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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上经(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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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睽(卦三十八)

《周易》上经(睽)

(兑下离上)

《睽》:小事吉。

《彖》曰:睽,火动而上,泽动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说而丽乎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小事吉。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万物睽而其事类也,睽之时用大矣哉!

《象》曰:上火下泽,睽。君子以同而异。

初九,悔亡。丧马勿逐自复。见恶人无咎。

《象》曰:“见恶人”,以辟咎也。

九二,遇于巷,无咎。

《象》曰:“遇于巷”,未失道也。

六三,见舆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终。

《象》曰:“见舆曳”,位不当也。“无初有终”,遇刚也。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厉,无咎。

《象》曰:“交孚无咎”,志行也。

六五,悔亡。厥宗噬肤,往何咎?

《象》曰:“厥宗噬肤”,往有庆也。

上九,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