服陷害了心怡,终于还给了心怡清白。

读到这里,我深深的感到了友谊的可贵和团队作战的力量,这些是一个集体合作的基础,有了这些,再加上每个成员的机智和判断力,就可以战胜一切困难,取得最后成功!

其实,这本书不仅仅是告诉了我们这么一个精彩的小故事,它还在讲故事的同时,穿插了许多精彩纷呈的科学小实验和一些关于热能流动传递的科学小知识,让我在不知不觉中学到了平时在课本中才能学到的科学知识,并且一点也不枯燥,看完后,激发了我对科学实验的浓厚兴趣,我迫不及待的去寻找生活中的小器材,学着书里主人公的样子,建立了自己的科学实验室。

我喜欢这套书—《我是实验王》。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 篇15

《我们永远不分开》这本书真好看!这个故事很真实,是个有趣的故事:苏婷宝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她的外婆老姜茶没了房子,寄宿在苏婷宝家,苏婷宝的小姨、妈妈都不喜欢苏婷宝的外婆,不当她长辈只管叫他老姜茶。

一天,老姜茶帮苏婷宝缝了一个蕾丝娃娃,告诉苏婷宝一个秘密,说她有一座蕾丝宫殿,里面有美丽的蝴蝶结、蕾丝窗帘洁白洁白的。

最后,老姜茶去了快乐老家,也就是她说的蕾丝宫殿,苏婷宝被困难一路追赶的也去了快乐老家,那里有许多老人:神秘的通讯录先生、音色华丽的配音爷爷、会做臭豆腐的七里伯伯。

苏婷宝外婆老姜茶给苏婷宝说,要是有不开心的是要说出来,不说,肚子会疼的!往好处想,老姜茶把苏婷宝的不开心事一一都消灭了,让苏婷宝走出自卑的困境,甚至用一把旧伞提醒了苏婷宝的妈妈一定要做一个‘好妈妈’。

苏婷宝外婆老姜茶真伟大!使苏婷宝快乐了起来。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 篇16

在这个暑假里,我津津有味地读完了《西游记》这本名著,令我深有感触。书中一个个生动的人物形象,一篇篇精彩的故事内容深深的吸引了我。

这本书是我国小说家吴承恩的经典之作,其中,最让我难忘的就是《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

有一天,唐僧师徒四人路过了白骨精的洞穴。孙悟空去找食物,其他三人在路边等候,白骨精略施小计,分别变成了三个人。唐僧、八戒和沙僧都上当了。只有找食物回来的孙悟空识破了白骨精的诡计,把他们统统打死了。也因为这件事造成了悟空和唐僧间的一些误会。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对于有些事情,我们不要被一些表面现象所迷惑,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而要认真观察和分析,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在这师徒四人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他为“猴”善良,从一个大闹天宫的美猴王变成了唐僧的得力弟子,为取得真经立下了汗马功劳。其它三人中,八戒因犯了错误,从天蓬元帅变成了猪八戒。虽然有些好吃懒做,但也算是有些正义,坚持完成了任务。沙僧为人十分忠厚老实,从不背信弃义。作为师父的唐僧来自东土大唐,为了取得真经,带领徒弟们不怕牺牲,克服一切困难。坚持不懈,团结一致。最后取得了真经。

从这师徒四人的身上,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有时候我们在学习中遇到一点点困难就想放弃,做事情有时还半途而废。比起他们的那种种磨难,真让我们觉得惭愧。今后一定要好好改正。

《西游记》这本书真令我受益不小,感受深刻啊!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 篇17

这个暑假我读了由著名作家张炜写的兔子作家的这一个系列:《为猫王立传》读完后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写了:在丛林深处有一位“老作家”一只年轻的兔子每天以“5个蘑菇换一本”长期从作者家那里借书看。突然有一天,年轻的兔子想要当一名作家。从此,他踏上成为座驾的道路上!

在这条道路上,有许多的困难:一、年轻的兔子拜作家为师,成天看着作家戴着个眼镜。于是兔子以为眼镜是当作家的必需品之一。他向作家借,作家不借。于是,他自己用木头、绳子、自己做了一个。动物们纷纷夸他有学问,这想当作家还远远不够哩!

