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范文 > 工作计划 > 统计执法工作计划

统计执法工作计划

推荐人: 来源: 阅读: 2.48K 次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现在的你想必不是在做计划,就是在准备做计划吧。计划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统计执法工作计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统计执法工作计划

统计执法工作计划1

为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保障作用,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根据《20xx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思路

20xx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主要思路是:围绕贯彻实施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结合统计“双基”建设,突出抓好重点服务业等联网直报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非法代填代报、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屡次迟报和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保障“四大工程”顺利实施。

二、统计执法检查项目和内容

(一)统计综合检查

检查对象:有关乡镇(街道)。

检查内容:宣传和贯彻落实《统计法》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文件精神情况;乡镇(街道)统计机构规范化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乡镇(街道)主要统计数据质量;“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制度和“四条红线”(即:坚持不在基本单位名录库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规定的执行情况。

组织实施:市局法规处牵头,各相关专业配合。

检查时间:20xx年9月底前。

(二)联网直报企业检查

检查对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检查内容: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创建进展情况;企业“一套表”制度贯彻执行情况;企业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组织实施:市局工业、投资、贸易等专业处室牵头,法规处配合。

检查时间:20xx年10月底前。

(三)统计代理专项检查

检查对象:全市统计中介机构。

检查内容:统计中介机构规范化建设情况;企业“一套表”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执业过程中有无涉嫌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

组织实施:市局法规处牵头,有关专业配合。

检查时间:20xx年3月份。

(四)重点服务业专项检查

检查对象:各县(区)统计局、重点服务业联网直报企业。

检查内容:全省服务业统计年定报工作“六到位”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服务业企业依法履行统计义务情况和统计基础建设情况。

组织实施:市局服务业处、法规处。

检查时间:检查时间:20xx年4-7月份。

三、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综合协调法制及各相关专业力量,切实发挥统计法制工作保障作用。全年市局抽查不少于100个调查对象、县局抽查不少于50个调查对象。

2、强化行政指导。要将统计执法检查与行政指导紧密结合,将行政指导贯穿于统计执法检查全过程,综合运行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奖励引导、示范推荐、信用公示、警示告诫、案件回访、行政建议等方式,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和被检查对象的依法统计意识。

3、提高执法成效。深入开展执法效能评估活动,完善评估方法,提高评估实效;注重统计检查与数据质量评估相结合,切实发挥执法检查保障数据真实性的作用;加大对违反“四条红线”、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典型统计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发挥统计法的威慑力。

4、规范执法程序。各地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统计执法检查程序和市局有关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执法检查全程质量控制,做到程序规范、证据齐全、定性准确、裁量合理、查处过硬,切实提高统计行政处罚案件质量。

统计执法工作计划2

为贯彻落实《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进一步强化统计基础建设,规范统计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规范我区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整治统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特制定本计划。

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围绕工业、贸易、投资、重点服务业等,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组织开展统计执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以及非法干扰企业真实独立报送统计数据、违法代填代报等弄虚作假行为。

二是加强统计执法检查抽查力度。区局将根据市局分配的任务和比例,结合我区“三上”企业的数量,在去年的基础上加大检查力度。

三是有条件的办镇统计站。可在辖区内专业市场选择一两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做到宣传教育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对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和拒报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形成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态势。

四是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对企业违反统计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认真查处有关企业迟报、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代填代报、干扰企业报送数据等违法违纪行为,继续将“四条红线”执行情况作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中之重,对触犯“四条红线”的行为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统计执法工作计划3

进一步强化统计基础建设,规范统计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江苏省统计条例》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统计执法检查对象

(一)统计综合执法检查地区:枫桥街道。

(二)统计专项检查:联网直报单位。

(三)统计专业监审单位50家,其中工业、能源专业20家单位,劳动工资、科技专业8家单位,建筑、房地产、投资8家单位,贸易餐饮专业7家单位,服务业专业7家单位(被查单位由区统计局另行通知)。

二、统计执法检查内容

(一)统计综合执法检查内容

(1)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2)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源头数据质量情况;

(3)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即:坚持不在基本单位名录库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指令报送和冒名报送等突出问题;

(4)其他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统计专项检查内容

(1)能源统计基础工作及数据质量情况;

(2)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统计专业监审内容

(1)工业、能源专业

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工业总产值、销售产值、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各品种能源消费等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和数据质量情况。

