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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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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总体思路是要贯穿“一个核心、两条主线”。一个核心是:加强处方药监督管理、规范非处方药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两条主线是:一要充分结合中国国情,二要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注重实效、不断完善”这十六字方针来逐步推行、实施。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年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2016年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2016年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自查报告1】

按照省、鸡西市保化监管《201x年药品流通企业经营保健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我市药品流通领域经营者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使保健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管理等制度得到完善和落实,药品流通企业经营的保健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提高,做到产品质量可追溯。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药品流通企业经营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成立领导组织、制定工作方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市药店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基本情况:密山市辖区药店经营保健食品企业116家,经营保健食品及钙等维生素补充剂类、减肥类、降糖、降压类、增强免疫力类为主,约300余个品种。

  二、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一)工作部署:以会代训,部署落实我市药店经营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以一把手负总责,主管局长与保化股为重点的专项整治领导组织,并召开全市药品流通企业业主会,部署落实密山市201x年药品流通企业经营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下发〈密山市201x年药品流通企业经营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同时对专项整治涉及到的经营产品的合法性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购销台账建立方法、标签标识和说明书等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编制〈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知识小册〉、〈保健食品进货验收记录〉免费赠送给药品流通企业,对相关知识进行培训,提高业主对保健食品辨别力,与会要求各经营企业上报保健食品经营基本情况,加强企业自身管理。

(二)工作措施:一是加强保健食品经营合法性,经营产品合法性普查,加强经营品种备案管理工作:对药店原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监督检查,对原有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经营保健食品品种变更的重新对现经营品种进行备案管理;对原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变更到期的针对现经营品种给予发放变更、延期凭证;并加强索证索票要求,只对能提供索证的品种进行备案,确保药店只能经营备案有索证的保健食品。经营的保健食品均能提供供货票据,同时做好进货验收登记工作。二是加强自检自查,加强标签标识管理,严查过期、无中文标识、无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行为;各药店自主撤销了出租柜台、广告保健食品的经销活动;三是要求保健食品设立专柜摆放、专人销售、专人管理,保健食品专区(专柜)内不得摆放非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专区有明显的保健食品标志;四是要求药店制定“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警示标语,严禁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现象发生;五是建立保健食品经营制度,采购制度、进货验收制度、保健食品销售处存制度等,并有直接责任人,要求药店将保健食品经营与药品经营同步管理,严禁非法进货非法销售。六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惩保健食品非法采购非法销售;把流通领域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与保健食品打“四非”工作相结合,全年共对全市116家药店经营保健食品企业进行一次普查,分成九个工作组进行日常监管现场指导索证索票进货验收登记工作,并利用7月至8月一个月时间分成三个检查组对全市药品流通领域保健食品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检查,在限期内不能提供索证索票资料,不能证明来源合法性保健食品予以登记保存。对经销套号、冒号、生产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保健食品予以查封扣押。立案查处非法经营企业6家,共处罚3500元。七是加强宣传尽力提高消费者消费意识:我们利用全市安全整治、食品安全月等安全宣传为契机,到市中心人员集中、流动性大的休闲广场设立保健食品安全宣传咨询台四次,设立群众举报信箱,接受群众举报4起,宣传了保健食品相关知识。

 三、工作成效、差距及工作中的几点思考:通过对药品流通领域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与保健食品打“四非”工作相结合,大力打击了保健食品非法经营、非法宣传行为,净化了保健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增强经营者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使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管理等制度得到完善和落实,药品流通企业经营的保健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做到产品来源可追溯。杜绝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进入药品流通领域,最大限度的保障了消费者的利益。但在药品流通领域中深切感受到经营业主都对保健食品的索证索票进货登记工作的不够重视,经营者存在麻痹心理,保健食品的经营管理与药品的经营管理存在很大差距。根据深入企业监督检查了解到在一些大规模药店,保健食品经营的销售额可占药店总销售的三分之一以上,而保健食品利润空间远大于药品,随着保健食品市场占有率、消费者认知接受程度的逐年提高,保健食品市场监管将是今后食品药品监管的重点和难点,直销行业的发展、网购网销的快速发展,也给我们监管人员提出新的课题,如何打击非法生产、非法销售不是几个执法人员力所能及的事情,我们期待着法律执法工具的快速健全,同时更应该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加大保健食品知识的宣传,增强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意识及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的就医用药意识,加强举报投诉信息公开,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保健食品监管工作;尽快考虑保健食品经营者的入门条件,严厉打击拎包销售行为,把保健食品纳入药品监督,真正让消费者吃上健康安全的保健食品。

  【2016年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自查报告2】

按照《全市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新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部署,精心安排。结合新城区实际,制定了《新城区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新城区药品流通领域集中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辖区内开展了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

于2016年4月1日组织辖区内400余家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医疗机构负责人召开了药品零售、使用单位诚信守法暨药品生产流通专项集中整治动员大会。会议部署了新城区开展药品生产、流通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安排。李少军局长同各单位负责人签订了药械安全责任书。药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负责人向社会作了药械安全承诺。此次专项整治,重点从五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1)企业购进药品渠道的合法性,从否非法渠道进货。(2)企业及其销售人员在核准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和现货销售药品。(3)企业向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出租柜台、出租证照,超范围、超方式经营药品的。(4)企业未执行药品购销的有关规定。发票、验收记录不真实完整的;销售处方药品未凭医师处方销售的;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的。(5)企业销售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广告药品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集中整治为期4个月,一是宣传发动企业自查自纠阶段,我区所有药品经营企业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报告上报了我局;二是集中检查阶段,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按照上述五个重点检查内容认真开展了监督检查,对核实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了处罚。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4家,药品经营企业120家,出动执法人员360多人次,车辆120多台次,查处销售假劣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企业3家次。

通过此次生产流通领域集中专项整治检查,药品市场得到有效净化,使药品安全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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