二、作者给兔子三个忠告1:多读书 2:多交朋友 3:多看星星。兔子对第三项很是不解!这天夜晚,兔子一直在看星星,渐渐地她明白一个道理:如果你不看星星,星星不会看你,你一旦看它,它也会看你。这不正是生活中的交友经验吗?你不去和同学交流,他们也不会成为你的朋友。兔子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当上了大作家!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们一定要多看书,多积累经验这样肚中才能有“墨”,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打开心灵大门的钥匙。只有多读书,多学习,才能成为像兔子一样的大作家!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 篇18

在暑假里,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中外故事选》,我很开心,于是,我便每天狼吞虎咽的看着,其中有一个故事使我感触很大,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叙里奥的孩子。叙里奥是一个小学生,他还有一个弟弟妹妹,一家人生活虽然清苦,但是却其乐融融。

叙里奥的爸爸是个勤劳的人,年纪大了,但是为了一家的生活,他还是在白天工作之余,坚持晚上帮别人抄写签条,每天至少忙到半夜,因为工作太辛苦,叙里奥爸爸头上的白发也越来越多。叙里奥不愿看到爸爸这么辛苦,于是有一天,他和爸爸说:“让我来帮您抄写吧!”可是爸爸不答应,叙里奥只有自己想办法,每天晚上,叙里奥只要一听见椅子向后拖的声音,他就知道爸爸回房间了,趁爸爸睡下,叙里奥轻轻走进房间,点起煤油灯,用他稚嫩的笔迹抄写起来。因为每天要忙到天快亮的时候,叙里奥的学习情况越来越糟,课堂上叙里奥几乎天天打盹,学习成绩直线下降。爸爸知道叙里奥的学习情况后很是生气,态度十分恶劣,甚至说出不再管他的话,有几次叙里奥都想向爸爸解释这一切,但是每次话到嘴边,他又咽了回去,叙里奥知道爸爸那是对自己的关爱,于是他还是瞒着爸爸坚持在爸爸睡后起来抄写签条。

最感人的地方是爸爸知道真相后,叙里奥跪倒爸爸的面前,请求爸爸的原谅,爸爸泪流满面的扑到叙里奥的面前,紧紧搂住自己的儿子,将他扶起:“孩子,应该是你要原谅我才对,爸爸对不起你!”这是一个多么温馨的场面,父子情深,从那时起,我深深的喜欢上了那个为了爸爸不惜一切代价的叙里奥。叙里奥每天抄写的哪里是签条,那是他滚烫而又热烈的孝心哪!

我们现在的孩子过惯了幸福的生活,在家是小皇帝,小公主,要这要那,稍有不顺心就发脾气,哪里有一点体贴父母的想法,我真的希望我们每一个孩子都能像叙里奥一样做一个会抄写爱心的人!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 篇19

俗话说得好:“开卷有益”。只要打开书本,我们就能在书本中得到知识,找到快乐,体会情感......打开书,我们就像是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它能让我们更快乐,能让我们更自信,能使我们更聪明......多少次,我因为丑小鸭变成天鹅而替她高兴;多少次,我因为白雪公主被恶毒的王后骗吃下毒苹果而落泪;多少次,我因为小英雄哪吒打败了石矶而为他自豪!这一切,不都是因为书本给我提供了阅读的机会吗?

“读一本好书,就仿佛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这一句名言,我小时侯就常听妈妈说,但真正知道和理解它的意思,还得从一件小事说起。

记得那次,我在书店发现了一本《寓言中的道理》,翻了翻,觉得非常实用,又很好看,便买了下来。回到家中,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从此这本书成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喜爱它,不仅是因为它好看,而且它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教会了我怎样做人,做一个怎样的人。例如,其中的一个小故事《井底的驴》,我记忆最深,因为它告诉我:关键时刻,你会发现自己才是自己的救星,别人是帮不上你的。这就是一本好书,所以我每天看一个小故事,就像是和一个高尚的人谈了一次话,而且我现在越来越聪明,越来越明事理了。我想,这本好书还将伴我继续前进,让我终生受益。

读书,并不是说,什么书不辨好坏都可以读,你一定要学会选择,也就是说“择其善者而从之”,因为只有读健康向上的书,才能教你做人的道理,才能增长你的智慧。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一起打开书本,打开知识的大门,在广袤的知识天空中翱翔吧!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 篇20

一场直面自己的旅程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历时87天,行走672公里,年逾六十的老人哈罗德用双脚完成了一个人的朝圣路。他用双脚度量了生命的长度。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因为一封在生命垂危之际寄来的信件,因为陌生加油站女孩所提到的“信仰”,这个平凡普通了一生的老人开始了一场看似疯狂的旅程。

