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学之蒙学 > 国学常识 > 与古代职官相关的国学常识

与古代职官相关的国学常识

推荐人: 来源: 阅读: 2.9W 次

  第一篇、古代官员的“品”、“级”是怎么回事?

与古代职官相关的国学常识

品是指古代官员的等级。汉代以俸禄的多少来表示官的等级,如万石、二千石、千石、八百石等级别。因为每一种官职都有固定的俸禄级别,所以有时以俸禄级别指官职,如郡守俸禄为二千石,二千石遂为郡守的通称。魏晋开始,官分九品,以一品为最高。隋代自九品至一品官,称为流内,不入九品的称为流外。流外也有品级,用来安排胥吏,明清则总称为不入流。有些官称并无实际职务,只是授予年老有病的旧臣或有一定勋劳的人,作为领取俸禄和享受某种礼遇的依据,而不负实际责任,这样的官叫做散官。

  第二篇、“丁忧”是什么意思?

“丁忧”亦称“丁艰”,是古代遭父母之丧的通称。早在周朝时期,我国就产生了子女为父母守丧三年的丁忧丧俗。春秋战国之际,儒家倡导重丧,《孟子·离娄下》中记载“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

汉代以后,“丁忧”服丧被纳入法律,匿丧不举、“丁忧”期间作乐、丧期未满求取仕途、生子、兄弟别籍分家、嫁娶、应试等都被视为“不孝”犯罪,将会受严厉的刑律惩罚,判处1年至3年不等的徒刑,或遭到流放。

对于仕宦官员,除了应遵守普遍性的行为之外,还有些特殊性的要求,即三年“丁忧”必须解官去职,脱离职权岗位,唐朝时就将此项规定付诸立法条文。有些官员因为丁忧期间贪恋权位而丢官丧命。如后唐天成年间,滑州掌书记孟升因母丧隐瞒不报,最后被“赐自尽”。而大诗人白居易,其母由于看花坠井而死,在丁忧期间,白居易作了《赏花》及《新井》的诗,被认为有伤官德孝道而遭一贬再贬,从京师到江州刺史,后又被贬为司马。相反,在丁忧期间,若“丁忧”守丧孝行卓著,则可以越级提拔,受到朝廷的嘉奖。如《明史·孝义传》记载:明代,徐州人权谨“迁光禄署丞 母年九十终,庐墓三年,致泉涌兔驯之异。有司以闻,仁宗命驰驿赴阙,出其事状,令侍臣朗诵大廷,以示百僚,即拜文华殿大学士”。由此看来,丁忧已经由一种习俗、一种伦理而逐渐演变成一种政治资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