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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 策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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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 策划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1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我校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的通知》(深教【2011】130号)和《盐田区2011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方案》,制定了《深圳市沙头角中学2011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现予公布和印发,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与评定原则
  1、使学校能更好全面地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建立健全初中毕业生综合评价制度和长效机制,全面评价学生综合素质,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
  3、学生综合表现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使综合评价工作规范操作,给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
  二、组织机构
  1. 学校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委员会”。
  主 任:古崇裕
  副主任:陈水兴、吕宁静、曾立文、
  委 员:贺校平(初三贺嘉丽同学家长)、辛 量、高华明、李小年、叶常环、聂景泰、骆小奎、谭国绍、邹洁丹、李 桦、伍 鹏、姜 雁、徐红萍、李 维、郑伟颖、林 映(经公示后报区教育局备案)。
  2、职责:制定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认定评定结果、接受咨询、投诉和复议申请。
  3、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下设两个小组:
  (1)学校评定小组
  各班评定成员及分工(见下表)
  项
  目
  分
  工
  组
  别
  教师评价分值占50% 学生互评占50%
  公民与道德修养 学习态度与能力 运动与身心健康 审美与表现 实践与创新 关键性表现(资料整理) 学生自评、互评、家长评工作组织
  一班
  组长:
  李 桦 李 桦
  叶常环
  李广汉 李 桦
  刘 燕
  刘 静 骆小奎房珍玲 甘雨来邹洁丹 伍 鹏
  李广汉 李广汉刘 燕 李 桦
  二班
  组长:
  伍 鹏 伍 鹏叶常环
  李广汉 李 桦
  刘 燕
  刘 静 邱 骏房珍玲 甘雨来邹洁丹 伍 鹏
  李广汉 邱 骏刘 静 伍 鹏
  三班
  组长:
  姜 雁 姜 雁
  叶常环梁 影 姜 雁
  徐红萍
  朱文芳 宋学军房珍玲 甘雨来邹洁丹 胡菊平梁 影 梁 影宋学军 姜 雁
  四班
  组长:
  徐红萍 徐红萍叶常环梁 影 姜 雁
  徐红萍
  朱文芳 宋学军房珍玲 甘雨来邹洁丹 胡菊平梁 影 梁 影宋学军 徐红萍
  职责:对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2)学校监察小组
  组 长:陈水兴
  组 员:葛 莉(区人大代表)、邹洁丹(区政协委员)、彭佛填(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骆小奎、张旭文、吕志姣、廖晋博(初三学生代表),(毕业班家长回避,经公示后报区教育局备案)
  职责:监控评定过程,接受咨询、投诉,保证评定工作的透明、公正和规范。
  三、评定内容(见下表)
  评定 维度 评定要素 关键表现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 思想政治 爱国情感与行为表现
  道德品质 是否诚实、有正义感;对师长、同学态度;集体活动参与情况;集体荣誉感与团队精神;公益活动与义工活动;维护社会公德、公共秩序、公共卫生、爱护公物情况
  遵纪守法 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情况;考勤情况;抵制不良诱惑与不良行为作斗争情况
  行为习惯 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情况
  学习态度与学习能力 学习态度 学习活动参与情况(考勤情况)
  学习兴趣 求知欲、好奇心、上进心
  学习习惯 上课、作业、考试、课外阅读情况与学习自觉性的表现
  学习方法 学习中提出与解决问题情况;调整学习计划与方法情况
  各科平时成绩 初一至初三前五个学期期末考试总平均成绩计算出等级成绩,优秀为5分,良好为4分,合格为3分,待合格为1分
  体育与健康 运动参与和体育道德 参与体育活动(课内外、课间操)情况(参考考勤情况);体育道德情况
  体质健康水平 按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施行方案)》检测的成绩,根据标准评分表,对学生进行等级评比
  心理健康水平 学生平时情绪表现与精神状态;对待各种困难,受挫能力和自控能力情况(采用学生自评与互评形式进行)
  审美与表现 艺术兴趣与参与 学生参加艺术活动情况
  审美与艺术表现 学生选定一种艺术(音乐、美术)表演,创造性地表达情感和思想。以表演或作品评定等级。
  平时成绩 以初中三年的艺术成绩,按照3、3、4比例计算出等级成绩(初一年级30%,初二年级30%,初三年级40%)。
  实践与
  创新 劳动态度与社会实践 学生参加劳动和公益活动情况;生活自理与家务劳动习惯与技能情况(自评与互评相结合);了解社区、关心社区情况;参加社区团体活动情况;三年累计参加社区活动与公益劳动的次数情况。
  创新精神与表现 1、学生思考能力情况;2、参加研究性学习与课题研究、合作学习情况。三年累计参加主题次数;3、学生撰写研究报告、论文、小发明、小制作、电脑作品等情况。
  信息技术的运用 信息技术课考勤情况;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研究性学习情况;三年信息技术课成绩情况。
  关键性表现 关键性考试成绩、关键性作业、综合实践记录、特长及获奖情况
  学生自我评语、家长综合性评语、教师综合性评语、关键性他人评语等
  四、评定方法
  1、以班级为单位开展评定工作。
  2、成立班级评定小组,并向评定班级所有学生公布。
  3、评定者对学生的评定应综合考虑以下主要内容:(1)学生自我评价、家长评价;(2)同学评价;(3)教师评价;(4)学生在校操行等级;(5)学生成长记录及有关原始资料;
  评定为“待合格”时要极其慎重,尤其对“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一项的评定,要严格依照有关评定标准进行。
  如果小组成员之间对评定的结论存在分歧,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经过更为广泛和深入的调研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4、评定工作委员会对评定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
  5、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评定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学校监察小组举报和投诉,学校监察小组负责调查与处理,开在接到投诉后一周内给出答复。
  五、评定结果的呈现与使用
  (一)综合评定的结果:分四个等级
  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档。等级比例:全校和各班评为a的学生分别不超过40%,其他等级不限比例。
  (二)评定结果的应用
  1、通知学生个人及其家长。
  2、作为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之一。c以上等级为合格。
  3、作为高中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本校保送生综合表现评价等级必须为a。
  六、评定工作日程表(评价工作进度安排)
  阶段 时 间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动员阶段 4月6--8日 召开2011年全校初中毕业生综评工作会议电脑操作人员培训; 学生处、电教科组
  培训阶段 4月7日前 制定、公开评价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构 工作方案公示
  学生处 、初三年级
  4月8--11日前 教师、学生、家长学习培训 学生处 、初三年级
  操
  作
  阶
  段
  4月12日前 评价系统安装完毕,核定学生和评价教师数据 初三年级、电教科组
  4月15日前 学生数据准备、评语录入和导入 班主任、学生
  4月15日前 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测试
  审美与艺术表现能力测试 班主任、体育组、美术组、音乐组
  4月17日前 班主任撰写评语和输入 班主任、信息组
  4月20日前 学生上机互评、教师机上评价,全面实施(评价操作)、学校完成所有数据 初三年级、电教科组
  4月25日前 审核评价结果、反馈评定结果给学生和家长 初三年级、学生处
  检查复议 4月26—5月3日 检查评价结果,受理复议申请 学校综合评价委员会
  5月4—12日 区教育局受理复议申请 区教育局
  完成 5月13日 学校导出评价结果上报区教育局 电教科组和学生处
  总结 6月23日前 总结工作,分析研究,形成综合表现评定报告报区教育局 学生处 、初三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