哈罗德看上去是那样普通,古板,无趣,好像放在人海里就再也找不出来。可他,却又是一个困在回忆里的人。他不想回忆起年幼时母亲的出走和父亲的酗酒——那是他支离破碎的童年;他不想回忆起他深爱的儿子的离去以及他和妻子长达二十年的隔阂——那是他失败的人生;他不想看到那件十六岁时父亲扔给他的大衣和他推开后院门的一瞬——那是串起他悲伤的节点。

可当他踏上这条朝圣路时,他便有了信念、有了目标、有了勇气。暂且不论这场朝圣是否神圣,而应该看到他的虔诚与执着。在这场旅途中,他开始直面自己内心深处不愿提及的过去;开始仔细审视自己的错误,自己的怯懦。他开始尝试包容它们、化解它们。他开始直面自己生活的这个世界,仔细感受每一次日出日落,仔细体会风吹过脸颊的感受,仔细观察万物的多姿多彩与勃勃生机。他开始直面自己生活中出现的每一个人,无论是亲人还是陌生人。他开始聆听每个渺小孤独的人背后五味杂陈的人生。同时,他敞开心扉,学会倾诉与表达,学会爱与包容。这是一场回望过去的旅程,直面自己人生的旅程,一场关于爱的回归,这是哈罗德自我审视的.新生之旅。

哈罗德,用他安静而勇敢的脚步,感动了每一个人。

其实每一个人都一样,我们不过是这个偌大世界里的小小个体。我们的喜怒哀乐不过是我们个人的拥有。我们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圈子。也许我们会被单调的生活磨去热情,也许我们会在日复一日的平凡生活中失掉梦想。我们可能会听不到自己内心的声音,我们也可能会在生活轮轴一天一天转动下失去自己的信仰。这是多么常见,而又多么悲哀。

我们也应该像哈罗德一样,在路上好好回顾自己,去弥补自己的遗憾,去做自己内心想做的事情。我们应该直面自己的内心,听从内心的声音,凭着最单纯的信念,一个人,也能虔诚地朝圣。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 篇21

“酒精的浓度不能太高,过了那个最佳值,结果适得其反。”追求幸福也是一样,切不要贪得无厌。

幸福,一个平常的字眼,她存在得平常,她经过得无常,悄无声息,以至于我们无法发觉。何止是发现幸福?我们每天忙于生活中的各种琐事。花儿忘了浇、手机没充电、作文未写完……似乎每天的我们都活在心烦意乱之中。

但是读完这本书后,我的观念完全改变了。

她告诉我们幸福的含义、幸福的价值,以及如何发现幸福。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两篇文章是《提醒幸福》和《翅膀上驮着天堂亲人的期望》。

生活中并不缺少幸福,只是我们过分关注苦难、夸大苦难,而忽略了幸福。我们惧怕苦难,不断地提醒着苦难,每当它即将到来时我们只会惊慌逃去。幸福被苦难的风雨湮灭。海潮退去,东方日升,精致的贝壳又躺在海面上。但是我们跑得太远、太远,恍然间回首自己的足迹:原来我曾拥有过。我们总是在幸福过后无限追忆,而在她降临时浑然不觉。

哪来的那么多苦难,都只是些自己制造的恐惧罢了。当我们吃饭觉得饭菜不可口难以下咽时,想想远方的孩子,他们呆呆望着开裂的田地;当我们抱怨糟糕的风雨时,想想沙漠的居民,几滴水都是他们梦寐以求的甘霖;当我们与父母怄气时,想想地震中的孤儿,他们再也不能回到父母温暖的怀抱。真的,与他们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不过鸡毛蒜皮的小事,令我们身在福中不知福。

合上书本,放飞的心慢慢归来。看着浇完水的花,茁壮成长,有一种迸发向上的幸福;插上电源,看着屏幕上上升的数字,有一种蓄势待发的幸福;看着行如流水的文章,一挥而就,有一种如释重负的幸福。

幸福是一阵微风,只是你的衣角每天都在被吹起;幸福是门前溪水,只是她每天都日夜不息;幸福是一首歌儿,只是你无时无刻都在听着,而误认为这是一种必然的存在形式。幸福就在你我指间,发现幸福,如此简单。

“只要你认真寻找,幸福比比皆是。”我很是欣赏这一句话。看着还有余墨的字迹反射的光芒,柔和而明亮。原来幸福的光环正在包围。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 篇22

