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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系统学习新准则和新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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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

纪检系统学习新准则和新条例心得体会

要想贯彻落实好新准则和新条例,关键要做到“学、思、践、悟”四个字。“学”就是既学习法规文本,又领会其中深意;“思”就是将现阶段工作实际与两大法规进行“对表”,进一步梳理监督执纪问责的思路方法。将“两个清单”、“四种形态”等理论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去,在纪律执行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践”就是要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悟”就是在“学、思、践”中形成共识,并用来进一步指导实践。

 一、做到与“三严三实”教育相结合。《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正面倡导,对中共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分别提出了规范化要求,是对党章规定和“三严三实”要求的具体化。《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对中共全体党员和党组织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是对违反党章规定和不严不实惩处办法的精细化。全体党员干部在“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中,应自觉用《准则》要求自己,用《条例》约束自己,坚持理想信念的“高线”,守住纪律约束的“底线”,做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的典范。

 二、做到与干部作风建设相结合。在对《准则》和《条例》学习讨论交流环节中,经信局要求党员干部对照《准则》和《条例》认真开展“六问”:一问政治纪律明白没有;二问组织纪律遵守没有;三问廉洁纪律做到没有;四问群众纪律违反没有;五问工作纪律落实没有;六问生活纪律注重没有。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躬身自省找问题,彻彻底底查不足,实实在在添措施,驰而不息转作风,努力争做一名为民、务实、清廉好干部。

  三、做到与廉政警示教育相结合。《准则》和《条例》不仅划定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的“高线”,而且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在《准则》和《条例》学习过程中,经信局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观了巴中法纪教育基地,进一步洗涤了灵魂;二是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镜鉴》,进一步触动警醒,让每一位党员干部认清各级党委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自觉增强用《准则》和《条例》看守自己言行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守住小节,不越“底线”,志存高远,靠拢“高线”,真正做一名组织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勤廉双优好干部。

四、做到与精准扶贫解困相结合。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落实在行动上,就是要求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好务,办好事,帮助人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在《准则》和《条例》学习过程中,经信局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在坚守廉洁自律的同时,切实转变作风,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新一轮走基层活动。一是深入挂联企业深度了解分析生产经营状况,聚焦聚力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工业经济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二是深入挂联扶贫村开展“评估挂联成效,增添挂联措施”活动,在全面评估单位下派“第一书记”一年工作成效的同时,切实了解和解决挂联贫困村、贫困群众当前最紧要的问题,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祥和过节。

  【篇2】

自《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以来,县经信局采取集中学习、分散自学和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内涵要义,使党的纪律和要求刻印在每位党员心中。同时,在学习过程中,坚持做到“四个结合”,扎实推进新《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具体工作要做到“三要”,执行好三个“从严”。

“三要”就是一要学深悟透,率先知纪。通过学习宣传,纪检监察干部真正理解和掌握两个党规,推动全县上下关注两个党规,为贯彻两个党规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以学习的成效引领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升执纪监督问责能力。二要认真履责,推动守纪。《准则》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条例》强调他律,重在立规。纪检监察机关在推动《准则》和《条例》落实方面负监督责任。要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用两个党规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决不开口子、留口子,决不放松要求,在制度面前没有例外,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解决问题,坚决维护两个党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推动崇廉尚洁、遵纪守法成为自觉。三要落实要求,严格执纪。两个党规为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区分了纪律和法律,把视角面向全体党员。要切实提升执纪理念、转变执纪方式、强化执纪担当,从“查违法”转向“盯违纪”,做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要深刻理解、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实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违纪即查,使纪律规矩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三个“从严”就是:一是坚持从严监督,决不让纪律执行有“漏网之鱼”。实现监督的“全覆盖”和“无例外”。二是坚持从严执纪,决不让党内法规成为“变形金刚”。必须严格落实监督执纪问责的“四种形态”,既要抓大不放小,又要不以小概大,既要“拔烂树”,又要“治病树、护森林”。三是坚持从严问责,决不让责任落实成为“稻草人”。要牵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实行“一案双查”。通过强有力的追责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总之,新准则和新条例作为党内法规,都是“带电的高压线”,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更要带头学习、模范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绝不能搞特殊、不能有例外,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发挥表率作用,而且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要持续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不管其如何“隐身”和“变种”,也要使其逃不过监督者的“照妖镜”和“金箍棒”。让心存侥幸者死心,让顶风违纪者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