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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子集釋》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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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書除列子正文外,其注釋考證分為四類,依次排列:

《列子集釋》例略

(甲)晉人張湛之注,(乙)唐人盧重玄之解,(丙)有關列子本文以及張注、盧解之校勘、訓詁與考據,(丁)唐人殷敬順所纂與宋人陳景元所補之釋文以及有關釋文之考證。除張注盧解外,各說皆冠以圓圈“”。

二、列子版本甚多,而元明以後之刊本多以釋文入注,遂使張注與釋文不相別白。清人汪繼培始為厘正,並取影宋本、纂圖互注本、明世德堂本、虞九章王震亨同訂本參訂缺誤,刻入湖海樓叢書,餘取之為底本。但汪校仍有可商,乃複取瞿氏鐵琴銅劍樓所藏之北宋本、即四部叢刊之底本吉府本、鐵華館影宋本、道藏諸本、白文本、宋徽宗義解本、林希逸口義本、江遹解本、高守元集四解本。元本、明世德堂本參校,擇善而從。若諸本皆有脫誤,雖攷證明確,仍不敢輒改。其他文字異同,除參校諸本之顯然誤刻以及脫漏者外,其可資參攷者,亦擇優注出。王重民敦煌古籍敘錄有列子數條,亦加採錄。

三、北堂書鈔、群書治要、藝文類聚、初學記、太平御覽、白孔六帖、錦繡萬花谷、事文類聚等類書以及其他古籍所徵引之列子正文與張湛注,共計不下二三千條,文字之出入有頗大者。蓋古人引書率多臆改,未必全可憑信。本書只擇其有助於校勘訓詁者錄之。

四、列子之為晉人所偽,殆無異義。汪繼培謂“依采諸子而稍附益之。其薈萃補綴之跡,諸書見在者可覆按也”。本書雖不為之疏通證明,但於其可資覆按之處,必借校勘訓釋之便為之注出,亦隱示作偽之所本耳。

五、清代以來之學者于“先秦古籍”率多有校勘訓釋,但於列子,除盧文弨、任大椿、俞樾、陶鴻慶以及今人王重民、王叔岷諸家外,專著不多。列子之文既多因襲,則不得不廣為採摘,故凡有關古籍之考證訓釋足為讀者之一助者,悉加甄錄。至於附會釋氏空談玄理者則蓋加屏棄。

六、張湛其人與列子之關係甚密,而行事已不可得詳。茲亦略加輯錄,是為附錄一。

七、偽劉向之目錄、張湛之序、盧重玄之序論、陳景元(碧虛子)之序、任大椿之序、秦恩複之序、汪繼培之序,都與本書所錄有關,有助於讀者對本書之瞭解,故悉載其全文,是為附錄二。

八、關於列子之辨偽文字,黃雲眉之古今偽書通考補證與張心澂之偽書通考雖均有輯錄,然皆缺略甚多。餘故重加薈萃,並附己見,是為附錄三。

九、凡所徵引,多經覆核。惟有少數校說,猶未能一一比勘。如有差失,深冀指正。

十、集釋運用引號,或者標明引文起訖,或者鉤注重要詞語,皆所以助文意之顯豁,求一目了然。然用之太勤,則失之細碎。故或用或否,制於所宜。故徵引某家之言,於某某曰下之引號蓋從省略,一則以起訖易明,毋煩標注,且以其中又有徵引,宜加識別;如此,則可免於複用夾引號,不致有混淆之病。又如敬順釋文,自有體例,易於理解,如無必要,引號亦從省略。餘可類推。此乃是自定條規,幸勿繩以常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