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从哈罗德与奎妮两人身上学到了许多东西,也明白了很多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哈罗德跨越英国南北的壮举的故事。一天,主人公哈罗德收到了一封信,这封信是他的好朋友奎妮寄给他的,她在信中说她得了癌症。得知了这个消息后,哈罗德十分悲伤,在回信过程中,为了心中相信奎妮可以活下去的信念而做出徒步从金斯布里奇走到贝里克的决定。一路上,他结识了许多在生活中遭遇不幸的人,有医生玛蒂娜、骑自行车的母亲与著名演员等等。最终,哈罗德走到奎妮所在的医院时,奎妮的病也已进入无可救药的地步了。他历经种种困难与磨难来到了奎妮身边,可奎妮却要逝世了,怎能不伤心呢!哈罗德在妻子莫琳的陪伴下解开了心结。

在我看来,哈罗德的这一行为透露出了他对奎妮的忏悔,当初她丢了工作也是因为替他背了黑锅,奎妮身患癌症的悲伤促使着他前往贝里克。正因为这次远足的性质就是这样,所以才叫朝圣。或许哈罗德的这次壮举与信仰什么的没有关系,但是他为了心中救奎妮的信念而不远万里地跨越整个英国,可以说这次壮举的精神已经成为了支撑哈罗德走完全程的一种信念。

而哈罗德的行为,还让我认识到了生命的力量的伟大。我们被父母生到这个世上,使命不只是吃与喝,我们还要学会爱。不仅要爱自己,还要爱这世上的每事每物。然而生命的伟大还不仅仅在于是爱,更伟大的是在生活中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从而实现自己的梦想或达成自己的心愿,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你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 “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是的,生命的价值也许就在这些看似平常的坚持中吧!

哈罗德敞开了自己伤痕累累的心,走完了这627英里的朝圣之路,让我们也踏上心灵的朝圣的旅途,一层层地靠近我们自己的内心吧!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 篇23

在暑假里,我看了《神奇的太阳花女孩》。这本书是辫子姐姐郁雨君的最新作品,讲述了一个关于友情的故事。辫子姐姐把友情的神奇和动人表现得淋漓尽致,读后令我深深感动……

女生李最最知识全能,运动全能,简直无所不能。男生一号人物雷子浩不服,结果两人分别带着男生女生,比赛掰手腕,英语接龙,班级种菜,火柴变战舰等各种稀奇古怪的项目PK得没完没了。再一次爬山活动中雷子浩和死党邓小未渐渐接受了好强的李最最。可偏偏在这个时候,李最最变得古怪起来,让人难以接近,然后消失了。她那冷漠令人看不透和隐隐不安。后来经过雷子浩和邓小未的追查,才知道李最最得了先天性的遗传叫“视网膜色素炎”。追求完美的李最最无法接受而变得自闭。雷子浩和邓小未在壁虎老师和糖果店店长小鹿陈子哥哥的帮助下打开了李最最的心结。两个男孩就像她的翅膀,牵引着她走出黑暗的路。

在我读前半段时,我笑得打滚,在读后半段时,眼睛湿润了。原本以为雷子浩和邓小未知道班上和自己对抗的人走了,他们会很爽,很开心,但读到雷子浩和邓小未不屈不挠地追查,我的想法完全被推翻。事实是:李最最看不见,曾经的对手反而更痛苦。

读到这里,我不仅对“对手”一词有了新的理解,是的,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是对手唤醒了我们的竞争意识,是对手给了我们清醒的头脑和警惕的眼睛,更是对手在我们绝望的时候给了我们生机与活力。

在我们班上,有时候同学们相互在竞争,但大家还是希望自己的对手天天快乐!我觉得即或是自己的对手,当他遇到困难时,我们应该主动积极地想办法帮助他。这样,我们才能拥有朋友。我明白了,这个世界,充满珍贵的友情,只有勇敢宽广的心灵,才能真正拥有它。在生活中,好朋友互相帮助和互相进取是最重要的,怎能为一点点小事闹绝交?无论多大的事儿,只要每个人肯退一步,这点事儿就一定会过去。

