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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吃不吃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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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爱吃狗腿肉

古人吃不吃狗肉?

2010年年底,考古工作者在西安咸阳机场二期考古工地清理一座战国时代的秦墓,从该墓出土的青铜鼎里发现了半鼎骨汤,经动物专家鉴定,鼎里炖的既不是牛骨,也不是羊骨,而是半只不到周岁的雄性幼狗。

这项发现足以证明,战国时代的中国人是吃狗肉的。当然,我们决不能说所有的战国人都吃狗肉,但至少当时有一部分人在吃,否则那座秦国古墓里不可能出现鼎炖狗骨这样的随葬品。

用我们现代人的眼光来看,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拿它当食物可能有些野蛮,可能会遭致广大爱狗人士的抗议和围攻,但是好在我们下面要探讨的并不是现代人该不该吃狗的问题,而是古代人有没有吃狗的问题。换句话说,这篇文章只涉及历史研究,不涉及道德评判。

按照文献上的记载,古人吃狗的历史还真是源远流长。

  周天子吃狗肝

《礼记·内则》记载,周天子的膳食清单里有八种珍馐美味。哪八种?淳熬、淳母、炮豚、炮牂、捣珍、渍、熬、肝膋是也。这八种美食并称“八珍”,在中国饮食史上赫赫有名。

所谓淳熬,就是把肉酱煎熟,铺到大米饭上,做成盖浇饭。淳母的做法跟淳熬一样,也是肉酱盖浇饭,只不过要把大米换成小米。炮豚和炮牂分别是烤小猪和烤羊羔,先烤后炖,炖上三天三夜。捣珍是用里脊肉做的,把牛羊猪鹿等动物的里脊取出来,堆一块儿,反复捶打,然后煮熟。渍是用鲜牛肉做的,片成薄片,用美酒浸泡杀菌,最后抹上肉酱,浇上酸梅汤,生吃。熬也是用鲜牛肉做的,去掉筋膜,反复捶打,揉进盐巴、姜末和桂皮,风干以后再生吃。

介绍完了八珍里的前七珍,现在把它们撤下去,端上最后一珍:肝膋。

肝膋跟狗有关,做这道菜需要用到狗身上的两个部位,一是狗肝,二是狗肠外面粘连的那层肠系膜。《礼记》上说:“取狗肝一,幪之以其膋,濡炙之,举燋其膋。”什么意思呢?就是说要从某条狗身上取出一块肝,外面包上这条狗的肠系膜,再用面糊或者米糊上浆,完了在火上烤熟,这样就能给周天子做成美味的肝膋了。

  诸侯用狗血盟誓

公元前257年,秦国攻打赵国,赵国抵挡不了秦兵的强大攻势,派平原君去跟楚国结盟,共抗秦兵。谁知楚王优柔寡断,犹豫不决,跟平原君开了半天会,一直拿不定主意。这时候,平原君的随从毛遂冲进会议室,凭借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了楚王。

然后毛遂问楚王:“从定乎?”咱们可以结盟了吗?

楚王说:“唯唯。”可以结盟了。

毛遂当即吩咐:“取鸡、狗、马之血来!”把鸡血、狗血和马血拿过来!

楚王的手下当即宰杀了一只鸡、一条狗和一匹马,将这三种动物的血混合在一起,倒进一个铜盘里。毛遂双手捧起铜盘,对楚王说:“王当歃血以定从,次者吾君,次者遂。”您把这盘血喝上一口,然后我们平原君也喝上一口,最后我毛遂也喝一口,咱们的盟约才算板上钉钉。

于是三人先后喝下狗血,赵楚之盟订立。

为什么盟誓的时候要用到狗血呢?《史记·索隐》是这样解释的:“盟之所用牲,贵贱不同。天子用牛及马,诸侯用犬及豭,大夫以下用鸡。”春秋战国之时盟誓,必须宰杀牲畜并饮用其血,根据盟誓者的身份地位不同,宰杀的牲畜也不同。天子盟誓,杀牛杀马;诸侯盟誓,宰狗宰煮;普通官员及老百姓盟誓,逮一只鸡,剁掉鸡头,纯用鸡血就可以了。

楚王并非天子,但战国之时诸侯僭越,将自己的地位等同于天子,所以他要用马血盟誓;平原君不是诸侯,但他在赵国的地位不亚于诸侯,所以他要用狗血盟誓;毛遂只是平原君的门客,无官无爵,等于平头百姓,所以他要用鸡血盟誓。一个天子(楚王),一个诸侯(平原君),一个老百姓(毛遂),三人一起盟誓,当然要杀掉一只鸡、一条狗和一匹马了。

前面说过,天子盟誓既可以用马血,也可以用牛血;诸侯盟誓既可以用狗血,也可以用猪血。这说明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狗的地位低于牛马,跟猪相当,猪肉可以吃,狗肉自然也可以吃。

孟子眼中的狗肉

在毛遂用狗血与楚王盟誓之后大约三十年,孟子去魏国会见了梁惠王,梁惠王向他请教怎样才能称霸诸侯,孟子说:

“王道以得民心为本,故以此为王道之始。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养,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