(2)贸易、餐饮专业

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零售额、利润、税金等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和数据质量情况。

(3)服务业、核算专业

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地区gdp和服务业企业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应付工资总额、期末人数等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数据质量情况。

(4)投资专业

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和完成额,建筑业总产值、施工项目数及面积、竣工项目数及面积,商品房销售额、空置房面积、平均人数等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和数据质量情况。

(5)劳动工资、科技专业

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在岗职工平均人数、研发投入等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和数据质量情况。

(6)其他专业按相关要求确定。

三、统计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

(一)被列为统计综合执法检查的地区,也同时作为市统计局的督查对象,原则上市局的.督查和区局的检查同时进行。被检查地区统计部门应当提前向地方党政领导汇报,以保证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实施。

(二)统计专业监审,由区统计局各专业与各地统计部门协调,各专业在确定检查单位时,要上下对接、专业衔接,同一企业不同专业实行联合检查,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被监审单位。统计监审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及时提交统计监审工作报告以及监审结果汇总表,并根据统计监审情况对被监审单位作出统计监审结论、处理建议。

(三)统计执法检查组应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江苏省统计监审工作暂行办法》、《XX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程》规定的统计行政执法程序进行,做到程序规范、材料齐全、数据准确、查处过硬。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四条红线”、或在统计数据上严重弄虚作假等重大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行政指导仍不改正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按照行政执法的有关程序立案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

(四)统计执法检查采取执法检查与统计行政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把行政指导贯穿于统计检查工作全过程,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同一检查对象一年内不得重复。

(六)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从20xx年5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具体实施时间将另行通知。

统计执法工作计划4

20xx年,中心将按照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三个突破年”活动动员大会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5张清单、1个平台、7项相关改革举措”的具体要求,按“138”(即:立足一个平台、顺应三个变化、提升八大功能)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政务服务创新发展。

  第一,立足一个平台。

立足政务服务新平台,找准新定位,充分发挥“一办三中心”职能作用和机制优势,推进政务服务资源的集聚、集约、集成,加快建设“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面提升、可持续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第二,顺应三个变化。

一是机构调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1月4日,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已经举行了揭牌仪式,明确了调整建立“一办三中心”(政务办,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中心)一体化管理模式。二是职能扩大。除承担原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办公室、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外,原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等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管理职能,将整合划入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三是责任更重。中心的名称从“行政服务中心”到“政务服务中心”,一字之差,却是内涵上的跨越,意味着市委、市政府赋予了我们新的使命、新的任务,意味着我们将在全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进程中,承担更多的责任担当。

  第三,提升八大功能。

一是提升“政务资源集聚”功能。深化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大力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积极引导、规范涉审中介服务,适时增设“外商投资企业便利化改革登记、境外人员入境(来锡)就业”等联办服务专窗。

二是提升“政务信息共享”功能。认真落实市“智慧政务”建设的具体部署,开发、建设并试行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信息平台,着力推进信息互联互通,逐步形成跨窗口、跨部门、跨层级政务信息共建、共享机制。

三是提升“流程柔性再造”功能。会同相关部门,整合资源,完成“三证合一”改革。切实提高180个市级重点项目服务效率。坚持不懈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的服务供给内容和形式的转变,努力提供个性化“套餐式”定制服务。

四是提升“权力运行公开”功能。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最大程度做到“全上网、真上网”。继续推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与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融合、与部门核心业务融合、与行政绩效管理融合。五是提升“服务形象展示”功能。持续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强化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培训。更好发挥门户网站、微博等新媒体在信息公开、新闻宣传方面的作用,全面展现新常态中的新作为。六是提升“行政效能监督”功能。着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创新“三个结合”(自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督查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督查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增强服务评价的客观性、科学性。全面实施“六项”评议机制,组织对作风效能和“三个突破年”活动开展情况的明查暗访。七是提升“民生诉求响应”功能。理顺全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管理体制,推动将各级政府热线纳入同级政务办统一管理。坚持政府热线一号对外、112个平台单位联动服务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三合”(整合、融合、联合)作用,进一步提高统一接收、派发、反馈的服务效率。八是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功能。按政府决策,配合完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整合交易机构、交易信息系统、专家库、交易场所等交易市场资源,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统一、公平、规范、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