世界上最珍贵的友情是童年中最美好的回忆,如果不好好珍惜就会变得既孤独又无助寞。是这本书教会了我珍惜友情!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 篇24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人的心灵对话”,在我读过的所有书中,对我帮助最大的便是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记得,第一次认识海伦·凯勒是在我小学五年级的一次“语文”课上,班主任老师为我们介绍了19世纪的两个伟人之一海伦·凯勒,以及她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海伦是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然而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寂岁月的女强人。她曾在书中写到:“如果每个人在他生命的初始阶段患过几天盲聋症,这将是一种幸福”。虽然我没有患过盲聋症,但我却从书中强烈地感受到自己要珍惜今天的拥有,要用眼去享受七彩的阳光,要用耳去聆听大自然的音符。

在一个周末,我和母亲去书城购书,无意间看到了这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母亲说她也非常崇拜海伦·凯勒。于是它便成了我书架里最显眼的一本。我如饥似渴地品味她一生中的酸甜苦辣,真切地感受到了她的伟大:她欣然地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难,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第三次和它接触,是在母亲的病床前。那时,她的右眼因视神经萎缩,造成眼睛复视而住进了医院。医生说:保持现状,不再恶化,就已经不错了,恢复很难。我看到母亲精神不振,就与她聊天,无意间我们聊到了失明的海伦,海伦一生勇敢地面对现实、挑战生命的精神提醒了我。于是,我把《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带到病床前,天天念给母亲听。不敢照镜子的母亲,在我的鼓励下,试着在镜子前做眼球运动。一个月后,她的右眼眼球开始动起来;半年后,母亲的眼睛彻底恢复了往日的神采。这奇迹不仅来源于药物和运动,更来源于海伦坚强不屈的精神,是海伦让母亲战胜了病魔。

一本好书,带给我的不仅是“与伟大心灵的对话”,它还给我和我的家人带来了光明。

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征文 篇25

暑假里,我读了《走过拐角才长大》这本书。它让我明白:人生的拐角就是困难和挫折,是挑战和机遇,是意想不到的惊喜和喜悦。《走过拐角才长大》让我懂得了,人生的拐角,是成长的历练,走过拐角,等待我们的就是成长和喜悦。

这本书讲述了初中女生杨柳依原本是一个阳光、淘气、活泼的女孩,但因父母婚姻触礁而变得阴郁、强硬、自我、冷漠;看着破碎的家庭和无助的母亲;好强的杨柳依决心帮助母亲走出低谷,找回自我。在和母亲共渡难关的日子里,在与“死党”小美和“劲敌”苏阁的相处中,也渐渐变得随和、开朗,也学会了照顾妈妈,帮助好友,并原谅了爸爸,让这个冷冷的家渐渐温暖起来。

我们与杨柳依的命运相比,我们有着快乐的家庭,有着爱我们的家人,能够享受父母与家人无私的爱。可她不同,在人生的拐角处,她迷失过,彷徨过,纠结过,但她没有被这一个个困难击倒,并且勇敢地面对,她在妈妈与好友的帮助下,突破重重困难,走出了人生的拐角。我想,我们中有没有一个人在面对如此巨大的困难之下,还能勇敢的面对,没有被困难和挫折打倒?她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我们都知道,别人只能伤害你的身体,心是被自己所伤害的,你如果能够坚强,别人是无法伤透你的心的。是啊,人一定要有一颗坚强的心,不能被人生中出现的困难和挫折所击倒。杨柳依有一颗坚强的心,她勇敢地走出了拐角。但是,我们在生活中常常会因为一个拐角,停止不前,永远停留在过去的拐角里。

曾记得小时候,自己很喜欢玩走迷宫的游戏,但总是一到拐角,就不敢走,生怕进去了是死路,失败了。但有一次,我鼓起勇气,像拐角走去,原来,拐角并没有我们想象中难么可怕,拐角是另一片新的天地,是成长的喜悦。即便是拐角,回头仍然会有路可寻。迷宫就如同人生,拐角,也是转角。

有时候,拐角就只是一个转角,没有那么可怕,它就像我们所犯的错,面对错误,我们常常面临着大胆承认并改正或为了面子坚持错误的选择。我坚信,走过拐角,等待的就是成长和喜悦。

《走过拐角才长大》使我明白,拐角是历练,也是成长。经过漫漫长夜,才能拥抱黎明的曙光;拐角并不是绝境,即使是绝境,我们也应怀着“柳暗花明又一村”的美好憧憬来迎接,那小小的拐角又算什么呢? 如今的我们已经走过了一个个拐角,坚信自己,往前走,去捕捉和煦的春风,去绽放出灿烂的花季。任流年飞逝,我们依然坚信:即便在最不起眼的拐角,也能绽放出常开不败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