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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下经(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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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革(卦四十九)

《周易》下经(革)

(离下兑上)

《革》:已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

《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已日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说,大亨以正。革而当,其悔乃亡。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

《象》曰:泽中有火,革。君子以治历明时。

初九,巩用黄牛之革。

《象》曰:“巩用黄牛”,不可以有为也。

六二,巳日乃革之,征吉,无咎。

《象》曰:“巳日革之”,行有嘉也。

九三,征凶。贞厉。革言三就,有孚。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九五,大人虎变,未占有孚。

《象》曰:“大人虎变”,其文炳也。

上六,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征凶,居贞吉。

《象》曰:“君子豹变”,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顺以従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