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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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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安全生产,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不能以任何借口忽视安全。下面是本站小编推荐的2017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17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总结1】

根据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冬季及两节、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按照《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保建发〔2016〕138号)、《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1.06”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抓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的通知》、《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昌办电〔2017〕15号)、《昌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昌安办电〔2016〕15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县住建局认真及时安排部署,对全县在建建筑工程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督查力度,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冬季及两节、两会期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杜绝各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成立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领导机构,检查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建管股、安监股、质监站组成,并迅速制定及下发了《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昌住建发〔2016〕161号)、《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今冬明春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昌住建发〔2016〕162号)、《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昌住建发〔2017〕2号)、《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有效安排部署冬季及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要求各监理企业和施工企业相应成立以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二、检查基本情况

目前,昌宁在建项目数为45个,为切实抓好冬季及两节、两会安全生产工作,我局组成了由茶丽玛、于波副局长带队的2个安全检查组,本次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抽查施工现场等方式,重点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安全防护等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截止目前,检查项目数为45个,共作出检查记录45份,提出一般安全隐患225条,签发“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对施工单位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切实保障冬季及两节、两会期间建筑施工生产安全。

三、加强值守,强化应急管理

在检查中要求在建的全部项目在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全部停工,节日期间,要求每个项目施工现场安排专人进行值班值守,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管理,拉闸断电,上报项目工程值班表,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加强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对无法封闭的要求各责任单位增派值班人员加强管理,随时巡查,遇紧急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妥善处置各项情况,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祥和。

四、存在问题

(一)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

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有效落实、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欠缺,存在专职安全员和项目经理不到位现象,现场施工人员存在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等违章行为。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

1.部分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施工用电、承重支模架、安全防护、起重设备作业等检查验收不到位,对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审批流于形式,个别存在未履行方案审批擅自施工的现象。部分起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台账未建立,使用登记办理不及时。

2.部分工程的脚手架搭设不规范,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拉结点不足,防护不严密,操作层未满铺脚手板,未设防护栏杆,架体上堆有钢管、物料、存在飞跳板、探头板。

3.部分工程的预留洞口、电梯井口、临边防护、安全通道口防护设施不到位、不规范;钢筋加工场地防护不到位,防护棚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4.部分工程施工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电器配置、三级配电保护、线路敷设、用电标识等不符合要求。

5.部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各类建筑材料堆放未采取分类、分规格堆放、建筑垃圾成堆,清除不及时,并有在现场焚烧垃圾的行为。

(三)监理方面

部分施工现场总监未严格在现场履职、监理员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够,现场安全监理业务水平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安全监理人员配置不齐全,对已发现的安全问题没能严格监促整改,跟踪和复查措施不到位不完善。

本次安全检查从整体来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同比去年有了较大的进步和发展,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是建筑施工现场仍存在不少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仍有薄弱环节,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作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单位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精心部署,作好各项防范措施,并按时消除安全隐患。检查组还要求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增强安全生产管理意识,积极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加强现场管理,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我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平稳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17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总结2】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生产经营建设任务重,节日节庆集中活动多,人流物流车流量大,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海东市商务局根据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按照要求扎实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现将开展岁末年初及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

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了《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海东市实际,制定了《海东市商务局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对开展岁末年初及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为开展好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根据《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海东市商务局及时通知商贸流通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进行上报,同时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区)、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进行督查,共检查加油站54座,农贸市场10家,超市商场8家。有效确保了工作落实。

三、强化机制,确保畅通

按照安全生产工作“排患务尽、不留盲区”的原则,海东市商务局建立了“自查自纠,分层检查,互相监督,排除隐患”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机制,坚持排查工作要认真细致,严把“安全关”,把安全防范长期机制落到实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未雨绸缪,安全防范于未然。要求各县(区)经商局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半小时内书面信息报送到位,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安全生产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将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狠抓事故源头,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我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